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黎明

      “怎么?”
    “什么怎么?”
    “就这么忍了?”
    金袍这话很存在挑拨的嫌疑。
    “背后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更何况人家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小熊如此回答。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小熊慢慢抬头,“要不……我们去杀个金仙?”
    小熊两眼放光,一脸渴望的盯着金袍,他是真想杀人了,尤其是今天,现在。
    金袍吃瓜看热闹的嘴脸一瞬凝滞转为警惕,“你想干什么?我可告诉你,不要胡来!”大概是觉得这样说有些怂,又加了一句,“你老师没把金刀给我。”
    小熊盯着金袍瞅了半天道:“前辈帮我盯住玉鼎师叔和那只狗,我去揍杨戬……”出口气。
    金袍只觉一个头两个大,什么乱七八糟的玉鼎师叔那只狗,他忽然道:“你不会是指去朝歌告你黑状的那只狗吧?”
    那小狗腿子,他可印象深刻。
    小熊狞笑,“就是他。”
    小熊手里血色刀光一闪,大步向周营走去。
    “我说……”金袍我有伤在身这么丢脸的话终是没说出口。
    小熊去找杨戬约架很顺利。
    小熊带着一身伤回来,杨戬更惨。
    庐篷内的碧霄不说话了。
    这是骷髅山一脉的一贯行事作风,不做无谓之争,我说话时,你给我听着!
    一桩刻骨铭心的往事浮上碧霄心头……
    大姐没接下她一剑,随手一剑。
    “我给你面子,你才有,我不给,你就没有!”
    她永远忘不了她将她们姐妹打落云端踩入尘泥的冷漠。
    “你该庆幸你是截教弟子,不然,你早就死了!”
    这是她对她说的。
    又何止是她忘不了。
    云霄憋着一口气突破大能未尝没有那一剑斩落云端跌入尘埃的狼狈鞭策。
    看淡是一会事,忘记又是一回事。
    那一次,她们伤的很重,真的很重。
    刻骨铭心,又怎么会轻易忘记。
    云霄站在庐篷看着外面漆黑的天空。
    她的心很静,早有决断了不是?
    云霄朝朝歌方向稽首。
    她的好意总是那么令她无法接受,除了第一次,她们在彩云岛外听她为彩云弹奏的那曲《彩云间》,那时候,她们的心是那么的近,她的琴音是那么的温柔,一曲洗去阴霾见光明,她也因此突破了大罗金仙,成为了截教第五个突破大罗金仙的弟子。
    她能这么快突破大能也与她那一剑有关,一剑斩落云端,一剑斩入尘泥,一剑见血,她的骄傲碎了一地。
    其实她对她真的很好,不过是另一种很好。
    与玉鼎不一样的两种好,她与玉鼎突破大罗突破大能都有她的磨砺,玉鼎的剑,她的道心,谁都不能否认。
    但她的道注定是一直与她较劲的道。
    如一个叛逆的孩子一样。
    对与错一点都不重要。
    夏日的风吹过朝歌的夜,石矶无思无想中夜游。
    老魔飞廉回来了,带着彩云。
    她只是抽走了彩云一些劫气。
    墨一直默默偷吃着这座城里的劫气。
    包括老魔、飞廉、妲己、金袍、小熊、魔家四个小魔崽子、申公豹、闻仲。
    不过他们都不知道,每次见她,她都会喝酒的时候抽走一些,见面越频繁的人每次抽的越少,甚至可以用微量来形容,便是闻仲,她也不过抽了十分之一,而且用合道气机帮他遮掩了一段时间。
    见过她的入劫之人,一般运气都不会太差。
    包括她那个倒霉蛋徒弟。
    便是杨戬也压不住他。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身上有凶兽一族的气运。
    所以,他才蹦跶的这么欢。
    当然,金袍是个例外。
    黎明时分,石矶走上了城头。
    云霄摆下了九曲黄河大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