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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名流商女 作者:弄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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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唐静芸长得着实不错,顿时起了几分肮脏的想法,“真不知道一男一女来这里干什么?”

    唐静芸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直接无视他们,拉着姜晔的手离开了这里,她其实脾气挺好的,只要不触及她的底线,她一般都懒得和人计较。

    不过这种态度激怒了这个所谓的何少,“女人,你这是什么态度,以为长得漂亮就有资本吗?我告诉你……”

    还未等他说完话,姜晔的一只铁臂伸出,手指掐住了他的脖子,语气阴沉,“你出门前你老子就没警告过你,有些人是你得罪不起的吗?”别看他在唐静芸面前看上去很随和,像是纵容妻子的丈夫,可是在别人面前,他依旧是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姜晔!

    他的臂力极大,掐着这个出言不逊的男子将他提起,任他不断挣扎也挣不开他的手,身边围着的人见势不好,冲上去就要救他,被姜晔三拳两脚就打趴在了地上。

    “好了,一点小事,没必要见血,处理起来也不方便。”一只纤细的手放到了那只铁臂之上,姜晔收敛了自己的怒火,将男子狠狠地甩到地上,转头牵起唐静芸的手。

    经理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心中不但暗暗心惊于姜晔的身手,还心惊于唐静芸冷冷淡淡的话,是“不方便”而非“不能”,这样的话就太惹人深思,是多么滔天的权势能够让眼前这两人漠视一条生命?心中暗暗咋舌。

    两人向着经理点头致意,就去前台结了账,留下了收拾残局的经理,根本不曾放在心上这件事,不管是姜晔还是唐静芸,他们本质上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前者本身就是游离在法律之外的人,而后者前世就明白了权、钱与法律的纠缠,行事作风在某些时候出奇的一致。

    唐静芸买了菜回家做饭,姜晔帮着下厨打下手,两人甜甜蜜蜜,这样的生活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一种新奇的经历。

    吃完了一顿晚饭,唐静芸率先去洗澡,待到她洗好了澡出来,系着自己浴袍的带子,刚出浴室就听到了姜晔与人交谈的最后几句,戏谑地问道,“这是怎么了?莫非洞房花烛夜,你要留我独守空闺?”

    姜晔忍不住低头爆了句粗口,刚才上头来的命令,临时有任务让他去出任务,他简直杀人的冲动都有了,狠狠地揉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懊恼道,“我得去非洲一趟!”

    唐静芸走到他身边,低笑道,“去吧,等你回来!”

    姜晔将这个女人狠狠地吻了一吻,才有些不舍的离开,想起爷爷几次三番的提议,心中终于下了一个决定。

    第一卷 庄周梦蝶 第二十章 狗血故事

    唐静芸在自己的屋子里,她的房间有些狭小,可是各种东西都被摆放的井井有条,颇有几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味道。

    她看着自己手上的资料,这是祥哥早上让人送过来的资料,里面有她要求帮忙调查的东西,正是关于何延陵和顾琳的资料。

    这里面又是一个家庭恩怨的故事,何延陵的父母是生意人,生意做得不小,不然也没钱供应他出过留学,而他父亲下面还有一个弟弟,这弟弟心性很不好,又被他老母亲宠的无法无天。自己在外头输了几十万的钱,欠了高利贷,就起了阴狠的心思,想要谋夺自己哥哥嫂子的家产。

    然后串通了自己侄子留在国内的女朋友顾琳,在自己哥哥嫂嫂的车上做了手脚,造成了车祸的事情,最后趁着自己侄子在国外读书赶不及回来,成功谋夺了应当归为侄子的财产,还把自己侄子赶出了何家。

    看到这里,唐静芸啧啧感叹了几句,这当叔叔的也算的上心狠手辣,不过想起何延陵的爽朗的样子,倒是好奇他知不知道这个消息,突然感觉自己口干,喊道,“姜晔,给我倒杯水……”

    随即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已经离开了好几天,以前相处的时候养成了习惯,让她思考的时候下意识的喊了他,不由失笑,摇了摇头继续看手中的资料。

    那个顾琳也不是什么好角色,和何延陵是大学里认识的同学,何延陵出国前并没有分手,对她也还算好,她却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不知怎么就勾搭上了何延陵父母生意的对头的儿子,然后狼狈为奸,谋划了很久,不然单是她一个女人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谋划这件事。

    故事很狗血,唐静芸看完后也能叹口气,有句老话说,“家贼难防”,果然当家里人和对头联手在背后捅刀子是最犀利也是最难以防患的,何延陵父母的不幸让她想起了曾经在唐家的那段不堪的日子,多了几分感触,庆幸自己今世不曾打算再淌这潭浑水。

    想了想,她将这份资料折叠后放到了一个单肩背包里,随后起身去换外出的衣服,打开柜子映入眼帘的是一身崭新的衣服,恍然想起那天两人逛街时姜晔买给她的衣服,可以还没来得及穿给他看,索性拿了出来换上。

    穿衣镜里的那个年轻的女孩瞬间多了几分成熟,上身一件米色的束腰蝙蝠袖,下身一条黑色的七分裤,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洋溢出一种成熟的特有风情,看上宛如都市丽人,镜子里的人让唐静芸恍惚,好似回到了上一世的,现在这样的打扮在银临市里还不多见,倒是京都这样的大城市或许还多一些。

    换了配套的凉皮鞋,也是米色的,约莫五公分的鞋跟,很时尚的款式,上面镶了不少水钻,露出了粉嫩的脚趾,看上去格外撩人。

    唐静芸关门走出去,带上了一副酒红色的蛤蟆镜,肩上背着单肩包,看上去宛如一个时尚的丽人,一路上上回头率颇高。

    十一中离她所在的社区并不远,走过几条街就到了,看到她这身打扮,学校的门卫连拦都没有拦就放行了,唐静芸曾经是这里的学生,自然对这些门卫的性情再熟悉不过,施施然的走进了校园。上次何延陵不仅留了他的电话,还留了他在十一中的教学办公室,路上拉了个同学问路后就走向了目的地。

    校园里一片青绿色,数目郁郁葱葱,在夏日里平添了几分味道,现在已经是八月中旬了,十一中的高三学生已经返校,顶着炎热的天气在教室里释放着热情,头顶只有吊扇在“嗡嗡”的转动。现在已经可以窥见后世那种疯狂高考的雏形了。

    不过,此时的校园里却不太静谧,尤其是唐静芸走到何延陵所教授的班级的教学楼那里,远远地就看到了一群人围着,似乎都畏惧着什么不敢上前,她的精神力一扫,就看到了里面的场景。

    她推开周围的人,踩着高跟凉鞋施施然的走到里面,精神力一震,让要出手的大汉眼前一黑,一个劈腿扫过去,将大汉踢倒在地,这是她近来研究发现的,精神力除了能够穿透事物、感知距离相对较远的东西外,还能集聚起来攻击人的脑部,能够让人眩晕。

    她转头看向一旁的何延陵,摘下了自己脸上的蛤蟆镜,露出了出挑的容貌,啧啧了两声,“我说怎么每次看到你,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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