第54章 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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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名跟他一起被抓来的孩子,只活下来三个。

    这时,他才被赋予了一个名字,布莱克·凯特,意味黑夜中的猛兽。

    意大利是一个刚开始打仗就必须批量生产白旗的热爱和平的浪漫国度,但即便是这样的国度,也拥有两个让人类都无法忽视的武装组织。

    黑手党,这是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一个,而另一个,就是最为神秘的‘科尔机动部队’。

    这个部队到底做过些什么,除了内部人士外谁也不知道,但如果提起了这个名字,即便是以色列那个传奇的特战部队,也会从心底里发出赞叹和深深的畏惧。

    黑猫正是这个部队中的一员,而且他不仅仅是名普通的士兵,他是教官。

    二十一岁,史上最年轻的‘科尔教官’。

    而这个地位来源自他的能力,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没有之一。

    没人知道他练习一天会打出多少颗子弹,只知道他平均一个星期要换两把狙击步枪。

    也没有人知道他一共练习了多少次,只知道水泥地面的训练场上有一个坑,是他‘趴’出来的。

    两千米外二十厘米直径活动靶,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达到命中率百分之九十,而排在他下面的第二名,还在一千六百米的所谓‘人类和现代枪械的极限’处徘徊。

    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就如同用一把金丝大环刀砍折眼前正在飞舞的一只苍蝇的右边中间那条腿,而且是‘砍折’不是‘砍断’。

    直到当了十年教官后,终于盼来‘荣誉退休’的时候,科尔机动部队选择了不择手段的挽留,在挽留失败后也进行了一些合乎常理的‘灭口’行动。

    但他还是活着,活得好好的。

    就是这样一个几乎是世界武力顶尖的存在,却因为远方靠近的七个人而流下汗水。

    是恐惧吗?不是,一个职业便是死亡的人不懂得恐惧这个词的意思。

    是紧张。

    就像他三岁时想要偷一个军人身边的橘子那时一样,莫名的紧张。

    就在他瞄准镜的尽头,一个一身白衣,即便是雨中依然显得干净优雅的男子,突然望向了他。

    “头,怎么了?有情况?”

    白衣人身边一个长毛问道。

    白衣人摇了摇道:“好像是一个老朋友。”

    长毛眼睛眯了一下,嘴角划过一丝笑意。

    “头,咱们去见见你这个老朋友?”

    白衣人哑然失笑,轻轻在长毛脑袋上敲了一下。

    “你小子手痒痒了?不过你并不是他的对手。”

    “怎么可能?!”

    “呵呵……”白衣人冲着那个方向轻轻点了一下头,独自嘟囔道:“怎么他还活着,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算了,任务要紧,等以后有机会再‘叙旧’好了。”

    长毛好奇心重,又问道:“头,那到底是谁啊?”

    “一个狙击手……不对,是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长毛一听是狙击手,他全身的汗毛都抖动了一下。

    “那……那头你赶快解决他啊,您老也知道我最怕这种人。”

    白衣人又是一笑,道:“他已经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了,活着我们应该祝福他。”

    长毛一愣,突然有些嫉妒的说道:“好运的混蛋!”

    能够活着离开他们这个世界的人,真的很少很少。

    长毛手中把玩着两把刀,都是三十公分长,五公分宽,刀面涂上了一层黑色,夜幕下几乎看不到,只是那刀刃却亮的好似一面银镜。

    长刀在他手上上下翻飞,甚至在空中留下了两朵美丽的刀花。

    他无聊道:“憋七怎么还不过来?我怎么感觉这小子越来越懒了。”

    白衣人沉默。

    “不过,头,这次我们运气真好啊,不但找到了那个臭小子,还随便捡了这么一大批宝藏,您说上头这次能不能给咱们放假?”

    白衣人沉默。

    “最好是放个七天大假,我一起包上七个姑娘,一天换一个……不,一天弄七个,哈哈哈……”

    白衣人依然沉默。

    “我说头……哎呦!~”

    白衣人收回拳头,看着长毛头上的大包说道:“其实如果你是个哑巴的话,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特工。”

    没等一会,一辆看似破旧的吉普车就停在了白衣人的身边。

    从上面下来五个人,齐声喊了句‘头。’开车来的长得瘦瘦小小,中分的锅盖头,扁扁的鼻子上还挂着一个眼镜,一看就知道他就是‘憋七’了。

    站在最左边的是一个‘奇装异服’,标准的米国街头黑人打扮,胸口自然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链子,背后却背着两把六十年代美国黑帮中常用的‘匣子枪’,细细的枪身中间一个圆形盒子,总体感觉不伦不类,尤其那个蝴蝶状的墨镜。

    不外乎他的外号叫做‘痞子’。

    紧挨着他是一个瘦子。

    除了‘瘦’实在让人想不出第二个字来形容他,瘦的就像是一架骷髅刷了层黄漆。

    第二个特点就是高,起码有两米,站在一群人中特别‘鹤立鸡群’,仿佛人群中插了根巨大的‘筷子’。

    他的右边却是站着一个小孩,看着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跟旁边这位‘高人’一比,好似小矮人。

    全身上下一身华贵的童装,还是带领结那种,下身一条西服似的短裤,除了没戴眼睛,活脱脱一个‘柯南’,可爱得很。

    不过他的腰间却摆着两把金光闪闪的0.357口径deserteagle手枪,就是人们俗称的‘沙漠之鹰’。

    巨大威力并且个头大造型炫的这两把枪,跟这个孩子实在是一点都不配套。

    而且他是队伍里唯一不喜欢自己外号的人,‘小鸡’这样的名字放在任何一个男人的头上,想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队伍最后边,却是整个队伍中唯一一位女性。

    姑且……说她是女性。

    起码她有着傲人的身材,迷死人不偿命的脸蛋,长长飘逸没有一丝分叉的秀发。

    但就算是色中恶鬼‘长毛’,都对她敬而远之,连看都懒得看几眼。

    不是她性格火爆或者处事奇特,而就是让男人都提不起兴趣,众队员分析,有可能是荷尔蒙分泌的问题。

    而她的穿着也是最正常的,一身标准的都市白领装,长裤那种,正式中毫不掩盖女性秀美的身材。

    与她同样窈窕的,是她身后背着的一杆大枪,总长度达到一米七五的自改装反器材巴雷特狙击步枪。

    如果评选这世界上最不适合女人用的枪,这把枪肯定能排到第一位,毕竟超过五十公斤的后座力就足以让人生畏,并可以把体重基本不过一百斤的女人轻易的掀翻在地。

    可不知怎么的,这个身材高挑美丽异常的女人,竟跟他身后这把枪无比的般配,好像随便换一个就不对似的。

    ‘飞刀’,这是大家一致认可的外号,不光指女人枪法的精妙,更是指她就好似一只飞走的飞刀,让人生不出想要找回来的冲动。

    这各具特色的七人,同时对了下手表,好似发令枪响起,同时以一种快速而安静的速度向前方跑去。

    而他们正对的地方,正是王昃此时待的地方,小马家的蒙古包。

    女神大人严肃的望着外面的天空,说道:“来了!”

    此时离顾天一离开其实仅仅不到二十分钟,王昃第一个想法就是顾天一这小反水了。

    可女神大人却告诉他不是。

    “那些是什么人?厉害吗?”

    女神大人看了王昃一眼,又看了看屋子里其他的人。

    “什么人我不知道,厉不厉害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屋子里的人肯定有走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