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

      炮灰与男主[快穿] 作者:望周知

    分卷阅读25

    炮灰与男主[快穿] 作者:望周知

    分卷阅读25

    陆莺沉默了许久,她微低着头,裴朝朝也看不清她的脸色。

    “所以,现在你就为了他,要违反和我的约定了?”陆莺的声音很轻,裴朝朝也是这才注意到她的声音其实很甜很软,是那种会被说‘卡哇伊’的音色,“对你来说,我到底是什么?”

    裴朝朝愣了一下,对她来说,染个头发只是很小的事情,虽然有个约定在,但是她觉得说一下就好,可她从来没有想过对陆莺来说这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不不不,你要是不喜欢,我就不染了,就这样也挺好的。”裴朝朝连忙改口,“对不起对不起,莺莺,我不染了,你不要不开心。”

    陆莺像是叹了一口气,“随便你,你喜欢就好。”

    到最后,虽然裴朝朝还是决定不染头发了,但两人还是不欢而散。

    到了晚上,裴朝朝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了好久,给裴暮发了个微信。

    [朝花不夕拾]:裴暮裴暮,你要不要染个头发

    [裴暮]:?

    [朝花不夕拾]:比如染个紫色怎么样,红色或者金色也不错

    [裴暮]:不是,为什么要我染发?

    [朝花不夕拾]:因为和我在一起看起来会更搭一点

    [裴暮]:...那为什么不是你染回黑色?

    [朝花不夕拾]:我有不能染的原因qaq

    [裴暮]:那我也是有不能染的原因

    [朝花不夕拾]:什么?

    [裴暮]:一中校规,学生不能染发烫发,以及顶着奇怪发型出现在校园

    裴朝朝死死盯着屏幕上的话,半晌一脸颓废地倒在床上,确实也是,她昨天拒绝裴爸爸转校到一中也是以一中不允许她这个发型作为理由的。

    躺床上看着天花板,裴朝朝觉得人生际遇还真是神奇又令人烦恼。

    早知道自己会遇到裴暮,她当初会不会就不会染发?

    不过遇到裴暮,还彼此一见钟情,现在才第二天就开始思考这种问题,本来就很神奇了。

    裴朝朝躺了一会,手机又传来新的消息。

    [裴暮]:明天一中校庆,你要过来吗?

    a市这个区基本各个学校校庆都是同一天,因为当初建的时候,都是同时的,这天都定下校庆其实也都是因为想感谢和纪念当初那位捐钱出资建学校的富商。

    论起学习,肯定是一中的碾压七中,但是如果说起校庆,自然是七中的节目比一中的好看,毕竟七中还有不少艺考生,一中虽然有裴暮孙钦这样的神颜,但是大部分都是黑框眼镜灰不溜丢的书呆子,七中的总体颜值就像一中的学习碾压七中一样碾压一中。

    每年校庆,七中的表演甚至都能上地方电视台直播,节目也基本都是唱跳演,小品话剧相声也是大热节目。

    而一中来来去去不外乎就是各种乐器演奏和诗歌朗诵,连偶尔一个小品,都围绕爱学习好好学习进行,无聊到令人发指。

    但是裴朝朝还是开心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朝花不夕拾]:好啊,我一定过去(づ ̄3 ̄)づ╭~

    ☆、第二十二章

    “同学,请问高三一班在哪?”裴朝朝随手拉住一个男生。

    对方本来很是不耐烦,“你自己不会看路吗?”然后一转头看到了裴朝朝,脸唰地就红了起来,说话都变得磕磕绊绊,“那...那个,一班在...在,算了,要不,我...我带你过去?”

    “这样不会麻烦你吗?”裴朝朝半点没察觉到对方前后态度差距。

    “不,不会。”

    “那就麻烦你了。”

    带路的男生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偷看裴朝朝。

    虽然裴朝朝头发还是没染回来,但她没再用发胶,头发自然顺帖下来,为了不那么显眼,她把一头粉毛扎成一个低马尾,再戴了一个帽子挡着。

    加上现在也没有化那些乱七八糟的烟熏妆,精致的五官全部露出来,尤其一双桃花眼,看人自带三分笑意,漂亮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这里就是一班了,我...我先走了。”带路的男生其实很想问裴朝朝要个微信号码,但是在她漂亮的桃花眼注视下,紧张得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遁了。

    裴朝朝在一班窗口看进去,找了很久都没找到裴暮。

    就在她想给裴暮打个电话的时候,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很好听,但也很陌生,还带着点迟疑。

    “裴...朝朝?”

    裴朝朝回头,看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

    是真的很好看的那种好看,和裴暮不相上下的程度,如朗月清风,温润又隽永。

    “真的是你啊,一段时间不见,我还以为你已经放弃了.....”

    “不好意思,请问你是?”裴朝朝开口打断了那人的话。

    那人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眼睛刚好弯成两弯初月,“这是什么新的桥段吗?”然后在裴朝朝惊讶的眼神里,一字一句地说:“我叫孙钦。”

    孙、钦。

    那个日记本上,一笔一划,不知疲倦般写满了整本的,那个名字。

    在看到裴暮之前,在那段刚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的时间里,看了那本日记本之后,裴朝朝想了很多关于自己看到孙钦的反应。

    大多数都是相当风花雪月的幻想。

    比如她见到他,就像是电视剧上演的那样,什么都还没说,就一眼,然后怔忪在原地,内心酸涩和甜蜜交替翻涌上来,眼泪也就潸然而下。

    就是那种,明明什么都不记得,但是看到这个人还是会觉得莫名的熟悉,甚至是,见到的时候,记忆什么的就全都回来了。

    但果然,想象就是想象。

    裴朝朝不知道以前的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孙钦,但是她很肯定,她此时此刻,真的对他半分悸动都没有,就是忍不住感慨了一下,长得真好,其他就和见到一个普通的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

    裴朝朝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一脸诚恳,“对不起,我之前出了车祸,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真的失忆了?”孙钦半信半疑,“那你现在还过来找我?”

    “我不是来找你的。”裴朝朝摇了摇头,“我来找裴暮,今天和他约好了。”

    “裴暮?”孙钦一脸疑惑。

    “对。”

    “噗,他在理科一班,我们这里是文科一班,你走错路了。”

    “...理科一班在哪?”

    “先别急着走,我问你个问题,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不喜欢我了?”孙钦一脸期待。

    裴朝朝突然想知道自己以前到底是怎么样的人了,为什么‘喜欢的人’会一脸期待地问她是不是真的不喜欢他了。

    “嗯,不喜欢了。”

    “那就太好了。”孙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