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我的罪

      渐渐,万物寂寥。我不知蹲了多久,外头原是有微薄的光,如今只剩下黑暗。

    我麻木地舔舔干涸的唇,尝到了血腥的味道,唇瓣也是微疼。可这些算什么,比起那些无妄受难的人。

    心头一疼,发现自己的手还搭在柜门上,意识到了也才发现它已麻痹得不似自己的手了。

    而人还未反应过来,手一加力就推了出去。身子动了动,无神地走了出去。

    第一眼……手捂上嘴,脚突然有了直觉,顿时发软跪了下去。

    “大娘……”

    以为已经哭尽了的泪还是涌了出来,胡乱地用衣袖去擦她脸上的血,胡乱地喊她,“大娘大娘……”

    为什么你要这么傻?为什么……你明明就可以把我供出来的,为什么要牺牲自己呢……“不悔啊,有时候看你就好像看到我家黎儿一样。当年她可是方圆百里内最美的姑娘呢!”大娘的眼里有浓郁的骄傲,似乎想到这样有自夸的成分了,看看我又补充道,“不过她没有你这么美拉。”

    女儿。就因为我的年纪与你女儿相仿,性子与你女儿相似,所以你就将我看成女儿,抱着私心,就算是被那些怨魂怨恨,也咬紧了牙什么也不说么……

    我究竟是何德何能?能遇见黄大娘……

    泪滴滴分明,脑子却越发清晰起来了。现在不是难过的时候,说不准那些人可能会回来。总之此地不易久留!

    在离开之前,我要先埋葬掉他们。这些……我的罪。

    撑住身子站起来,犹有几分不稳。眨眨眼,又是扇落一串泪花……皎洁月光从大开着门照进来,撒落的地上不再是温柔似水,是冷讽,是冷峻,那已成暗红的血的斥责。已是如同僵尸一般行走。将一个个陌生人的死不瞑目的眼合上,将一个个人的尸体扶起来,静静地拿来布,认认真真地替他们擦净身上的血。替男子理好衣襟,替女子挽好发髻,还有……那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

    我走向那个孩子的方向,走一步,心口疼一分。曾经,我的麟儿也有这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被我裹起,抱在怀里逗着,他总是会那样开心地笑。不知世间烦恼。

    可是这个孩子呢?刚才我扶开的一对连死也是拼死相拥而去的夫妻。那生前的恩爱就更不用说了吧?原是个幸福的家,却因为我全部命丧黄泉……

    甚至连最后一刻都没有抓到他们的孩子……只差一步之遥。

    孩子,他们连孩子都不放过么?我微微滞留了脚步,有几分不敢向前看。

    咬咬牙,还是蹲了下去,小心翼翼地捧起孩子。借着月光,我看见孩子恬静的面容,没有伤痕……没有血迹……

    我一颤,巍抖着手放在孩子的鼻下。

    这一回是喜及而泣。有呼吸,有呼吸,它有呼吸!这一刹那间再也没有比这更值得开心的事情了。还活着,这场血灾中还有一个生命……

    我紧紧抱住孩子,又笑又哭。刹那是有些感激那些人的手下留情的,也或许他们只是觉得放这个孩子在这里,也活不了太久的。

    无论他们是为什么留下这个孩子。都是值的感激的。

    只是这孩子为何这么安静?我慌了,伸手捏他的脸,轻掐他人中,几番折腾,那孩子嘴巴一瘪,放声大哭。

    他一哭我反倒松了口气,又轻哄了他入睡,将他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才又安心开始将剩余的人打理干净,然后又找了铲子出去挖坟。

    将驿站丧命的十七人一一埋葬之后。我抱着孩子,给他们跪下,给予最尊敬的三个磕头。个个头着地。

    对不起。我默念,然后咬唇抱起孩子,去了马厩。

    挑了一匹乌黑的马,想想又解了其它马儿的绳索。便抱了孩子越上马去了。

    驾着马走了几步才发觉不对,一回首,那些马儿极有秩序地跟在我的马后。心头一热,眼微涩,是大娘培养出来的马……它们个个都如同大娘一般,坚韧,忠诚。

    我哽咽着低头看看怀里卧着恬睡的孩子,是个女娃娃。不知道她原是叫什么名字的,小小的五官已是很讨喜了。

    以后,她便是我的女儿了。我将视如己出。我害她没了父母,自是要赔她一个家!抿抿唇,抱紧怀中的孩子,响亮一声喝,“驾!”

    马抬蹄,往北面驰骋而去。

    多么庆幸在田园的那两年学会骑马,此道才得以轻松一些。前段时间卧病在床的时候就向大娘讨了张北部地区的地图。便一直是和银两一起放在内衫里的,如今逃亡起来,倒也是衣食无忧。

    只是,我捧起水喝了一口,看向湖中男子打扮的女子,她的眉目掩不住的疲惫与厌倦。叹口气拉过水袋装了满满的水,又忍不住微涩了眼。

    前几日刚好碰到一个小村落,换了几样食品来,还将那女娃儿寄放在那里。我与那家人说若是我有什么不测没有回来接她,而那家人也没有养她的意愿就送至京都给金姨养吧。

    与孩子离别的时候,又忍不住落泪,那孩子似乎也明白什么一样,哭声震天。

    现在想起来还有些不忍,当日亦是落泪了一路。或许是因为一起死里逃生,才更加的怜惜她。也或许是因为愧疚。

    又是一声克制不住的叹息,尔后将水袋别在马上,越上马身。我都是按照地图上所标的小路捷径走的,已经赶了十几天路了,按最快的速度也还要半个多月的路程。

    自从从驿站出来后,我连客栈都不敢借宿,一切都从简。一是怕引来那些人,二更是怕连累其它人。这样想想我都有半个多月没有洗过澡了,苦笑着低头抬手嗅嗅自己衣服的味道,顿时厌恶地甩下手。

    俯身偎靠近马身,用力一拉马缰,重重拍了一下马身,浅笑着与马儿说话:“小黑,该走了。”

    这匹马儿十分有灵性,这么十几天下来,与我也熟稔起来。与它说话也是我这么几天养成的习惯,一个人,一匹马,若可以选择,我倒也宁可就此走下去。

    昔日只对高琰的爱支持的一颗鲜活的心,如今慢慢枯了下去,这条路好长似乎没有尽头,而且颠簸的不像话。我好累。

    将脸贴上马身,侧脸看向渐渐布满红霞的苍穹,血,也是这个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