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种了半天的土豆,结果收了个西瓜。这就是李二现在的感觉!

    第一次,李二觉得自己似乎还有一个选择。太子必需是嫡子,这是绝对不可以更改的。以前自己也是在李承乾和李泰之间艰难抉择,可他有三个嫡子。谁能说太子就一定得在年长皇子中产生?自己龙精虎猛,再活个十几二十年应该没啥问题。到时候,李治也正在壮年。

    无论是李承乾做了皇帝,还是李泰做了皇帝。他们之间必然有有一个会死于非命,不是做了皇帝的李承乾干掉了李泰,就是做了皇帝的李泰干掉李承乾。

    内心之中,李二还是不想看到自己的儿子们互相残杀。李渊那句“我的儿子互相残杀,你的子孙将血流成河。”自始至终都是李二心里的一根刺!

    俗话说前边有车后面有就辙,自己这个车驾的不好。后面的子孙,难免有样学样。

    刀兵对于一个帝国的破坏,再也没有人比李二更加清楚。一场政变,甚至可以毁掉他亲手缔造的大唐帝国。这是他一辈子的心血,也是作为帝王的骄傲。李二不能让任何人毁了他,绝对不能!

    “雉奴!林邑王似乎大唐颇有微词,对朕也不是发自内心的恭敬。你说应该怎么办?”李二看着扮乖宝宝的李治问道。

    “父皇,这样的人不临之以威不足矣让蛮族宵小臣服。况且在交趾山高路远,林邑更是在深山密林之中。父皇在此他就敢颇有微词,父皇若是回了长安,他更加不会将大唐放在眼里。儿臣所见,应该尽快铲除此人。”李治想了一下,中规中矩的答道。

    “嗯!此事就由你来办,十二岁的大孩子了。既然要开牙建府,也应该办些差了。”李二大手一挥,就把事情扔给了李治。

    “诺!儿臣这就去办!”李治躬身施礼,然后退了出去。

    林邑王现在就在交趾城,想要干掉他简直是易如反掌。不过李治还是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去找了云浩。在大唐的将军中,云浩简直就是杀人魔王一类的存在。尤其是对待异族,心狠手辣绝不手软。这一次在南洋,更是搞起了种族灭绝。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面,海峡城堡方圆百里之内让他弄得人烟稀少。

    南海里面不少的岛国,甚至人口都被云浩抓光了。听说至今海峡里面还盘踞着无数鲨鱼,海滩上面更是有数百条巨大的咸水鳄鱼。随时准备将死人的尸体吞进自己的肚子!

    由于没有经验,李治认为自己很有必要请教一下专业人士。林邑王毕竟是王,手下管着八百里僚寨。一个弄不好,绝对会出大事故。李治可不想自己带着大兵,在丛林里面追剿那些黑漆漆的僚人。

    “陛下让你办这个差事?”云浩看了一眼李治。他没想到,李二居然会让李治办这件事情。

    这是对李治的考验,看起来李二终于将李治列为继承人的考核对象。帝国需要一个坚毅的皇帝,具体表现在对李二和长孙要够孝顺。对待帝国的敌人,却要心黑手很。现在,就是拿林邑王在试刀。看看这位年仅十二岁的晋王殿下,有没有杀人的勇气和魄力。当然,同样考验李治是不是还有一点智慧。

    “晋王殿下想要怎么办?”云浩坐回到矮榻上,悠闲的问道。好像两个人讨论的不是去杀人,而是明天早上吃什么。

    “孤并没有想好怎么办,这才来请楚公帮着拿的主意。这种事情没有楚公这样的肱股之臣拿主意,小王怕办不好。若是耽误了父皇的事情,小王简直是万死莫赎。”事实证明,这孙子装孙子的功夫了得。拱着手弓着腰,一副讨好的表情看着云浩。

    云浩撇了撇嘴,这就是一只小狐狸。这年纪就知道借力打力,长大了那还了得。

    想了一下,云浩决定还是帮一把这小子。别的不说,至少拉一段香火情。今后见面,也不至于尴尬。再说,如果事情处理不好。让林邑王逃回到林邑去,他一定会成为大唐南部的一颗毒瘤。如果李二命令自己带兵去讨伐,那可就糟了。该死的丛林,蚊子和蚂蟥就能把人给吃了。

    “想要干掉林邑王,殿下必需这样……这样……这样……!!”

    李治越听小眼睛越亮,不得不佩服云浩这只壮年狐狸。这样做的话,林邑王断无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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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禀陛下!晋王殿下从这里离开之后去了楚国公那里,并且跟楚公私会多时。”赵江躬着身子虾一样站在李二面前,向李二禀报李治离开之后的去向。

    “噢!这倒是难得!”听说李治去了云浩那里,居然还密会了很久,李二显得有些意外。

    云浩这小子可是一向不参与皇子之间的事情,青雀请他饮宴,他居然以崴了脚这样的借口搪塞过去。在长安的时候,对李承乾的招揽似乎也不上心。除了李二参加的宴会之外,从无跟皇子们单独饮宴的时候。

    难道说云浩也看好雉奴?这小子眼光一向独到,且看雉奴这一次的差事办得怎么样。如果差事办的好,嘿嘿……!

    赵江不敢说话,只能躬着腰在李二身前。听到李二发出“嘿”“嘿”的冷笑,赵江的头垂得更低了。这是皇帝心情愉快的信号,侍候李二多年,对李二的脾气秉性早就了解到骨头里。

    “二郎!你让雉奴办这样的差事,是不是难为了他。毕竟他今年才十二岁!”长孙听到李二的冷笑,有些担心的问道。

    “十二岁不小了,雏鹰的翅膀需要摔打才能硬朗。朕在他这个年月,已经开始混迹于军伍。在一个姓云的将军手下当差,还曾经被打板子。现在的孩子已经不错了,至少不会有人敢打他们板子。

    再说!有云浩那个家伙给他出坏主意,就算是林邑王有三头六臂,恐怕想活过来也很难。你让人看着晋王,晋王有何动作都要速速禀告给朕知道。”

    李二要杀林邑王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之所以让李治来说。练手的意思非常明显,就像云浩猜的那样。到了该心黑手狠的时候,看看李治的心够不够黑,手够不够狠!皇帝这一行,绝对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李二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李治只有通过了这一关,才能正式进入到李二的视野中,成为皇帝继承人的又一位争夺者。

    交趾王下榻在他的大相家里,他的老婆很多。所以整个大相的府邸就被他征用,至于大相要去哪里居住,那就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了。

    这几天简直要郁闷死了,来了一群穿着黑色铠甲的狠人。进城第一件事情,就是干掉了自己的大将军。战战兢兢的交趾王被从王宫里面掏出来才知道,中原帝国的王要来了。以前只有他去中原朝见的份儿,没想到这一次中原的皇帝居然亲自来了。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这还是第一次。

    那是一个真正的王者,听说他的帝国骑马要走一年才能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远不是自己这个小国王可以冒犯的,聪明的交趾王立刻开始装孙子。这一装就是半个多月,客人还没有走的意思,难道说他们想常住?

    交趾王很担心自己的那座王宫,今后自己还能不能再住进去。

    下人来禀报,那位帝王的儿子来了。不是那个胖胖的,颇为威严的儿子。而是他的小儿子!交趾王赶忙整肃衣冠,这么晚了也不知道来干嘛。

    “交趾王!孤是晋王,今天奉陛下旨意要来与交趾王商量一件事!”李治冷着脸,对着交趾王说道。舌人很嚣张的将李治的话翻译一遍,不知道他是怎么翻译的。反正交趾王的脑袋垂得更低了,都快塞裤裆里了。

    “交趾王说,愿意听从天可汗的吩咐。”舌人将交趾王的话转述给李治,李治满意的点了点头。

    “很好!让他点齐自己的兵马,另外准备一些他们交趾人的军装交给段将军。”

    “不知道殿下要小王点齐兵马干什么?”交趾王听到这里,不免有些疑惑的问道。

    “诛杀林邑王!听说你们这些年的关系并不好,有大唐做你的后盾,你小子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机会来了。”李治微笑了一下,然后转身对身后的段珪说道:“让咱们的人穿上交趾人的军服,行动期间不许说话。趁着黑夜四面包围,记住不许走漏一人。明白么?”

    “诺!末将明白!”李治手里有李二的令牌,段珪自然不敢忤逆这位晋王殿下的意思。

    听说要诛杀林邑王,交趾王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下。交趾与林邑交界,双方其实并不和睦。边境上时有摩擦,甚至林邑王还参与过自己争夺王座的争斗。当时林邑王支持的可是自己的兄弟!如果不是自己当机立断,早就成了刀下之鬼。

    当上交趾王之后,更是几次与林邑发生战争。双方忽悠胜负,谁也奈何不了对方。这一次是唐人的皇帝来这里,林邑王才不得不来交趾。不然,借他八个胆子也不敢来交趾城。

    当然,唐人的背书很重要。如果没有唐人的保证,林邑王也是不敢来的。交趾王正是害怕这些唐人,才没有敢对林邑王下手。如今唐人发话了,甚至还要乔装改扮帮着自己干掉林邑王。交趾王的鼻涕都快乐出泡儿了!

    立刻吩咐自己的手下,集合兵马准备干掉自己的老对手。

    这就是云浩的计策,借用交趾人的手干掉林邑的王。然后大唐会以调停人的方式出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和稀泥的老祖宗,大唐帝国有许多这样的专业人才。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林邑人恨上交趾人,至于唐人只是作为他们的第二恨目标就好。人们会对强大的敌人选择遗忘,却对实力旗鼓相当的敌人恨之入骨。老虎在河边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踩破了一枚蛋,从此它喝水的时候就不得不时刻注意睡眠上,有没有枯木一样的东西在游动。

    这个时候,让一头狼去恨一只狗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林邑与交趾接壤,一旦他们打起来。那么交趾必将更加需要大唐,这里是奴隶贸易和海外贸易的中转站。未来的地理位置将会十分重要,更何况这里还有一座天然良港。那港里的水深,走大唐号这样的巨无霸都没问题。

    自从唐人进城之后,交趾人的军卒就被赶到了城外。这时候,反倒是成了便利。交趾人对地形非常熟悉,迅速的对林邑人形成了合围之势。

    林邑王也不是一个简单货色,这次来交趾他也做了防备。他带来了林邑最为勇猛的战士,足足一两千人。这几乎就是林邑军中精华,就算交趾王对他下手。林邑王也有把握冲进丛林里面,到了丛林里面就是林邑人的天下。交趾人……!他们还不成!

    潜伏在暗中的探子,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交趾人的举动。并且及时的发出了警报!

    交趾王得了警报不敢怠慢,立刻带领着自己的队伍意图向外冲杀。他的目标很明确,只要冲进丛林就好。在那里,不管是唐人还是交趾人,都不会是林邑猛士的对手。更何况,自己在丛林里面已经埋伏下三千人马。只要自己进入丛林,就会在军兵的保护下离开交趾回到林邑。

    黑灯瞎火林邑王带着人冲锋的时候猛然发现,面前的对手虽然穿着交趾军服。可一个个身材高大,手里平端着强弩。前排第一个发射之后,立刻后退!第二排接着上前射击,然后是第三排。等到第三排射完之后,第一排的士卒已经将弓弦拉好,锋利的箭头在月光下异常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