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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小尾巴 作者:李暮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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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小尾巴》作者:李暮夕

    文案

    方戒北从小矜持冷淡,直到家里来了个贼漂亮却焉坏的小姑娘。

    “她姥姥曾经救过你爷爷的命。这婚,你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

    见他神色不豫,老爷子又放缓了语气,“你看,你俩都姓方,这是注定要成为一家人的啊。”

    方戒北:“我跟她不熟。”

    晚上回到房间,小姑娘从他的被窝里钻出来。

    “现在就好好熟悉熟悉吧,小哥哥。”

    后来——

    “方戒北,你摸够了没?”

    ★中警警卫员vs无国界女医生(衣冠禽兽vs小可爱/小恶魔);

    别后重逢,顺叙,破镜重圆,身心1v1,he,先抑后扬,甜甜甜甜文~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辞,方戒北

    第001章 婚礼

    “这都几点了啊,你说,他是不是不来了?”

    “不会吧?就算想悔婚,也不该选今天啊,这不是当众打脸吗?”

    “难说哦。”

    一片安静中,耳边忽然传来这样的声音。方辞闭了闭眼睛,那一瞬间忽然变得极为冷静,仿佛连血管中液体流淌的声音都能清晰可闻。

    只是身体冰冷,如坠冰窖。

    礼堂里一片静谧,来观礼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神父尴尬地站在台上,不知道该不该继续主持仪式,直到一个衣着华贵的妇人上台和他耳语了两句,才重新镇定,清了清嗓子告诉在座各位,新郎在路上堵车了,可能要晚一两个小时才到,耽搁大家的时间了,表示非常抱歉。

    下面一片哗然。

    堵车?

    这话也就骗骗不明就里的外来人。谁不知道从方家到这边的这条道四通八达,堵哪边也不可能堵这条啊。平时都不堵,偏偏这会儿堵?

    有好事者猜测,这其中是不是有别的变故。

    这时,方辞又听到了刚才那几个女声,渐渐地,不再故意压制,反而越来越清晰,透着股兴奋的气息:

    “方戒北八成是逃婚了。就方辞那个性子,谁受得了啊。”

    “别这样说,方辞长得还是不错的。”

    “那有什么用,长得好看能当饭吃?而且,方戒北一直以来就不喜欢她,是她非要上赶着。我跟你们讲,今儿早上我在城南大街遇到童珂了。”

    “童珂回来了?”

    “难怪啊,方辞也怪可怜的。”

    ……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已经不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了。

    这下子,连方夫人也绷不住了,走到外面打了个电话。

    回来后,方辞拨开人群走到她面前:“周姨……”

    没等她说完,方夫人抓了她的手,宽慰地说:“我跟小北通过电话了,他路上遇到点事情,已经在尽快地赶过来了。”

    方辞垂着眼,很是认真地思考了会儿。

    然后,她抬起头说:“算了,周姨,强扭的瓜不甜,这婚还是不结了罢。”

    任凭方家人怎么劝,方辞摘下了头纱,连带着鲜花一块儿扔到地上,一脚就碾了过去。

    自此,她算是明白。

    有些人,有些事,真的勉强不来。

    ……

    方辞出生于一个中医世家,早几年,祖上还是宫里的御医,姥姥在抗战时更是了不起的大夫,在后勤部任过职。

    当时医学条件简陋,药物短缺,要是在战场上受了比较严重的伤,十有八/九就是等死的命。那时候,方老爷子还只是一个连队里的小兵,刚刚入党没多久,事事还逞能,每次打仗都要冲在前头。

    有一次,方老爷子在撤退时躲闪不及,被弹片划伤了。

    尺寸大小的弹片,豁开大腿穿过了膝盖骨。没有药物,也没有更好的场地进行手术,营地里仅有的几个大夫都来看过了,都是摇头,不敢轻易动手术。

    可是不动吧,这条腿就要感染,就要废了。

    方老爷子跟连长抱在一起,偌大一个汉子,哭得像个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嚷着说,他家里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祖母,还等着打完仗回家孝敬呢。

    这时候,恰逢方辞姥姥路过,瞧见了,就进过来给他看了看。

    她说,他这伤不算什么大问题,说他们信得过她,她就给治好。

    方老爷子和连长对视一眼,心里想,这都要残废了,试试就试试吧。

    还别说,这真给治好了,一点儿后遗症都没留。

    方老爷子感激涕零,就留下了信物,给定下了这门婚事。

    方辞很小的时候,姥姥就跟她说了,小姑娘也没放心上,那时候根本不懂定亲是个什么意思。姥姥就跟她解释说,那就是有一个人以后帮她照顾她,照顾她一辈子。

    方辞一听,眼睛都亮了,问她,那他也会像姥姥一样给她缝衣服、做饭洗碗吗?

    姥姥摸着她的头说,会的,一定会的。

    后来,姥姥离开了,父母也因车祸去世,家里就只剩她一个人了,生活难以为继,她收拾了一下,从晋北一路问着路,赶来了燕京。

    她那时候仍然不明白什么叫定亲,十几岁的小姑娘,想得很简单,她姥姥救过人家,现在她走了,那家人就该负责她的生活起居,再不济,去混口饭吃也是好的。

    她连退路都想好了,要是人家不收她,她就沿街叫嚷开,让他们颜面扫地。

    面子?

    她撇撇嘴。

    那能当饭吃吗?

    可她是个实打实的路痴,偌大的城市,回环曲折的串胡同,每一个都大同小异,在街上兜了两天都没找到地方。

    后来,她实在是饿得狠了,埋伏在一条胡同巷子里,扒了一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少年。

    她永远都记得,她那一瞬间冲出来并从他手里夺过钱包时,他脸上那一闪而过的茫然。是的,茫然,不是愤怒,是茫然,好像他想象不到在皇城脚底下还有人敢当街抢劫的。

    方辞才不管他想什么,拔腿就跑,利落地不行。

    她心里甚至窃喜地想,一会儿去吃什么好。

    烤鸭、还是牛肉?

    但是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这个看起来挺弱鸡的小白脸,居然追了她六条街,脸不红气不喘,气定神闲的,还直接把她堵死在了一条巷子里。

    方辞认了命,把钱包丢出去,抱头蹲地,准备迎接一场毒打。

    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打她,而是把她带去了路边的一家面馆。在狼吞虎咽了三碗面后,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可言说。过了会儿才道:“你慢点儿,会噎住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方辞这才正眼看他。

    古人说的好,饱暖思淫/欲,欣赏美色前,首先得吃饱了。

    但是那时候,方辞是真的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早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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