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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尾”神作(穿书) 作者:脂肪酸酸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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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尾”神作(穿书) 作者:脂肪酸酸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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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想好了没,去不去?”壮实又浑厚的声音响起嘹亮且爽快。

    右江还是一副糯糯的样子,但比起昨天,声音多几分硬气,回答的时候人也是站的笔直,“去的!”

    不错,总算有些男人的样子,怎么说是个有血性下药杀人的,可得拿出小受立志翻身做攻的气魄来。

    嗯……那真点点头。

    要带的人一个不落,东西也已经备的差不多,只剩最后收尾。

    一日后凌晨。

    天色还在昏暗时候,那真一行五人,每个人背着鼓鼓囊囊的行李上路。

    这里昼夜温差很大,五人当下都是穿着棉袄 ,趁着暗色步行到曼吉拉沙漠端口。

    隐在沙地看去,端口守卫并不严密,甚至十分松散。

    作为领头人,熟知地形的她很快根据脑海中的地图,找出一条小道,避过守卫,带着五人顺利行进曼吉拉。

    那真,封明煦,右江,关林都,仇寒仞,驻足原地,看眼前漫漫大漠,未来漫漫旅途,等待他们去征服。

    为什么曼吉拉沙漠会有“死亡沙漠”之称?因为走进这片沙漠的人至今从未人出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为什么走进这篇沙漠的人从未有人出来?这绝不仅仅因为沙漠本身带有的神秘和危险的属性。

    这片沙漠掩埋了众多探险者的尸骨,在更深的地方,还埋藏着一个秘密。

    一个关于风水八卦阵法世家——诸葛世家的秘密。

    诸葛世家当世已经销声匿迹,这个家族曾经几千年都活跃在历史的舞台上,历代能人辈出。

    却因几百年前一场变故分崩离析,家族瓦解,支离破碎,最后于世间隐匿,再无音讯。

    实则这个家族并未销声匿迹,只是改头换面,不再是诸葛家。

    那一场变故后,诸葛拆分,一作诸家,一作葛家。

    葛家在分家后,综合多面因素所致,真真正正故去,世间再无。

    曼吉拉沙漠,留有故去葛家的传承,沙漠的最初地带,葛家人在此设下阵法。

    杀阵困阵迷踪阵……设下的阵法乃是连环阵法,复杂性非同一般,又采用诸葛家独特的布阵手法,使得唯有阵法高超的诸葛后人,才能解开。

    那真自然是解不开阵法的,她也不懂阵法,但她有个危险预测器。

    在要踏出哪一步时,方向若是不对,挂在胸前的水晶球就会立刻散发出耀眼红光。

    至于葛家传承,哪里那么好得,就算在原著中,后来也是由当世诸家继承,那真对此并没有兴趣,这沙漠之地,多待一刻都是遭罪,她只想尽快离开。

    一月后,五人终于离开曼吉拉到达北临边境。

    在沙漠受了一个月的摧残,几个人目下一个个饱经风霜,历经沧桑。

    嘴唇干裂,皮肤干燥粗糙的不行,头发也毛毛躁躁,枯草一样,发间还藏了不少沙子污垢,身上更是衣襟鞋里都灌满了沙,脏的上天了。

    好在五个人,四个男人(并不),一个男娃子,忍得下脏(并不)。

    那真快要嫌弃死自己,她还从没这么脏过,虽然有过心里准备,还是不大能接受,不过忍却也忍得。

    在沙漠那样的环境,也只得忍着,水在那时,是最奢侈最宝贵的东西,喝都舍不得,遑论用来清洗。

    如今可算熬出头,告别风沙大漠。

    但此时此刻,他们又面临新的窘境——没有钱。

    哇,他们简直不要太穷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文字排版看着会比较挤吗?挤的话作者菌以后就修改修改⊙ω⊙日常比心小天使(^v^)~

    ☆、第三十七章

    五人在北临国一座边陲小镇暂时安定下来。

    曼吉拉的这一端,北临国的边疆地和东临国的边疆绝地不同,这里自然环境虽说也算不得好,但是人文社会环境,就真的是要好上的多的多的多的多。

    他们所在的安戍镇就是北临此处边疆普通众多小镇的其中一座。

    没有钱,兜里穷的连叮当响的铜钱磕碰都没有的几人,各自在小镇上寻了个活计,积攒资本。

    在北临立足,首先就要赚到足够生存的本钱。

    来到北临,从前的名字就不能用,要换新的身份,尤其像刁鸿、仇寒仞原本不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唯恐有人识破身份。

    那真就换回自己的名字,她还叫那真,仇寒仞改叫任寒,右江改叫江右,关都林改叫林都,封明煦就还叫封明煦,西北绝地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寥寥几个,多数人对这个小崽子叫什么名字不感兴趣,平日里要唤人,直接喊小畜生。

    眼下这个孩子跟在那真身边,待在一家叫做松鹤的武馆。

    凭着高大壮的身材和身体本能就会的武术,那真顺利在松鹤武馆找到一个武师的位置。

    他在这里担当教学,向来到这里学习的小子们传些拳脚功夫,偶尔也会有姑娘儿来,她们便由女武师带。

    边陲小镇总是比不得都城稳定的治安和繁华热闹,甚至比北临国整个国家的平均水平还要略下一些,于是住在这里的百姓和住在都城的百姓便不一样,小镇上的人总爱学些防身功夫。

    好在生活的地方可以过上更有保障的日子。

    武馆就在这样的趋势下流行起来,每一座立在边陲的小镇都开有武馆,或大或小,或一家独大,或几家共存。

    松鹤武馆就是其中的一家,武馆老板是个浑身肌肉,壮硕非常的中年猛男,比起身材与刁鸿不遑多让,是以一见她如故。

    这是来自肌肉猛男之间纯纯的友情。

    这份纯纯的友情在那真的刻意发展下,愈演愈烈,武馆老板爱屋及乌,顺便接收了他带着的大娃子,也给封明煦在这里安排了一个小位置,打打杂,站个岗,冲个门面儿,教他做些轻松的小活,也付几个铜板。

    这钱虽不多,聊胜于无。

    更重要的是,现在经历的这些对于封明煦而言,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新奇而充满吸引力,是他从前从未接触过的。

    他对这一片陌生,求知若渴。

    在安戌镇上平和的度过一段日子,约摸一年左右的时间,五人终于攒够资本。

    安戌镇是一家独大的情况,那真决定开一家小武馆,和松鹤武馆联合经营合作,利润分成。

    她作为馆主,同时和其他三人一起担当武馆武师的身份,小明煦则在馆里充当吉祥物一样的角色,不时帮着打打杂,这些他在松鹤武馆的时候就已经做的很熟练。

    小武馆就这么开起来,取作嵩明,依据从前开酒楼的经验,并借鉴一些现代在管理经营方面的知识,又借有松鹤武馆的名头,嵩明武馆生意倒做的不错。

    也好在边陲地带户籍的管理制度不严,几人后来通过银钱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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