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恶鬼餐厅

      已经足足三天了。

    解小枝已经足足昏迷了三天了!

    日出日落,距离四人逃出电视台转眼已经过了七天。诸葛晓一行人原本打算往西城逃离,但无奈于通往西城的大公路堆满了那些末世前价值不菲的废铜烂铁,而小路又爬满了面目可憎的行尸,被迫之下他们竟莫名其妙的钻进北城的范围。

    第三天,装甲车级别的咆哮者彻底烧干了油,四人不得不弃车步行。第四天,解小枝竟然晕倒了,这一晕就晕了三天,这使四人不得不放慢步伐,抱着稀少的子弹和补给维持着岌岌可危的生命。

    “感染实在太严重了,再这样下去解小枝一定会像小竹一样变成行尸。”脸上仍然贴着创可贴的龙妙岚查看了一下解小枝的伤口说,那个枪伤虽小,但此时伤口附近的毛细血管都已经发黑起来,刚揭开绷带就能嗅到一股腐烂的气味。

    “一路上的诊所我都翻过了,可始终没能找到抗生素。”杨阳朝诸葛晓摇摇头,如果再找不到可用的药物,别说变成行尸,在那之前解小枝浑身就已经烂透了。

    但诸葛晓不可能放弃解小枝,因为那时候解小枝也没有放弃即将病变的诸葛晓。

    “只能去那了。”诸葛晓抿抿唇。

    他嘴里的“那”自然是离临时避难所一公里外的三甲医院,前段时间诸葛晓他们曾从医院门口路过,那个地方早就被众多的行尸占领。单从理论数据上而言,行尸的数量算不上出奇的庞大,大概全都到幸存者多的地方觅食了,假如诸葛晓小心一点,应该不会惊动大量的行尸。

    “我陪你去吧。”杨阳拍拍诸葛晓的肩膀,他很清楚诸葛晓的性格,既然非去不可,方圆数十里唯一可能找到抗生素的地方就只有那了,从风险上看值得一试。

    “不用了,我自己能行。”诸葛晓抄起地上的柴刀,既然要小心行事,枪械是绝对不可能用的了。

    “你能行?你知道这小娘们要用什么药么?”杨阳朝诸葛晓歪歪脑袋。

    “既然这样,那就应该带学医的我去。”龙妙岚也站了起来,却被杨阳按着肩膀坐回了地上。后者做了个鬼脸说:“别小看人好不好,兽医就不是医?再说,带个女人指不定还是累赘。”

    诸葛晓点点头表示同意,杨阳在宅变前学的是兽医专业,药物大概也能分辨一点,与其让龙妙岚承担风险,不如带上身手还行的杨阳,要知道,初中时代的两人可是天天绑着铅袋坚持负重跑的男人。于是诸葛晓将腰上的匕首塞到老杨手里,这把匕首虽然没有先前的锋利,但戳破行尸的脑袋还是绰绰有余。

    “千万不要让除了我们以外的人进来。”诸葛晓朝龙妙岚吩咐到。

    “我知道。”龙妙岚点点头。

    “如果有人企图破门进来,一律格杀。”诸葛晓继续说。

    “我知道。”龙妙岚用力的点点头。

    “暗号还是......”

    “得了得了,你们就别你侬我侬了,腻不腻?”杨阳酸酸地说,然后推开了门。诸葛晓无奈的朝龙妙岚耸耸肩,跟着杨阳的身后离开了临时避难所,接着两人一前一后的往楼下摸去。

    “你小子可以啊,想要在末世里建立属于自己的后宫群?”杨阳若无其事地说到,大刺刺的迈着腿,其实这附近的行尸都已经被他们清得干净,完全没必要像诸葛晓那样多余的小心。

    不过多一个心眼总归是好的。

    “你想要的话,我分一个给你。”诸葛晓以微笑回应到。

    “得了吧,我可吃不消。”杨阳摆出一副拿诸葛晓无可奈何的表情。见他还有心情与自己打笑,杨阳的心倒也是舒缓了不少。

    因为昨天他注意到,在诸葛的左臂上有一道明显的伤口。那是诸葛晓自己用刀划上去的,很显然,蒋腾的死仍旧让诸葛饱受愧疚。但令杨阳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诸葛晓身上的伤口愈合得如此之快?

    虽然先前他有解释过大家都是带病体,但同是带病体的解小枝和龙妙岚却没有那样神奇的功能。诸葛晓手臂上的划伤已经是第三次了,先前两次伤口都已经完全愈合,连点疤痕都未曾留下,这样可怕的愈合能力简直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加上先前舔食者一战后发生的怪事,可以说只要诸葛晓不在战斗中死亡,就会无限的愈合旧伤,犹如重获新生。

    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吗?

    “别想了,我这副模样还能算是人吗?”诸葛晓一眼看破了杨阳的心思,幽幽地说。

    杨阳倒是摆弄着手里的匕首,歪歪嘴巴笑道:“还是躲不过你的眼睛呢。”

    “谁叫我们是宿敌呢?”诸葛晓挥了挥笨重的柴刀,待会儿生命就要托付在这把生锈的工具上,真是不靠谱。

    诸葛晓和杨阳是发小,是兄弟,也是宿敌。从小只需要一个眼神他们便能得知对方的心事,喜欢一样的游戏,音乐,喜欢同样的女孩,甚至连下课伸懒腰的时间都一模一样。但奇怪的是,哪怕他们的目的一样,两人的计划永远都大相庭径,诸葛说往左,老杨就说往右。

    如果没有人能赢得了诸葛,老杨能。他永远比诸葛高上一招。渐渐地,诸葛往左,老杨就会往更左一分,诸葛委婉,老杨就会比诸葛更委婉。就连两人喜欢一样的女孩,也都是老杨让着诸葛成为男友,自己却成为“闺蜜”。

    闺蜜永远没有间隙,恋人之间的裂痕却越来越大。

    只是一招就足以,杨阳很享受这种乐趣。

    如果诸葛晓有超强的愈合能力,那杨阳会获得什么?这就让上天决定吧。

    想着,两人已经走到了三甲医院的大门前。杨阳轻手轻脚的靠近一名行尸,手中银光一猎,被捣碎脑干的行尸瞬间失去了行动能力。接着两人将目光投向医院入口的玻璃门,那里起码徘徊着三十只以上的行尸,以两人的武装绝不可贸然前行。

    “从医院地下一楼的停车场进去,然后悄悄溜到一楼里吧。”诸葛晓小声的说,顺势用钝了的柴刀杂碎了身旁行尸的脑袋。

    杨阳点点头,然后两人又原路折返,回到先前路过的停车场门口。所幸这里只有几只零零碎碎的行尸,缩在保安亭里的行尸不停的用脑袋叩着玻璃,样子滑稽可笑,所以杨阳“顺手”送它去见了耶和华。

    “你有没有想过死亡低语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杨阳吃着从保安亭里搜出的巧克力棒,瞥了一眼诸葛晓。

    “一开始我以为这种病毒是要杀死我们。”诸葛晓一脚把行尸踹退半米,然后将柴刀的钩尖送进了它的太阳穴中,“但现在我觉得,它是要改变我们。”

    杨阳点点头,如果按诸葛晓先前说的舔食者看,这种病毒很快就能制造出稍有思想的可怕怪物。

    “走吧。”诸葛晓推开地下一层的安全走廊,回头对杨阳说。

    据说每个大医院至少都有地下二层,因为那是停尸间,而关于医院停尸间永远有说不完的故事。诸葛晓对那种深夜鬼故事印象颇深,此刻如果被逼进停尸间里,除了被活过来的尸体撕成肉块外毫无选择。还好这阶梯中并没有过多的行尸,所以他和杨阳相当轻松的抵达了一楼。

    挂号处和药房的红漆字迹清晰,嘲讽的是在其下面铺满了发黑的血掌印和尸体。诸葛晓想,能治愈死亡低语的大概也只有死亡吧?但他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就连沿口唾沫都是小心翼翼的——和指南上说的一样,医院是末世中绝对要远离的地方,因为这里随处可见被撕碎的人类尸体。

    那些深深烂透的内脏就连行尸都不愿浸淫。

    光是一楼就塞满了数百只行尸,干渴的血迹几乎把地板洗刷了一边,很多原本固定在地板上的钢制座椅都被掀了起来,光是想想诸葛晓就觉得灾难爆发的那刻有多么可怕,他看见一位被啃掉半张脸的妇女倚在墙边,她的左肩到左腰都已经被扯了去,双腿更是被分食得骨片四碎,但她仍旧变成了行尸,剩下小半截的右臂还在半空中舞动。

    饥饿的行尸甚至开始吞食自己的同伴了。

    诸葛晓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上,但药房的大门紧锁,药房里几具干瘪的护士尸体显然不可能站起来帮他开门了。

    杨阳推了推诸葛晓的肩,他指着导航板三楼血液科的字样,示意诸葛晓在那可能可以找到需要的东西。于是两人再次蹑手蹑脚的缩回了走道里,直到确定远离了行尸的听觉范围,两人才敢正常的呼吸起来。

    “这里简直就是餐厅。”诸葛晓拍拍胸膛,他感觉自己的心都快撞破他的肋骨了。

    杨阳点点头,但他更在意别的事。

    灾变初期,那些行尸不仅可以靠着听觉找到幸存者,更可以凭着一股诡异的灵感搜寻幸存者的下落,所以无论他们怎么逃也逃不开尸群。但如今这些行尸却像是缺失了那种诡异的灵感,好像只能凭着听觉找到生人了。

    为什么?杨阳心里有一个可怕的答案——同化。如果他们身上真的都携带或多或少的病毒,那这些病毒正在使他们的躯体与丧尸同化,所以丧尸敏锐的灵感渐渐失灵,因为它们已经把幸存者们当做是同类了。

    总之这绝不会是什么好罩头,想着,两人已经来到了三楼。血液科的牌子就挂在门前,下面徘徊着三只瘦得可怕的行尸,诸葛晓只是一拳打过去,一只行尸的脑袋就像篮球一样疯地飞了出去。而另外两只则被杨阳一刀一个轻易地干掉了。

    “在那。”杨阳说,然后走进三楼血液科的药房里捣弄着玻璃柜。诸葛晓抱着柴刀守在门口,几位“白衣天使”像是朝他打招呼似的摇着手,诸葛晓笑着摇手回敬,然后带走了她们原本该长着好脸的脑袋。

    突然间,诸葛晓听到微弱而窸窣的声音,那声音足以将他吓到尿瘫。

    吱吱吱,飒飒,像是猛鬼街里弗莱迪的钢爪撕扯着硬物发出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用手指在玻璃上摩擦发出的唧唧声,让人身心发毛,极为难受。

    这种声音诸葛晓清楚得很,一瞬间冷汗便浸湿了他的后背。

    “我找到了。”杨阳在这要死不死的时刻开口了。

    四个字像是两人最后的遗言。

    一阵极为可怕的腥风扑面而来,诸葛晓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那条长满倒刺的鲜红信子就从他的面门扫过。接着地面震动起来,一声犹如梦魇的嘶吼几乎要把诸葛晓的耳膜撕碎。接着,那巨大的身躯便从房间侧面缓缓爬出,一定是躲在隔壁的房间里打盹,所以诸葛晓才没有注意到这只怪物。

    等等,行尸也会打盹吗?

    舔食者。

    诸葛晓万万没想到,自己临死前竟然想的是这么一个脑残的问题。然而那红影不肯给诸葛晓再来一次的机会,模糊的身影像是一辆以三百时速飞驰的法拉利,带着狂妄地气压一掌朝诸葛晓袭来。

    诸葛晓甚至连咆哮的机会都没有,柴刀劈下。

    boom!大地震动。

    仿佛破片手榴弹爆炸一般,那躯干长达两米有余的舔食者竟一脸拍在地板上,碎成了一滩难以形容的肉泥,绿色血雾涂开!

    诸葛晓大口沉溺在夹杂腥味的空气中,他不敢相信自己究竟看到了。犹如神兵天降,一个黑衣劲装的男人正踏在舔食者的尸身之上,手中的黑色长棍不懂是何等金属,硝烟的味道比血腥更甚。

    那把舔食者砸碎的擎天一棍,诸葛晓永世难忘。

    “你,你是什么人?”诸葛晓颤抖地说,几乎咬掉了自己的舌尖。

    “秘警,孙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