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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非常规恋爱 作者:咔拉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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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不换攻5

    似乎是终于感受到了活人的美味的气息,那只高级丧尸停下了撕咬的动作,慢慢站了起来。

    前面之所以说它是一个不像丧尸的丧尸,是因为它的衣着很整洁,当然比不上时风他们,但是比起之前看到的那些身上挂着破破烂烂的占满尘土和血肉污渍的布的丧尸来说,这只高级丧尸身上的衣服好好地穿在身上,仅仅是衣角和袖口有少量血迹而已。

    等到丧尸彻底转过来面向他们的时候,四个人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付晓飞三人是因为极度的紧张,那个丧尸居然除了眼睛和肤色与正常人不一样之外,其他地方完全是和正常人一样的!

    能做到这一点的丧尸他们目前为止还没有见过,要知道丧失之间也会相互撕咬吞噬,现在他们面前的这只身体保持完整甚至连衣物也算整洁,这绝对不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

    而时风,则是在面对高级丧尸的紧张之外,更多了震惊。他认识这只丧尸,而且很熟悉。

    那是甄南竺。

    “呀,其实这只丧尸长得还挺帅的啊。”常娇娇看着对面的丧尸半天也没有要过来的意思,稍微放松了一点,压低嗓音对身旁的付晓飞说到,“不过在我心里还是你最好了,不要吃醋哦。”

    付晓飞可没有这么轻松,他听到常娇娇开口说话,心里一紧:糟了!

    果然就在常娇娇的话音刚落,就见那只丧尸用比普通丧尸快了至少三倍的速度,几秒之内就到了他们面前。

    付晓飞和林超正准备放手一搏,时风先喝住了他们:“等一下!”

    “怎么?”付晓飞及时地收住了手,但是林超已经快一步冲了上去。

    力量系的异能会同时强化异能者的身体,但尽管是这样,力量四级的林超一击落空,下一刻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刚好落在常娇娇等人的面前。

    林超感到自己的胸腹部剧痛无比,一点儿动的力气也没有。鲜红的血液源源不断地从林超的口中涌出来。他的骨头和内脏一定都已经碎了。

    “啊!晓飞你快救救林超!”常娇娇看见自己的朋友伤得这么重,想扶一下他却也不敢随便动。

    在这种情况下,付晓飞也顾不上隐瞒实力,立即对林超施展自己的治愈系异能,过了几分钟,林超不断涌出的血液慢慢停下来,表情也不似最开始那样苍白痛苦。

    甄南竺刚才用的力气绝对不小,林超腹部里的东西应该全碎了,但是现在却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得到了缓解,看来主角受的治愈异能已经超过五级了。甄南竺在心里暗自估计了一下自己和付晓飞的战斗力,还是觉得自己更加厉害一些。

    甄南竺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完全适应了身为丧尸的生活。丧尸没有嗅觉,只对鲜活的生物和血液有强烈的反应,听觉倒是很灵敏,能听到很细小的声音,只不过若不是活物丧尸一般没有兴趣去搭理它。

    见林超的情况渐渐稳定下来了,常娇娇也有精力去想其他的事。

    “风哥,你认识它?”

    今天风哥太不对劲了,不止是不让我们攻击丧尸,更是从那只丧尸到了我们面前之后眼睛就没离开过它。

    这只丧尸也挺奇怪的,居然过来了就在那儿干站着,林子刚才攻击的时候也只是十分轻巧地反抗了一下,就又不动了。

    “嗯,认识。他是……我以前的一个同学,之后还在一家公司上班。不是很熟。”时风想了想,还是隐瞒了他们曾经是恋人的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同性恋。更何况,那种被带了绿帽子的事,不提也罢。

    “风哥,那只丧尸好像有自己的意识。”付晓飞把林超移动到自己保护范围内之后,想出了这只丧尸违和的地方。

    甄南竺看着他们戒备的姿势,在心里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要是我想弄死你们早就下手了好不好,你们几个加起来也打不过我。

    不主动攻击人的丧尸很少见,这是付晓飞遇到的第一只。而且长得还很帅气。

    它就站在那里,一直看着他们,准确的来说是看着时风。付晓飞不可思议地发现那只丧尸居然还保留着人类的感情,那双红宝石一样的眼睛中,是明晃晃的喜悦。

    付晓飞都能看出来的东西,时风自然是也看出来。不过他却是不屑的,当初分手分得那么干脆,现在表演什么深情。

    然后它突然动了,不是进攻,而是飞快地退了回去,然后又抱着它刚才正在吃的大半具尸体出现在他们面前。

    那个人好像刚死没有多久,新鲜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似乎察觉到了时风等人,丧尸抱着尸体退后了一点点。

    它的动作很自然,一点儿没有死尸的僵硬。非常认真地撕开尸体的衣服,认真地来回查看剩余的部分,然后选择了利落地剖开他的胸膛,一把把心脏扯了下来。

    一颗血淋淋的心脏,直直地送到时风面前。

    几人都被甄南竺的这个反应弄的一愣。

    “噗,风哥,你魅力真大!”常娇娇最先反应过来,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人都变成丧尸了,还不忘记给你找吃的。”

    很明显这只高级丧尸没有要攻击他们的意思,付晓飞也放松下来:“风哥,你看……”原本是带着笑意的话,看到时风的表情的时候这话的后半句就断在了他的嘴里。

    时风看着那颗被捧在苍白的手心里的心脏,完整又新鲜,好似下一刻就又会跳动一般。除去血淋淋的视觉不说,从一个丧尸的角度来看,真的是那具尸体上最好的部分了。

    时风想起来很久以前,在自己和甄南竺一起创业的最初期,那段日子最艰难的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情况时有发生。那时候,甄南竺就和他分吃一碗面、一个苹果。

    自己总是让甄南竺先吃,他也不拒绝,笑着把碗接过去。表情满足地吃上一小会儿,然后就放下筷子说自己饱了。

    但是自己最后总是会在剩下的半碗面条中,发现原本在最上面的几小块肉被一块没少地藏在剩余的面条底下。

    水果也吃不起好的,只能买落果。甄南竺每次抢着去洗水果,然后递过来半个,说自己忍不住把另外半个吃掉了。其实时风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每次都是悄悄把磕坏碰伤的地方自己吃掉,留下还算好的部分。

    当时的时风唯有更加努力工作跑业务来作为这些的回报。

    见时风迟迟没有反应,甄南竺便把手又向前伸了伸。

    甄南竺的动作让时风的目光从他的手上转移到他的脸。

    除了眼睛和皮肤,其他的部分和末世之前一模一样。此时那双剔透的眼睛中充满了疑惑和委屈。

    对上甄南竺那双虽然颜色不同,但同样真诚的眼睛,他不禁有点恍惚。

    “吃呀!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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