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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修仙小日常 作者:李小翟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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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修仙小日常 作者:李小翟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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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资格。

    我必须先在这边境城内进行登记,才能进行初级选拔。

    当我带着陆小招,到达登记的地方时,那登记的男人笔一摔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哼。你个小屁孩子玩什么不好,来玩命?”

    这种时候争吵没有用,需要用实力来证明我的价值,于是我的手一翻转,一团火球便立在了我的手心中间。

    这登记的男人见我使了法术,却仍然斜着眼睛嘴巴一扯,嬉皮笑脸地看着我说道:“小姑娘,你这种骗小孩的东西,就不要拿来糊弄我了好吗?”

    他还是不愿意给我登记名字,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要我给些好处费吗?

    我狐疑地看着他,可是却见这个恶心的男人,仍然笑嘻嘻的样子,眼光猥琐地盯在我的胸前,他说道:“小姑娘,我见你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虽然年纪小了点,不过哥哥不介意吃点嫩。既然你非得想要去黒隅斗场送个命,那临死前跟哥哥我逍遥快活些,岂不更好?”

    恶心。真恶心。

    我捂住陆小招的耳朵,不想让这乐观的小少年听到这些恶心话。

    我说:“我给你钱。”

    “咦!小娘子又想跟我好好温存,还给我钱哩!”这恶心的男人说着就探起了身子来,往我的位置一蹭,我反感地身子往后一侧,躲过了他恶心的大手,这男人见没摸着我,脸上还是嬉皮笑脸的样子,他说道,“小娘子怎的还害羞了!”

    我觉得跟眼前这个男人实在是谈不通了,现在是不管我给不给钱都想占我便宜的意思。于是我转身就要走,这时候我听到了一位故人的声音。但是当这位故人每次一出现,我便要忍不住地打寒颤。

    故人说道:“徒儿,遇到这种时候,这样做就是了。”

    随即故人抛出一柄本力凝结的匕首,狠狠朝那恶心的男人抛了过去,我只听得那恶心的男人一声惨叫,他的手掌被那匕首破开了一个大洞,鲜血从那他的手上缓缓掉下,一片淋漓。

    即使这里不是申首山上的天机谷,我见着唐异子,身上仍然一颤。

    他怎么会在这里?

    唐异子无视了我惊异的眼神,他一眼看着我,脸上挂出了一丝笑容,唐异子还是这样,俨然如同我第一次见他时,他虽然有自私,他虽然仍然是人,却仿佛有一身仙气加身。

    唐异子便一步步缓缓走近了那男人,轻轻说道:“这样你可以让我徒儿登记名字了吗?我的徒儿名字叫做明至清。”

    那男人因为莫名其妙遭受了一击,又感知到唐异子功力高深莫测,只得不愿地点着头,本想用右手写名字,但是右手掌有个大洞,颤巍巍的根本握不住笔,于是他又抬起了左手来,歪歪扭扭地写下了我的名字。他的脑袋上全是因为疼痛流出的汗珠。

    可是当我还着急着害怕唐异子的时候,他却一句话不说便又出门离开了。

    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为什么他不迫害我了?为什么他要救我?

    难道活八十作为门主仙尊,用绝对的权利压制了唐异子,所以他恰巧正在这里,也不得不帮我解围,而且再不迫害我了?

    我想重新找到唐异子,从他的嘴巴里亲口问出一些东西来,虽然他满口谎话,但是说不准仍然有一些有用的信息吧?是的吧?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带着陆小招跟出去,但是在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却一丁点也找不到他了。

    之后的事情很简单了,黒隅斗场的初选我轻轻松松地通过,复试是跟一个看起来彪悍的汉子打了一场,可是第二场我还没出手,刚结成了一把本力剑,并不像浪费太多力气,那汉子见我手中凭空一把剑,反倒是把自己吓得够呛,忙不迭地主动投降了。

    两场过后斗场给了我一些钱,一张写着“入”的牌子,我便狐疑地带着陆小招,前往了斗场的主会场。那是另外一座城市,我并不适应这个国家,所以也不想慢腾腾地挪动了,于是我耗费了许多本力提升陆小招的速度——因为我没有本力特性,不能将本力实体化做成符咒,所以耗费的力气更多了。

    这七日之后,我们便轻轻松松地到达了黄辛国主城,黒隅斗场的主会场。

    这里是黄辛国的主城,自然更加繁华了。大量的别国人,也非常热爱看这一场血腥的杀戮盛宴,所以在街上摇摆的什么人都有。

    达官贵族,乡野屠夫,没有头的鬼魂,三只手的妖怪。大家都和平地走在大街上,不过奇怪的是,明明在黄辛国这么一个崇尚暴力的国度,在主城反倒是收敛了不少,我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怪人,心中想道:这里是主会场,高手自然太多,而高手并不露相,大家都不愿意招惹陌生人——万一其中一个就是黒隅斗场的一等高手呢?

    到了这个时候,我突然才想起:那么唐异子,是不是也是为了这黒隅斗场而来的呢?

    如果是的话,他肯定也在这里。因为这里有主会场。

    我没有在街道上有太多的停留,也不愿意跟陌生人搭讪,我带着陆小招直接前往了主会场处,凭着那块写着“入”的牌子,进入了斗场安排的一处街道上的小房子,因为我是新人,所以被分到的房子又破又旧。我一路过来的时候,看见了许多人,他们大多少言寡语,可是有些人身上仍然分散着一些本力的气息,我闻得出来。

    不想与这些人有交集,所以我便一直窝在那个小破房子里,等待着我竞技的那一日。

    可是今天忽然到了夜晚,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妖气,我被这妖气吵醒,迷蒙地睁开眼睛去看,却看着眼前一片火红,一个明显的破房子映着月光,此时此刻却发出了火红的光亮,而这光亮,来自于我眼前的这一只妖怪。

    ——记得吗?在我还未上申首山之前,与活八十在山下救出的那两只妖怪。

    一只小黑,一只这毛皮仿佛在熊熊燃烧的火红狐狸。

    小黑跟了我,而这火红的狐狸归了他。

    而现在火狐在这里,活八十,他一定也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大量推动剧情……

    大家一起玩的时候净是扯淡。主线一来写得飞快。

    ☆、第三十九节:故人是否不得见

    其实这一切都是有预兆的。

    这许久不见的狐狸,站在我这破旧的房子里,登时掀起了一阵火红的光亮。我一时之间见着它,心中感慨万千。可是火狐并没有对我有更多的表情,它蹲在地上,身体立得笔直。它定定地看着我,它的嘴巴动了动,在说什么话。

    可是我只是想着小黑一定乐意见着这火狐,毕竟它们算是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当我正欲将小黑重新召唤出来的时候,火狐的话语一点一滴地进入了我的耳朵里。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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