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

      你知道我在你的面前,有多么自卑,啊?她再说,你知道我已经是个不能爱不敢爱不该爱的女人吗?你知道我命中是爱情的筷刽子手,我曾经严重的伤害过别人,也严重的被别人伤害过,我发过死誓——这一生,再也不爱人,也不被人爱,自生自灭。

    我瞅着她,泪痕已干,神情专注。这定睛注视,才发现她瘦了,那么消瘦,孤独,他的眼神不在凄厉,而是热烈中混含着酸楚,气谅中混含着挣扎。她的语气低微,诚恳,每一个字,像从内心深处挖出来的,还淌着血的,她的脸庞,一夜之间仿佛苍老许多……

    哦,这个女人!她确实不是男孩子心目中的偶像,但我却那么深深的淹没在她的一切一切之中——包括她的自卑,罪恶——如果有罪恶的话。

    我一直不敢再提我的过去。她又说。握紧了我的手,盯着我,由于我长久的沉默而担忧了。她叹息,有些焦灼地说:或者,你已经不想听了。

    我无法沉默了,让目光和她的缠在一起,我一直看到她眼睛的最深处。

    那些男孩或者男人,我轻声问,都伤害过你吗?

    不。她坦白地说,眉头缠结,回忆显然是条毒蛇,在凶猛的吞啃她的心脏,最起码,红宇没有伤害过我,是我伤害了他。

    红宇。我怔了怔,本能的重复着这名字。

    红宇。她咬了咬嘴唇,唇上立刻留下几个女子深的牙印。

    你听说过大学里有复读的吗?我就是一个!别人念大学念四年,我的大三就读了两年,然后,红宇来了。我和他吃过两次饭,看了三场电影就整个掉进去了。我想我疯了,他住在男生宿舍,我整晚在宿舍外讲故事给他听。我一个女孩子爱他爱的如同着了魔,我像男人似的主动送他鲜花,巧克力,把情书写在落叶上,写在苹果上,写在卡子上,甚至恨不能写在我的皮肤上,连我的身体一同奉献给他。

    我咬着牙,有些嫉妒的看着她。

    红宇是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学习成绩出众。本来他根本看不起我的,他的追求者太多了,他来自书香门第,清雅闲居,出凡脱俗。他认为我太不务正业,也不用功,将来也不专情。我不理他的冷淡,苦追又苦追,你不知道我追的有多辛苦,多么的累。我疯了,我真的为他疯了,如果得不到他,我想我非死不可。到大四的时候,我的痴情终于打动了他,他对我说如果这学期考试第一名,我就要你!老天,那时候我是班里倒数第一,如何去考正数第一。我没有反抗,回宿舍就死啃书本,报着非他不嫁的态度以全校第一名毕业。第二年参加工作,他娶我回家。

    嫁给了红宇,我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我们也确实过了一年神仙生活,然后,他父亲的毛巾厂破产了,欠下数万元的债务,红宇一气之下投毒自杀了。

    小雪的神情有些沮丧,再也说不下去了,大滴大滴的泪珠滑落下来。

    我离开了伤心的京城,到了省城,开始我新的生活。我想尽快忘掉过去,可是,红宇对我的真诚,忠心让我念念不忘,沉浸在一段不愉快的回忆中。我白天拼命的工作,晚上无聊就去酒吧打发时光。在酒吧里,我认识了一个叫肥猫的男人。我喝的烂醉如泥,是他找人照料我,我在酒吧里连醉一个月,他就找人陪了我一个月。有天晚上,一个坏蛋以为我是陪酒女郎要我去陪酒,肥猫看见了就对那个家伙大打出手,我当时感动的搂着他痛哭起来。省城里我无亲无故,除了他,我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

    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嫁给他。婚后不久,我发现肥猫原来并不喜欢我,她的身边已经有两个老婆,给她生了一大堆的女儿。肥猫看中我的原因是有他的目的的,他是想让我为他生一个儿子传宗接代,我顺从了,经过怀胎十月,老天不想帮我让我生下一个女婴,他当时就把女婴送人了,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了十一个月。当我酒醒以后我知道我又错了,又大错特错了。我赖在他家里不走,我们连结婚证也没办,我要为自己讨个公道。直到有一天肥猫出事了,他杀了人,所以我二话不说卷起东西到了这个县城。

    我从小就因为是个女孩而自卑,一步步走到今天,我想我的命运会好一些,没有想到所有的不幸一齐集中到我的身上。

    所以我要告诉你的是,不管前方的路有多么的艰难,一定要小心谨慎。我恨透了男人,所以下辈子我仍要做女人。

    我的目光盯着她,热烈,激动。

    别再说!我说,别再说了!那些男人该千刀万剐的,迟早要遭报应的。

    她一叠连声地问:你不轻视我吗?不把我当成坏人吧!

    我重重的点头。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