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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战场指挥官! 作者:腿毛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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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战场指挥官! 作者:腿毛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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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失一片美丽的风景了。你们这样的态度,不是在旅游,只是在错过而已。”

    “亲爱的,我不知道你们执着于旅游是为了什么,但是听着,作为一名同意爱好旅游的人认为,如果只是为了吹风,看看风景,去买一台新型的投影机就可以了。旅游最大的魅力在于人,和你的朋友和亲人,爱人分享,或者是去交更多的朋友。”女士问,“你现在还能记得自己走过什么地方,看过什么人,是什么样的心情吗?毫无期待地从一个地方去向另外一个地方,不是更像流浪吗?再漂亮的风景,也没有跟朋友一起坐下来,安逸地喝喝小酒更快乐。”

    女士搭上康奈尔的肩膀,郑重说道:“三百多个地方已经足够多了!如果是为了快乐的话,你们真应该听我的,停下来,先好好欣赏一个地方的美丽。”

    女士笑道:“家是个多么让人高兴的词?我喜欢旅游,但是我更喜欢回家的感觉。不管走到哪里,它都让我惦记着回去。”

    两人沉默片刻,留下了那位女士的号码,然后回到酒店。

    他们放下包裹,洗完澡后靠在床边。

    哈里拍拍辈子说:“这里真漂亮。交通也方便。”

    康奈尔:“嗯。”

    哈里:“你想买房子吗?”

    康奈尔说:“好像也可以。”

    哈里激动地蹦了起来:“对啊!我们可以自己买个房子!那样就能随便摆什么东西,我觉得不会把浴室建在这个地方,我还要在客厅摆一张很大的沙发!”

    康奈尔:“好像也可以。”

    一个星期后,两个搬进了在卡塔里郊区的一座房子。

    两人开始逐个通知他们认识的人过来做客。

    已经好久没有见过面了,这次终于有理由喊他们出来坐坐。

    “嘿,连胜!”

    “对!我们买房子了!”

    “旅游?旅游以后再说吧,世界那么大我们又走不完,不把旅游安排的跟工作一样。”

    “卡塔里!九区的卡塔里!你们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啊!”

    “乔迁?不啊我们已经住进来了。乔迁什么?从旅馆乔进来吗?”

    “拜灶神?没有啊,那怎么拜?”

    “还没开始做饭呢!”

    “好的好的,那我等你啊。”

    哈里挂断了一个,又重新拨号。

    “喂——”

    “对!来我家玩吗?”

    番外·古代篇

    第243章 番外十二·连将军手下无弱兵

    边关遍地都是黄沙。尤其到了冬天, 空气干燥,北风凌冽,沙子随风刮到脸上, 跟刀子一样叫人生疼。

    朝廷军饷吃紧,等传到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 已经是渣都不剩。加之北胡民风剽悍,又骁勇善战, 戍城的士兵苦不堪言。

    长年累月,积患成疾。这座边郡小城弁髦法纪, 放荡驰纵, 最倒霉的反倒成了无辜的百姓。

    那种身在其中无处可逃, 整日朝不保夕的忧虑,可不比打劫的胡兵还要可怖?

    不知朝廷是怎么想的,或许是终于念到了这个地方, 便派了一位裨将前来。

    若说是重视,不对。那至少也该封一个有实权的临时官职过来, 纵是监军也可以, 好歹位置明确, 说得上话。裨将乃守城将领左膀右臂,历来由各将军亲信担任, 哪有无缘无故单单委任一位副将过来的?谁人都知,军中自有派系, 尤其是边郡。就这样过来, 怎么压得住场子?

    说是不重视, 也不对。这裨将来历从未听闻,年纪轻轻,毫无阅历,就要直接带兵上阵,想来陛下当很是看重。该是个能说上话的人。

    总之这举动教人捉摸不透,但确确实实恼了守城右将军的心。

    谁也不愿意叫一个毛头小子压在自己脑袋上,一丝丝的质疑也不可以。过两日人便要来了,他是已经明里暗里放过话,打定主意要给那人好看。

    众人都等着看好戏。

    城中偏侧的演武场,该是操练的时候,一群士兵却零散地坐在场内。或晒晒太阳,或聊聊天,或欺负欺负新兵。

    今日在城中招到了几个人。

    这几个年轻人大多是因为没地方去才来参军。身材偏瘦又没什么力气,自知底气不足,被老兵指使着做这做那,也不敢出声埋怨。被分派了最脏的屋子,中午又被他们捉弄没领到吃食。不禁得闷头干活,还得给他们端茶倒水。

    那几个新兵心中忿忿,又无可奈何。觉得这地方看起来不像军营,倒是更像土匪窝。私底下聚在一起大倒苦水,骂两声“猢狲”。

    他们心里这些想法其实都能看出来,但老兵没点明,没那必要。他们不指望自己欺负了人家,人家还感恩戴德,忒过分了。

    不过新兵中有一个人不一样。她一直躺在演武场里,穿着过于宽大的军装,对谁的话都爱搭不理。被分了营帐后,不去领被铺,也不去整理,就那么放着。

    老兵过去试探过一次。到了她面前,还未开口,对方轻飘飘抬眼朝他一扫,直接将他镇住了。

    那眼神中带着一股摄人的魄力,决没有任何善意。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贸然开口,对方就会将自己的长剑架到他的脖子上。

    不错,她手边正提着一把长剑。剑鞘上没有繁复的花纹,却有不少磨损的痕迹。而那人手指跟虎口处都长着一层厚重的老茧。虽然身材瘦弱,手背上的青筋却很粗壮,和其他新兵显然不是一个水准。

    一般军中都是带长^枪或大刀的,朝廷对兵器管制非常严格,城中不得携带兵器,常人连把开过刃的武器都拿不到,但是她带着把剑。

    这说明她是个练家子。不好惹。于是老兵聪明地避开了。

    那老兵歪着头,看向坐在箭靶边上,已经几乎一日未动的瘦弱青年,说道:“那人究竟什么来头?怎么一动不动的?这都坐了多久了,是来打仗还是死了娘啊?”

    真有来头,怎么会来边郡这种地方,做一个连饭也吃不饱的小兵?

    “管他做甚,你我管好自己就罢。”另外一士兵坐在地上,随手拎了壶水,啐道:“这鬼日子。不知何时是头。你我在这边出生入死,却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不同他支会一声?今夜胡骑来袭,却是乱跑,小心触了霉头,被杀去下酒。”

    “今晚大家都留在帐中,聪明的就不会强出头了。若是不聪明,在这鬼地方,早死晚上,结果不都是一样?他该是自认倒霉了。”

    “这次的新兵,不说多聪明,但是起码听话。除了那个人。”

    连胜看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眼神,扯起唇角笑了一下。

    日落西斜,下午演练的时间已过,该是吃饭的时候了。她站起来,跟着人群朝后营走去。

    明明刚刚到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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