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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闲凉 作者:时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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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闲凉 作者:时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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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很难看,折腾了几年终于分了家。

    从此以后,盛隆昌的辉煌一去不返。

    老大盛宏带着一家迁往江南从头做起,老二盛宣则依旧留在西北,想要往川、晋两地发展。

    虽然依旧名叫“盛隆昌”,可实际上已经成了不相干的两家。

    老大盛宏做得如何暂且不说,留在陕西祖地的盛宣,近来日子过得却是着实艰难,眼见着就要到了那捉襟见肘的局面上。

    可以说,不管是从规模还是到处境,都符合陆锦惜的要求。

    临走的时候,顾觉非便建议她:“若有机会便联系一下这陕西盛隆昌,我当年游历时曾见过盛家两兄弟,盛宣虽是盛荣幼子,可心地良善,为人守正。一则品格优良,经商诚信;二则为人忠厚,易于掌控。你找他合作,再合适不过。若联系不到,再来找我,可为你居中斡旋一二。”

    “盛隆昌……”

    一路念叨着这三个字,陆锦惜走回了东院,才进屋便把青雀喊了过来。

    “青雀,印六儿那边有信儿了吗?”

    “有了,正要跟您说呢。”青雀放下了正收拾桌椅的活计,直接打一旁的案上取来了一本颇厚的册子,递给了陆锦惜,“他来的时候,您正好出门,只说您要的东西都在上面了,让您挑选看看。若有什么吩咐,再招呼他就是。”

    陆锦惜接过来,也没答话,便翻开来看。

    册子上面都是一家一家筛选过的商行,头一页起头三个字便是“盛隆昌”,后头更详细记下了盛隆昌如今的局面。

    她翻到陕西盛隆昌这边一瞧,果真与顾觉非所说分毫不差!

    更后面就是些别的商号了。

    她也没略过,往里间一坐,自己慢慢地翻看着了,只觉得的确再没有一家比盛隆昌更合适了。

    这时候,便笑了起来。

    “看来印六儿做事还是有数的,把盛隆昌放到了最前面,也算是有心了。”陆锦惜放下了册子,又唤了白鹭,“今晚我有些事情要忙,你去哥儿姐儿们那边说一声,今日暂不用过来请安了 。”

    “是。”

    这种事常有,夫人也不像是别人一样在乎这晨昏定省的礼仪,所以白鹭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领了命便去说了。

    薛明璃、薛明璃、薛迟三个年纪都还小,自然是陆锦惜说什么就是什么,知道今天不用去请安,也没觉得有什么。

    但薛廷之就不一样了。

    白鹭去说的时候,他正在屋内看书,便貌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是府里出了什么事吗?”

    “这倒是没有,可能是最近府里要添够什么什么东西,在看商号商行呢。”白鹭素来是没什么心机的,面上挂着甜甜的,随口就说了一句。

    这话原本说得挺模糊。

    白鹭不觉得有什么。

    可薛廷之听了,眸光却是淡淡地一转,也没多问,只道一声“有劳白鹭姐姐”了,才将人送走。

    白鹭回去的时候,天已经擦黑。

    陆锦惜在书房里。

    她与青雀端了吃食进去伺候,在将红枣桂圆汤捧上来的时候才道:“刚才奴婢说不用请安的事情,大公子问了一句,是不是府里出了什么事情,奴婢说是您可能要买什么东西,在看商号和商行。”

    眉梢顿时一挑,陆锦惜抬眸看了白鹭一眼,又略略低眉思索,摇摇头道:“无妨,也不是什么大事。”

    她如今算是对薛廷之有大恩。

    这庶子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怎么看都是个聪明人,不会吃饱了撑的没事来坏她的事情。毕竟自己有几分斤两,他自己清楚。

    所以,陆锦惜并不担心。

    用过了晚饭,她便待在了书房里,对着盛隆昌的情况,开始草拟与其合作的方案和备选方案。

    如此,一忙就是三更天。

    忙完的时候,书案上点着的蜡烛都已经烧到了底上。

    白鹭进来为她换了一盏,这才伺候着她去梳洗安睡。

    次日一睡醒,她便让人先去知会了印六儿,要在翰墨轩面谈一些更具体的事情,同时让青雀通知府上准备车驾要出门去。

    可没想到,临到要出门的时候,却来了一位出人意料的客人。

    “季恒?”

    听得门外头潘全儿禀报,陆锦惜怔了一怔。

    “这不是我准备为璃姐儿、琅姐儿请的那一位先生?不是与你说过,你上门拜访他,莫叫他上将军府来拜访吗?”

    外头潘全儿也是心里苦,委屈道:“小的按您的吩咐,为季先生安置了住处,他也答应了下来,但一定要来拜见您,说要谢您大恩,更不敢劳驾您去他那边摆放。所以今日,他自个儿先来了。您要见吗?”

    谢她大恩?

    这一位季恒的经历可算得上是令人唏嘘,可大理寺失火一案又与陆锦惜没什么干系,她更不记得自己对他有过什么大恩啊。

    心里有些疑惑,陆锦惜想了想,还是将手中最后那一枚珠钗插头上,然后道:“当然要见,请他往前面堂上坐吧。”

    第109章 季恒

    清晨的雾气还没散尽。

    因是达官贵人们居住的地方,街道上的声音也不嘈杂,没有那些走街串巷四处叫卖东西的小贩,透出一种富贵的清净来。

    一排一排看过去,都是煊赫的宅邸。

    将军府侧门前面,季恒已经候有一阵子了。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天蓝长衫,头发用木簪簪了起来,看着一丝不苟。分明不过而立之年,面上却已有了重重的风霜之色。

    两袖都垂着,但一阵风吹来时,右边的袖子却随风漂摆起来。

    没有右臂。

    六年前大理寺失火之时,这一条手臂便被头上砸下来的房梁给砸断了,若非街坊邻里好心,将他送到了回生堂,及时断臂医治,只怕性命都堪忧。

    只是即便保住了性命,又怎样呢?

    从此家破人亡,前途尽毁。

    季恒是个书生。

    读了二十多年的书,为的不过是科举场上,一朝出人头地,他日为人父母官,再为这大好江山社稷献上一份力。

    可没了右臂,身有残疾,便什么都没有了。

    这六年来,他看遍了人世间的炎凉,从京城回到江南,再无往日风光。为求生计,竟至于浪荡青楼妓馆,为名妓写词谱曲,以得温饱钱粮。

    本以为,这一生便如此碌碌了。

    谁能料想,在希望已经消无之际,竟还能迸现出那一线的光芒来?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能想象他在杏花深巷里得闻科举改制消息时的心情。

    那一天才下过了雨。

    有刚留头的小丫头,采了杏花,行走在巷子里叫卖,两头都是秦淮有名的青楼。那声音清清脆脆的,引得不少楼里的姑娘探头出来看。

    他无动于衷,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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