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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梦 作者:长安一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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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梦 作者:长安一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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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指一勾,瓷质的酒杯在桌上落下,发出脆生生响动。

    离得远了,那些旖旎丝竹,飞舞觥筹都被花柳山石隔在幽深庭院之外。早春金灿灿明媚非常的阳光从假山缝隙里射进来,无数微尘在飘动,像金雾。

    他望着微尘,想,这儿与江南正是大不同的。

    又想,人生之乐,当有热血激昂。而此刻,美酒在杯,少快刀一柄。

    正这么想着,刀来了。

    即便后来无数次想起,他也觉得,那实在是一把平生仅见的,堪称美丽的刀。

    长而微窄,带着迫人的明寒,水光泽泽。在刀身尽头,划出柔顺的幅度来。金色阳光下,浮着一层粉似的,玲珑又秀气,属于刀兵的杀气全然被那一分美丽掩饰得无影无踪。

    可美丽的,究竟是刀,还是负刀的人呢?

    糅蓝衫子,掠身而来,穿花分柳,与周围春色疏离出萧索的距离。

    只看清了那一双幽深眼睛,安静平和,不像是用刀人的眼睛,反而让楚云歌想起:无数个薄雪将化的江南,被冬日暖阳一晒的冰晶,剔着点儿寒芒,又软软铺在乌衣巷中。

    楚云歌朝他扬了扬酒杯,笑道:“宴席上那么热闹,阁下不去看看?”

    那人愣了一愣,先是没料得这儿有人,再被他的话问住了一般,片刻后才静静道:“他们的热闹,与我何干?”

    第6章 第 6 章

    眼前的人,实在清秀明俊,于是楚云歌带了些特意挑动的心思,与面前深蓝衫子的青年谈笑道:“那岂止是人间的热闹与富贵,那可是……整个天下的堂皇与纵意。”

    数丈之外,哪怕草木深掩,四家高门贵第泼天绚烂,遮也遮不住,如金色刺目的阳光,顺着假山缝隙草木丛林,呼号扑卷了澄净湖水,惊醒了肃穆京城。

    最煊赫的王氏,最桀骜的秦家,最清贵的楚姓,和整个天下之主,汶水萧家。

    站在天家花园中,渭水粼粼,草叶焕然,就连人的眉目间,也自带了与生俱来的煌煌贵气。

    什么是纵意?如书中所说,御剑来去天地间,是逍遥纵意。可出生便一袭金华,举手就天下震动,看得见人间百色,红尘烂漫,也领会得到烈马美酒,逍遥如风。站在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高昂头颅,去看凡间万象,评说万载风云——这才是世族的辉煌了。

    楚云歌心头热血一涌,扬手朝天挥去,但见金粉日光在他手臂上,镀下一片华彩。水波泛着刺目光泽,将他眼睛刺得一眯,“既来这人间一遭,何不投身那片堂皇中,去好好热闹热闹?”

    那青年微垂着头,忽地一笑。他这一笑,如冰乍裂,却让楚云歌叹了一口气。

    如雾在山,如水在云,飘渺不知所踪,更无法探手而得。

    他们之间,气氛更朦胧地疏远了些。

    “热闹么?”蓝衫青年忽地抽刀而出,金光打在他的刀刃上,无数金珠玉屑在弹跳似的,他用手指按了按刀身,悠悠道:“我只知道,贪一分这样的富贵与热闹,总会死得更早些。”

    话音刚落,雪亮如虹的银光从刀身突起,击碎一地春色,凛冽地,从天而降。

    刀光与桌上酒壶砰然相撞,酒液飞冲三尺,如琼珠碎裂,淋漓一地,将草叶都染得光洁明亮。

    光亮转瞬而逝,那人收刀转身走了三步,想起什么般,头也不回地说:“对了,你最好去酒会上看一看。这时候,才是真正的热闹呢……”话音在草木间越来越低,带了点倦意似的,落在风中,倏忽不见。

    楚云歌摇了摇头,清清静静站在风里,素色春衫上,半点酒液也未曾沾染。

    “这次的人情,倒欠得有些大了。”他柔声自语,拂袖往宴席边走去。

    背后,吞碧吐绿的青青春草,奇异般地黄了一地。

    这时候的酒席上,的确是不一样的热闹。

    黄门郎一盏茶前来报了信,说皇上思念先帝,忧虑过重,不能来了。

    听了这话的秦顾随手抛了抛空空酒杯,对身边一位兄弟附耳笑道:“陛下摆好了棋局,我们这些做棋子的,也该给他看一场热闹了。”

    说罢,长身而起,抽出佩剑,朗声道:“早闻江南楚家颇有侠风,小弟不才,敢向世兄请教?”

    端坐一旁的楚云平神色平静,理了理衣袖。动作间,两条浅色衣带轻轻拂动,像千层暮云下,搅动一湘秋水的竹篙。

    “天子脚下,何必轻舞刀枪?”他微微抬了抬眉,阳光顺着他光滑额头淌下来,越发显得面如秋水,淡而无波。“半月前,秦家侧支于琼州固疾山,偶遇我楚家游历弟子,两相过招,累及山脚民屋坍塌,火光冲天,倒是我楚家罪过。”

    另外半句没明说的话,就是秦家于琼州斩杀楚家某位不见经传的弟子,而后放了一把火,毁尸灭迹。

    秦顾手一僵,冷笑一声,额角青筋却跳个不停。

    各大世家中,类似于旁支弟子与旁支弟子的摩擦时有发生,不过往往顾及诸家颜面,不会放到台面上一一计较。可这种公然杀人毁尸的事情,却也是第一次遇见。若是往常,必然是寻了个由头给楚家见礼赔不是,这事儿才能过去。

    可秦家静悄悄地遗忘了,而楚家下任家主,在酒会上不轻不重地提了这么一下。

    秦顾的手心出了一层的冷汗:他将要说的话、要做的事,将会以一种自己也无法掌控的势态,席卷整个四姓么?

    他自小行走在天下最辉煌的地方,也掣马行过莽莽荒原,习惯了将一切掌控在手的滋味。可如今渭水酒宴,牵一发而动全身,宫门深静,暗流涌动,他第一次开始觉得,行路难。

    若他后退一步,此后四姓,当还以从前温雅从容姿态,伫立在天下四个角落。而他不退……

    可他半步不能后退——他手中长剑,第一次不是承载自己的意气,而是整个家族的意志。

    剑,重如千钧。

    他猛地后退数步,仰起头,往北面看去,隔着无尽天地,似乎能看见无数黑马,踏雪而来。

    眼睛一闭,沉声道:“我秦氏一族,盼归马蒙山,久矣。”

    百年前的前朝天子,收天下马于南原,销天下兵于明堂。

    此后日日夜夜,秦氏一族,背负无数荣华富贵,梦里有千军万马踏浪归来,而魂,不得归去。

    百年以来,终于等到了这么一次机会,天子放秦氏于蒙山,散天下牧于蒙山!

    从此,天地逍遥,一整个北疆的自傲。

    四姓永结同盟的约定,与密室里的天子一诺,孰轻孰重?

    说完这话,他像是被抽干浑身力气般,手中长剑直刺入地。

    “咯”的一声。

    却又听见“铮”的一声。

    是雁羽飞过千山寒潭,荻花落尽深秋簑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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