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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尾”神作(穿书) 作者:脂肪酸酸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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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尾”神作(穿书) 作者:脂肪酸酸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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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高壮的男人,甚至比那一日的两个更加粗壮。

    他一时心间揪起,怕是那些人的同伙,怕才刚逃出那地方又被抓回去,怕小邓公公的死成为白用功。

    以至于忽略了从男人手上掉落的菜篮子以及那些零零落落洒了一地的瓜果蔬菜肉。

    那男人许是见他呆呆傻傻,不由的对他说话,操着一口纯正的乡音,“侬这个娃子,干啥子喽,撞了人,把喔地菜儿都给撞到地上,不知道道歉,也不晓得帮着捡东西喔?”

    这一口纯正的乡音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让濮阳容墨的戒心放下些许,但仍然警惕。

    他连忙俯身一边嘴上开口说到对不起,一边帮着身前这个男人捡起菜来,将捡起的菜一一都放回到菜篮子。

    检菜时,有心思一闪而过。

    这男人买了好多的菜,回去自己烧?她有些疑问。

    这年头除了厨子,会出门买菜自己做饭的男人家可不多。

    濮阳容墨以为捡好菜,俩人就此分别,在短暂的相遇后迅速分离,不想这男人竟然又自己凑上前来。

    他好容易放下些的戒心重又复苏。

    这人问了他许多问题,例如为什么一个人呀,家里的长辈呢,是不是迷路了?……等等。

    问着问着,最后竟然扯到要不要跟他回家,尝尝他的手艺?

    他竟然也答应了,一个不留神就被绕了进去。

    抱着忐忑的心理,濮阳容墨战战兢兢的跟着这男人上路。

    一路街道上路过不少人,见到男人都会打声招呼,这倒让濮阳容墨安心不少。

    最后,他跟着男人来到这家嵩明武馆。

    此时此刻,两人在房间里正大眼儿瞪小眼儿。

    ☆、第三十九章

    七年前,自流放之地而出,她选择在安戌镇定居,不是随机选择,而是刻意为之。

    那真仔仔细细的翻阅过原著,所有的大小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

    如今同样 。

    此刻,她无视对方的戒备,若无其事的伸出宽大的手掌,摸摸小少年的小脑袋,“你先等在这里,我去厨房做饭,做好叫你。”

    “有事的话可以去厨房找我,厨房就在出门顺路直走右拐的地方。”

    说话间她一直用慈爱的怜悯的眼神看着少年。

    濮阳容墨不是很懂,这个大叔为何这样看他。

    回想起他们之前的对话,再结合现状,他回过味来,这眼神真是越看越像是“可怜的孩子啊,和家人离散,要多关爱他”,他觉出这么层意味来。

    说完话的大叔那真,转身跨步,开门,回身,关门,离去。

    关门的时候,看着房间里十几岁的孩子,露出一个和善的笑。

    养孩子这种事情,一回生二回熟,经历过双胞胎兄弟,那真表示,业务已经熟练。

    房间里的人看着这个笑,不自觉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和善的眼神,不和善的笑容,刁鸿这张威猛的脸啊,这么露齿一笑,不知怎么,却总有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和善的某人,一出房门就看到一直没有离开的林都,没挎着菜篮子的手上前勾住了这家伙的肩膀,勾着他带到厨房,“好小子,来帮我择菜洗菜。”

    后面的几人随后也来到厨房,林都已经手法纯熟的在洗菜,看到他们过来,自动自发的就开始汇报方从老大那里打听来的信息。

    “啊,原来老大带回来的那孩子是和家人走散,老大一时发善心,就把人带回来。”

    站在所有人后面的封明煦,在听到这话后,默默退开。

    轻而易举的推测出那真将那孩子带去的房间。

    “笃笃笃——”听到敲门声的濮阳容墨几步上前打开房门。

    他看到一个约摸是和他一般年岁的清秀男孩。

    清秀男孩见到他,微微一笑,眉眼弯弯,朱唇轻启,贝齿微露,“你好,我是封明煦。”

    等到那真做好饭菜,去叫人吃饭的时候,就看到两个孩子在一起正有说有笑。

    这两个在原著中未来水火不容的对手,此刻竟然相谈甚欢。

    命运,相当不可思议。

    饭菜、碗筷已经在桌上摆好,两个孩子自觉拿起碗去厨房盛饭,同步同行,像是一对儿感情极好、形影不离的好兄弟般。

    其他三人也拿碗跟去厨房盛饭,林都眼里方熄灭的好奇之光又重新燃起。

    等到众人再次围坐在桌边,碗中盛满白糯的米饭,散发淡淡的热气和香味。

    那真夹了一筷子菜给新来的少年,和蔼可亲,“尝尝味道可好?”

    封明煦的眼神顺着这一筷子看过来,她随即一筷子菜夹过去,慈祥微笑,“明煦也吃。”

    小孩子这才收回视线。

    一顿饭宾主尽宜。

    收拾饭桌残局的时候,两个孩子帮忙,她适时出问,看向她领来的少年,“小子,信得过我的话,不妨在我这住上几日,我帮你寻人找路……”

    濮阳容墨最后就在这家武馆住下,一住一个月。

    在她绞尽脑汁、想尽办法,用尽借口、理由,费尽心思、无赖厚脸的纠缠,以及隐匿之下。

    把人留下一个月之久。

    这也是她能留住的最久时间,再久,楚临西之人就要找过来,她已经拖不住。

    要做的事情要尽快了结。

    那真每天早晨会挎着自己的菜篮子,带上自己的小荷包去集市买菜。

    但是这一天,她把荷包忘在武馆。

    忘在一个刻意又显眼的地方。

    一个一定是他先看到的地方。

    她放慢脚步,与平日相比。

    眼角余光一直注意身后,并不意外的看到那个尾随的小身影。

    嘴角勾起一抹笑,脚步一转,走近一条偏僻的小胡同,她要去赴约了。

    小胡同的最尽头,站着两个高壮的男人。

    那真走到这里,如期与他们汇合。

    跟在身后的少年,远远看到这一幕,眼睛被刺痛。

    那两个男人正是月前将他掳去之人。

    他小心走近,悄悄躲在一边,想要听那几人在说什么。

    那真沉肃着脸在和两个男人说话,“主子那边,是什么意思?我已经把那人留下一个月,取得信任。”

    “接下来,要怎么做?”她继续问。

    两个高壮男人的其中一个回话,“你三日后把他带过来交给我们,还是在老地方。”

    “后面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另一个男人补充。

    那真应承下来。

    三个人就此散。

    濮阳容墨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听在耳里,他的胸口窒闷,心脏有些一抽一抽的疼。

    他还记得他曾说过的话,在嵩明武馆,天朗气清的一日,他看着他,沉静漆黑的眸子,“墨容,你记住,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使是最亲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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