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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月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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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月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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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辑给她瞄了眼,画得挺好的,男主角画得很帅,这行书卷语是后来加上的,她第一次看见。

    狗血得有些土味。

    不过出版书籍都这样,网文放飞自我,简介文案紧跟热点,出版书求稳,自有风格跟着走。

    以前就夸奖得很厉害了,什么【十年磨一剑,知名作家夕欢的文字盛宴】(她半年写出来的)、【越虐越爱,波谲云诡的深宫禁情,作者考据力作】(如果看完了一整套《金枝欲孽》和《宫心计》算是考据的话)……【热血与甜并行,电子竞技也有爱情,请闪现到我心上】这本算是最正常的了,她还挺中意。

    “虐进心扉,甜入骨子……这谁写,其实我一直很好奇,每次我书卷语上的宣传话都吹得我脸红,你们编辑部是不是有我的粉丝啊?”

    夕欢笑着抬眼,视线停在自家编辑脸上,游移的目光登时刹在他眼梢对下的一小片皮肤上。

    肖斯然皮肤很白,长年在室内捂出来的白,搭配银边金属眼镜,整个人彷佛冰山修炼成人,还炼得不太熟练,鲜少做表情。在这冰清玉洁,银妆裹素的高岭上,稍有一点颜色都很显眼。而这时,他眼下的白皙皮肤闪出淡淡水红,很淡,但对比得很显眼,赧色浓得可以掐出水。

    察觉到她的视线,他薄唇轻抿,意识到自己的异样,他抬手借着推眼镜的空档,遮挡脸上的赧涩,另一只手在无意识的收紧。

    片刻,他清冷的嗓音承认:“我写的。”

    “……”

    原来是你!

    没想到人模人样的,背后这么爱吹。

    还比心!

    “你以前每一本的书卷语,都是我写的。”

    反正都承认一样了,剩下的也没所谓了,还有下一个问题:“你的书我都有看,如果这算是粉丝的话……那我就是你的粉丝吧,”

    他敛眸,保持一下自己的矜持形象:“虽然我更希望,单纯定性为读者,作者跟读者的关系不应该被归类为粉丝。”

    “编辑要审稿,看过我每一本也很正常啊,你不算我的粉丝,放心啦。”夕欢定定神,体贴地给他搬好下台阶。

    “但我很喜欢你的书。”

    肖斯然说出口后,紧绷指关和拢起的眉舒展开来,颇有一点破罐子摔碎的意思。

    编辑还在自爆,但在网上经常被小迷妹表白夸奖的夕欢不假思索地接话:“是吗?你品味不错,英雄所见略同。”

    肖斯然抬眸,黑白分明的眼瞳定定地看住她。

    一般人要笑骂她不要脸了,他却放下了心:“看见你这么有自信,我就放心了。”

    当面说的话,比网上敲字更有说服力,夕欢相信他是真正喜欢自己写的书,心神不由更加放松了,眉眼弯弯:“嗯?你很担心我吗?”

    女生都有好几副面孔。

    和闺蜜说话的声音,和心仪异性说话的声音,交际场合时略兴奋上扬的声线,难免略有分别。

    夕欢可以笑得很清冽娇甜,但此时放松下来,看肖斯然更像看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声线微沉,尾音往上扬,带有一点鼻音——

    她不知道她有多撩。

    目光定在她笑意盈盈的脸上,要闪耀得他原地晕眩。

    肖斯然心神一荡,抿紧唇,清冷矜贵的绅士皮几乎要绷不住了。

    ☆、第46章 046

    言归正传。

    肖斯然与她重新谈起小说题材的问题。

    “古言?不想写古言, 宫斗也不想写, 写现代小甜文吧。”

    想到要自己穿进去过日子,没电热水没空调的日子使夕欢犯怯,她不怕渣男,就怕生活水准降低, 而即使是古代皇帝, 除去金银珠宝随便用,杀谁就杀谁,后宫三千以外, 想吃好的住好的还不如现代一个白领,更别说是女人了。无论如何幸福不起来, 深宫禁庭还是写着带感,看女主角遭罪后浴火重生。

    亲自来干,谁不想生而为王。

    她话音刚落,编辑目光便定格在她脸上:“你在害怕什么?你以前从来不会这么避讳题材。”

    ……

    他俩很熟吗?

    怎么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

    而更糟糕的是, 他真没猜错, 而且她抬眸回视, 他镜片后清冷的眼瞳透着关切与笃定,彷佛极肯定她在犯怯, 而她根本没在表情语气上透露半分, 顶多像是对题材挑剔的作者。

    他镭射线一般的眼戳在她心上,真诚的部份使她无法说谎。

    这不是书里的世界, 她不在扮演他人, 也不是恋爱。

    编辑花费时间来关心她, 而且说的也很到点,她应该克服写作上不欲与人言的毛病。

    在夕欢沉默踌躇期间,肖斯然耐心等待,不催促她。

    连可能会干扰到她,给她造成心理压力的视线也移开了。

    安静的办公室里,霎时只有空调运作的有声音在响动。

    他负责了夕欢太久,即使除了书稿以外的事几乎不聊天,也能从每一本小说的内容触摸到作者的灵魂,而她的作息……从她报的稿子进度里清晰可见。虽不曾热烈聊天,却像神往已久的朋友——他单方面的。

    过了片刻,大约三分钟,夕欢才组织好语言:“我发现,以前对待小说的态度太轻率了。”

    “何出此言?”

    “你看过我的书,应该知道我的男角色都各有特色地优秀吧?”得到他颔首的回答后,她续道:“我的创作灵感经常来自我谈过的恋爱,但我单身太久了,创作储备有点不够……”

    这也是答应白宝的原因之一。

    她想试试,和现实相比,她写出来的恋爱,会不会在她麻木的心上激起一点波澜……

    夕欢得承认,是有的。

    尤其是华听风。

    毕竟,现实世界里再帅的男人,也不会飞檐走壁,没有绝世武功,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像乌鸦一样孤立于房顶上,睥睨众生,又心系与她。他的强大连不习武的她都能感受到,还有完美的肌肉线条,每一寸肌肤都蕴涵着爆发力,随时可以将她扼碎,却视她如珍宝……

    一比较起来,现实里的恋爱就不过是柴米油盐,没劲。

    所以没恋爱经验的作者往往能写出大红大紫的小甜文,美好得不现实,才能为读者编织一场美梦。谈过,则发现也就那么一回事,和上班上学比起来是好玩许多,但远不能和言情小说相提并论。

    夕欢:“我觉得我写得不够好,在走歪路。”

    她原想在书中世界找回自己的热情,没想到却让热爱的写作也变得不伦不类。

    快穿的事不能跟编辑说明白,她寻着措辞,尽量将心中的迷惑倾诉出来:“我在尝试一种新的写作方法,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让我有一种走捷径的感觉。”

    捷径?

    联想到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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