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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医百顺 作者:蜜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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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医百顺 作者:蜜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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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还是伪名。”李落问。

    正名还是伪名?离歌沉默了。

    他当然想要以自己的正名去,可是

    离歌的眼底终于存了一丝明显的挣扎,叫李落看得清清楚楚。

    “若是你有难处,我未必不能帮你。”李落笑,“你知道,我的身份,意味着做许多事情都能比旁人容易的多。”

    不得不承认,离歌,心动了。

    可有些事情瞒了那么多年,要是此刻揭露出来,会不会伤了原本的和平?

    见离歌眸中摇摆不定,李落添了一把柴:“如果是有关夏相,或许我能替你出个主意。”

    终于,离歌不再犹豫,他将喜怒都敛在一袭白衣之中,平静的如同空中飞雪一般,透亮,冰凉:“不如回屋,再详聊。”

    “好。”

    房檐上,只剩雪花依旧,慢慢覆上绿色琉璃瓦,遮盖了所有的脚印,像是从未有人出现过

    第311章 逃跑

    十多年前,是戚家最为鼎盛的时候。

    作为戚家最受宠的姑娘,戚歌的生活没有任何约束。

    她不似官家小姐一般,成日关在房间里学女红刺绣,也不喜戚家最擅长的舞枪弄棒。她最爱的,是换上一袭男装,跑出去野逛。

    虽离经叛道,可戚家本就不是个太守规矩的家族,加上戚歌受宠,就由着她去了。

    守规矩,如何打仗?

    当时的戚夫人如今的戚老夫人总是会多派几个小厮跟着,护着戚歌的安全。

    只等到她及笄,皇帝就会替她指婚,许她一门好亲事。

    可在戚歌十四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她原本应该有的生活轨迹。

    那时,于飞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武艺比起现在还差得远。他是苗疆的圣子,身负药灵之血,是苗疆的希望。

    当然,不是带领苗疆的希望,而是作为苗疆第一个人蛊的希望。

    于飞知道,他若是听从苗疆众人的话,下场就只一个死字,所以,在乘看守他的人不注意的时候,他逃了出来。

    这一逃,就逃到了京城。

    可苗疆众人还是追了上来。

    于飞带着一身伤,杀出了一条血路,勉强逃离。见到一架轿子,他没有犹豫,跳了上去。

    以戚歌的性命,他震慑住了轿外众人,堪堪躲过苗疆的追捕。

    然后,他就一头栽倒在了轿中,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艳色的纱帐。

    当然,还有比艳色更绝艳的佳人。

    于飞想,那是他见过最美的风景。

    玉色的肤,鸦色的髻,血色的唇,琉色的瞳,一举一动,媚骨如丝,一颦一笑,胜似花开。

    就连声音,也像是清水碎裂在潭面的脆响:“公子可好?”

    “好。”离歌下意识的答。

    就听见那女子笑,却陡然变了脸色:“可本姑娘不好!你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刺客,居然拿刀架在我脖子上,莫非你不知什么叫做怜香惜玉?”

    看着女子眼睛瞪大似铜铃,不知为何,于飞笑了。

    原来,他在轿子中拦下的,是个女人。

    “多谢姑娘相救,于飞来日再报。”于飞说完,就要起身。

    撕裂般的疼痛从腰间蔓延到四肢,于飞这才发现自己像是要死了一般。原来他受的伤已经这样重了。

    “没良心。”女子丢给他一个瓷瓶,“一句谢就完了。”

    说完,又觉得同情:“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子?那些追杀你的人是谁?原来你叫于飞啊?”

    看着这个不停问自己问题的女人,于飞心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叫做柔软的东西。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女子,是当今戚家最受宠的姑娘,戚歌。

    于飞的医术承于苗疆,他有着不错的外伤药,也给戚家留下了大量的药方药膏,在战场上派上了不小的用场。

    这便算是他的报恩了。可戚歌以缺个侍卫为由,强行将于飞留在了身边。

    离歌本就没有去处,戚家内部又很是和谐,并没有叫他觉得不舒服,所以他就顺着戚歌的意,留了下来。

    谁知这一留,就是两年。

    于飞以为,一切都能这样和睦,却不想在戚歌十六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第312章 离歌

    女子十五及笄便可出嫁,十六岁的戚歌也到了议婚的年纪。

    戚歌貌美,又是戚家得宠的一个,提亲的人几乎是踏破了门槛,高到公子王孙,低到寒门秀才,无一不想试试自己的运气。

    而戚歌却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半分也不上心。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想要嫁人的想法。

    戚家也不着急,横竖戚家的女儿,就没有嫁不出去的。

    戚家不急,却有人急。

    戚歌心里头却是急的。无人知道,她谁都不想嫁,只念着那袭白衣。

    趴在窗边,看着外头的人在一棵百年梧桐木下练武,白衣猎猎,如同轻风般飘逸,又如同梦里拂过的轻纱,温雅恬静。

    红唇微抿,谁又知女子心事?

    至少那白衣,是不知的。戚歌轻轻叹了一口气,起身甩去了所有的哀思,翩跹至铜镜边,往鬓上斜斜插了一只金步摇。

    他说,自己戴这支最是好看。

    戚歌款款走出去,见于飞停下,对他笑道:“于飞,你武艺又精进了。”

    于飞执剑,细细瞧着她,半晌,才开口道:“戚姑娘,我是时候该离开了。”

    戚歌的心漏跳一拍。

    “我住在戚姑娘外院,本就是逾越,如今戚家为姑娘议婚,我更不该在此时给姑娘添乱。”于飞说得很是恳切,竟叫戚歌挑不出半点理。

    可就是因为挑不出理,才叫戚歌觉得绝望。

    她知道,她和于飞于理不合,门第不符,就算戚家再宠爱自己,也绝不会叫自己嫁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

    “今日,我是来和姑娘告别的。”于飞长揖到底,言语恳切,“我已寻好去处,望姑娘不要记念。”

    不要记念。戚歌将手背在身后,面上如同秋天里破碎的冰霜,掩藏在枯草地上。

    “于公子过于客气,不过你说的也不无道理,我已不是当年的孩子,留你在此处的确不妥。”

    戚歌敛了情绪,对身后的丫鬟淡淡道:“玉珏,从我的首饰盒里取些银两,作为于公子的告别礼。”

    “是,姑娘”

    这是要和于飞诀别的意思了。告别礼,告别,一去便是再也不见。

    戚歌妄图从于飞的脸上看出一点点不同,却什么都没能看出来。他的脸如同春日里最平静的湖面,一丝微风也无,划不起半分波澜。

    “不必了。”于飞同往日一样的温和,他又作一揖“戚姑娘,于飞这便去了。”

    说完,竟不回头再看一眼,施动身法,轻点墙面,飘飘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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