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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痕 作者:九华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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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鬓角又多了几根银丝,我除了上班,周末时常会回家陪她,但最近我又有了新烦恼,渐渐有点不敢回去了。

    对,大学毕业八年,现如今我已是奔三的大龄女青年,自古三十而立,婚姻大事已经被老妈搬上日程,但凡我回家她就会有意无意的和我说起这件事,对此我除了婉拒就是回避,还是架不住她苦口婆心。

    这周索性不回去了。

    结果不想她却打来电话,隔着手机都能感觉到她的语重心长:“你年纪也不小了,什么时候结婚给我生个外孙啊。”

    “对象都没有生什么孩子,结婚又不是过家家,难道我还能在大街上随便见一个人就拉去领证么。”

    “主要是你得有这心思,你若觉得行,我就帮你物色几个小伙,有时间你回来看看。”老妈说道。

    听到这我就颓了,“算了吧,相亲这么low的事情我才不要。”

    “那你自己倒是抓点紧啊,我看你还晃晃不着急呢,我跟你说,女人一过了三十老的就特别快,尤其是你这样还不注意保养的,到时候年纪轻轻就人老珠黄,对象就更不好找了。”老妈开启话痨模式。

    我及时打住,“现在的年轻人都太个性,不好交往,我也不想费这个精力……说实话我还不想处对象。”

    “你都三十了,现在不处对象啥时候处,要等到四五十岁直接找老伴么?!”老妈郁闷。

    “那都到老了,一个人也就那么地了。”我顺势说道。

    老妈愤愤:“我看你这根筋还没转过来呢,你说实话,你是不是还想着付郁那丫头呢!”

    没料到老妈会提到她,再度听到这个名子我脑子一片空白,一时间有些恍惚,仿佛之前的那些过往只是昨天。

    见我不说话,老妈叹了口气,挂了电话。

    “是你让我赖上你的,那就别想甩掉我了。”

    ……

    “你可以选择一个地方,挖下一块肉,见骨的那种,这样痕迹就永远都在了。”

    我猛然惊醒,已是一头细汗。

    不自觉摸上肩头,痕迹依然在。

    我坐起身,拉开床头柜抽屉,里面有个盒子,盒子里是几颗装饰红豆,当初的红豆手链在那场车祸后就断掉了,只留下几个豆子。

    再摸上脖子,红豆吊坠也在。

    我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半,不禁叹了口气。

    没有付郁封竭的第八个年头,我还会想他们。

    第94章 第九十三章,你和唐铭还真是容易让人误会。

    第九十三章 ,你和唐铭还真是容易让人误会。

    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在老妈的软磨硬泡下,我不得已去和一个所谓事业有成的小老板相亲,看见他一副衣冠楚楚却他并不出彩的外表实在提不起兴趣,再加上他斤斤计较爱较真的性格更是让我觉得反胃,没说两句话我就借故离开了。

    老妈还帮着他说话:“人家是白手起家,知道挣钱不易,看似斤斤计较其实更懂得节俭,会过日子,另外他虽然长得不帅,但人踏实,结婚不就得找个会踏实过日子的人么。”

    “他长得是挺踏实的,”我冷嘲热讽,“而且还特会过日子,我说去咖啡厅他非要去面馆,我差他一杯咖啡钱么,面馆就面馆了,点个鸡架还要考虑再三,免费小菜倒是盛了一堆,吃不完还打包带走,连同桌上的几瓣大头蒜也不放过,这就算了,结账时候还要和我aa制,我就呵呵了,这个小老板可真会过日子,也不知道老妈你从哪淘来的这么个奇葩男,我看他不是想找结婚对象,而是找个免费的老妈子兼□□吧。”

    “小颂你怎么说话这么刻薄呢,人家就是小气了一点么,”老妈语气也有点底气不足,“不过这么看来这个人确实不太适合,没事,到时候我再给你物色,你眼光也不要太高了,差不多就行了,这么挑来拣去最后都是人家挑剩下的了。”

    “要不是你坚持我才不会去相亲,老妈你还是歇歇吧,我还用不着一个男人来养活。”我心情不悦。

    “你不结婚生子,到老了怎么办,谁管你,我还能照顾你一辈子啊。”

    “我也不用你照顾我一辈子啊,我自己也能过得挺好,结婚是有心仪的人才该做的事,没有心仪的人那就是受罪,现在离婚率那么高,你还想我也去凑一份子啊。”

    “你这孩子,说话越来越带刺,在外面这样也不怕得罪人。”老妈有些担心。

    “放心,我只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而已,行了我先挂了,下周可能不回去了,你不用准备太多,自己够吃就行了。”说罢我要挂电话。

    “又不回来了啊,”她有点失落,“你哥回不来,你再不回来,家里就我一个人也没啥意思。”

    我心里一软,语气却没变,“知道了,有时间我会回去的,就这样。”

    挂掉电话后只觉得有点心累,难道除非出家,人的一生总逃不过结婚生子的命运么。

    转而又想到老妈,搬家前她和那人藕断丝连,其实也是想有个精神寄托吧。

    现在呢,寄托在谁身上?我和我哥?

    可能会失望了。

    又过了两个礼拜,我在宠物市场选了一只看对眼的金毛幼崽,抱到了老妈那给她养,老妈挺高兴:“到时候这小家伙还能给我做个伴。”

    转而又不忘提醒,“那你也得给我常回家,不要以为塞了只宠物狗就能找借口不用回来了。”

    “当然会回来了。”我欣然应道。

    其实之所以选这只金毛幼崽,主要原因还是我在第一眼看见它时,想到了万金,一晃过了这么多年,不知它怎么样了。

    应该是一只走不动路的老狗了吧,也或者……已经不在人世了……

    回过神时看见同事小周正站在我桌前,一脸无语的表情。

    我知道我又走神了。

    我略微尴尬,“有事?”

    “这份稿子要在半个小时内翻译出来,然后送到老板办公室。”他说。

    “哦,知道了,放这吧。”我接过文件。

    他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一脸认真的看了我一会说道:“我来这也两年了,我发现一个现象。”

    “什么现象。”

    “你啊,”他说,“我发现你总是时不时就会发呆,而且每次都至少几分钟,你能告诉我你都在想什么麽?”

    “没想什么。”我说。

    “不可能,什么都不想怎么可能愣神那么长时间,你肯定想别的事了,能和我说说么?”他继续说道。

    我看了眼他,漫步经心道,“要去和老板打小报告么。”

    他就松了口气,“根本不用打小报告,老板知道,只是他不说罢了,说也奇怪,这要换做旁人,老板肯定会过问,但那天我看老板在窗户后面看了你好一会,一句话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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