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诱人的臀,少年欲望

      既然已经回来了。余卿压住想要再次逃跑的欲望,既然来了,总要先打打吧。

    刚到门口就看见一个红袍站在大门下,捂着腹部,撅着屁股,狂妄的哈哈大笑。余卿这就怒了。

    越笑越狂妄的红袍,屁股也越撅越高。那红袍包裹下那完美的臀形,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诱人的光芒。

    余卿生出一种冲动。因为撅得实在太美,就像在无声的叫着:来踢我呀,来踹我呀。

    只是犹豫了片刻,余卿做了一个大胆决定。

    既然决定了就去做。

    看了看那红色性感的部位,又看了看四周,仿佛对什么不太满意,便换了个地方站定,做出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准备发力的姿态。

    又看了看门口那小屁股,摇了摇头,换了右脚在前左脚在后,目测了一下距离,再次摇头,再次走到另一个位置,又望了望,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挑了跳双脚,摆了摆腿。

    黑衣人带着教授,和那个性感但是并不美丽的余总监,正要找机会上二楼,那里有一个安全屋。如果李平安战胜不了他,安全屋那一米厚的合金钢墙体,应该可以挡住这个恐怖的子爵。就算挡不住,也应该能撑一段时间。

    子爵那令人心悸的实力,让这些黑衣人知道,这样级别的战斗,自己已经无法参与,留下来,只会让组长分心。

    所以,他们只能这样看着,只要子爵被李平安拖住,就带人毫不犹豫的上楼。

    就在此时,他们看见了外面来了一个年轻人,那年轻人好像是门迎,他来这里干什么?

    随后,他们看见这个年轻人另类的举动。都惊住了,瞪着双眼呆望着门外,那年轻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怎么这个时候了还来表演小丑。

    高校长记得,他好像是来学校找兼职的贫困生,刚才的一番激战看样子没有伤到他,但是他在这干什么,他不应该是吓坏了吗?这里已经这么危险,怎么还来凑热闹,嫌命长吗?

    但是都没有出口提醒门口的余卿,因为怕引起子爵的注意,反而害了他。

    高校长急的满头汗,嘴巴一张一合,做着口型:快跑啊。

    李平安怪异的双眼中只有子爵,仿佛看不见子爵后方的余卿一般。而子爵因为不断向自己走来的李平那血红的双眼,仿佛看见了极为开心的事情,哈哈大笑。

    子爵表面上在疯狂的大笑,但是心中始终在提防着李平安,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敌人实力不菲,但就因为这样,才值得一战。

    子爵在等,等李平安走近他的最有效,也是最有力的攻击范围。

    因为子爵是血刺的人,血刺,顾名思义就是血族中的刺客,血刺的每一个血族都必须有着超高强的实力,有自己最为拿手的刺客手段,有自己最擅长的武器,和刺杀风格。

    余卿的眼里只有那个翘屁股,没有看见高校长急切的警示,他已经找到了最佳攻击角度和距离。

    俯下身体,左脚弓步,脚尖微踮,右脚后蹬,抵在路沿。

    余卿摆着最为标准的,连小学生都会的百米冲刺起跑姿势。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为有效的,在最短时间最短的距离内,达到最快速度的短跑加速度起跑。

    因为他想要做一件事,做他从小就想做,但从来没有成功的事。

    余卿不断的换位置,是想在最短的时间里速度达到最高,很小的时候,老师就教过,速度加上质量就是动能。动能越大伤害自然就越大。

    而又是蹦跳又是摆手,这是在热身,因为他要开始行动了。

    看着那个红袍覆盖下的翘屁股,余卿的神情认真而专注,真像那只贱猴子的屁股啊,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副猴子的贱脸,猴子总是会偷袭自己,无论怎么防范,它总能够找到时机,狠狠的踹自己一脚,然后再跑开,撅着它那红红的屁股挑衅着,但是自己总是踹不中它,因为猴子总是能闪开。

    这次一定要踢中啊。余卿心中呐喊到:猴子,我来报仇啦。

    双腿的力量开始聚集,抓地的双掌也弯曲起来,力量在这一刻爆发出来,在起跑的一刹那,手掌靠着摩擦力向后一带,双腿同时发力,身体如同离开了枪管的弹头一般飞了出去。

    黑衣人和教授们看见余卿的举动,都瞪大了双眼,这是要……

    余卿距离子爵并不远,只有百来米,所以他必须使出全力,才能在如此短的距离中速度达到最快。

    在山林之间每天进行的10公里全力冲刺训练,在这一刻发挥了最大的效用。

    离目标越来越近了,余卿心中很是欢喜,在还剩十来米时,余卿发力跃在半空,腰腹一扭,身体由前倾变成后倾,然后双腿曲起被双臂环抱住,曲起的双腿仿佛不服手臂的压制,想要弹出,但是却被臂膀卡的死死的,就在双方的力量达到持平的时候,余卿将手臂猛的一松。

    那腿仿佛如蛟龙出海,又若猛虎扑食,其实更像是被压住的弹簧,突然失去压制力。弹出的瞬间空气中都有了破空声。

    如果踢中肯定很爽,余卿在心中欣喜的想着。但是……这一脚的威力有多大?能不能对血族照成有效伤害?如果不能,那血族被踹后,会不会怒气值全满然后杀了自己?余卿在欣喜同时,想起了这些问题,但没有时间让他找出答案。

    因为下一刻,下一微秒,这一脚,会实实在在的正中靶心。

    这一刻,子爵仍然在大笑,只看了李平安的眼睛一眼,就笑的狂妄不堪,因为实在是开心,之所以捧腹而笑是因为,红袍内有他的杀人武器:一把弯刀,和许多把飞刀。

    子爵早已经达到了伯爵的实力,这次之所以答应伯爵出战这次无聊的刺杀行动,只是因为只差一次三等功,他的爵位就能向上升一升了。他很期待自己的庄园能够扩大一倍,能拥有更多的人类仆人,还会有更多更新鲜的血食,而再不用理会冻库里面的发硬血块。

    实力在广义上讲就是力量和速度。

    血刺成员与其他血族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更善于运用自己的实力,而不是无章法的只靠力量或者速度取胜。

    力量可以弥补弯刀本身的缺憾,让只适合劈砍的弯刀也能做直刺动作,可以让招式游刃有余,更能让飞刀更快,更有杀伤力。速度是力量的另一种展现,是爆发力的和控制力的产物。

    子爵已经在这两种武器上已经浸淫了一千多年了,就在他还是男爵实力的时候,就能凭这两样武器,战胜子爵。

    现在有自信在这样的距离内,李平安躲不过自己的飞刀,就算李平安又有什么底牌,生死一刻也能逼他交出来。就算躲得过飞刀,也躲不了自己的弯刀。

    对,近点,再近点,子爵已经握紧了腋下弯刀柄,捻起袍下飞刀。

    就是现在!距离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