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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大艺术家 作者:排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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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方芽也为了学费而努力兼职中。

    至于男生……小黄小绿嘴上说不想要大家族的束缚,却依然早早进了企业,接触家族生意。

    朋友们都在为了未来而努力,戚茹也不例外。

    她在首都那三个月认识了民乐系的两位学姐,都是拉二胡的。她们两一个对竹笛有所了解,一个对古筝感兴趣,虽没有达到专业级别,业余的证也考了满级。和优秀的人做朋友,自己也会变得优秀,戚茹在努力学习其他乐器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同时,也是在为大学的课业打基础。

    提前学习,才不会被落后太多。

    大学放假,那两位学姐留校筹备入学典礼的晚会,卢伟乔知道戚茹在临安无事,建议她提前来学校。

    她和陆景行的通知书早就到了,不存在要在家里等通知的事情,索性两家一起,带着家中长辈来一个首都游。

    五十多年了,戚奶奶又回到了曾经的家乡,看着不成样子的八大胡同,姐妹两一块感怀拭泪。

    “老了,记不清了。也许是这一条胡同,也许是那一条,邻居们换了一批,拆了一批,连个参照都找不着。”

    戚奶奶站在胡同口,嘴里喃喃,眼里茫然。

    “没关系的奶奶,我们家在临安。”

    戚奶奶回过神来,紧握住孙女的手,使劲点头,“嗯,我们家在临安。”老头子牌位还在家,逢年过节还要去给儿子儿媳扫墓,临安才是她的根。

    首都,久远的不美好的过去,不如遗忘。

    陆家二老对北京那也是熟悉的,毕竟他曾经是红一代,陆家两个女儿在京城里也曾是轰动一时的人物,只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大多数人都已经忘了,京城曾有个不能轻易撼动的陆家。

    两家人一块在京城里玩了三周,期间秦姨婆神出鬼没,不知道瞒着大家做什么。

    直到他们要上飞机回临安,她才甩出一张房产证。

    “你奶奶说她老了,不记得家在哪里,我记得。”她仿佛在回忆什么,其实她们哪里有固定的住所呢,明明就在皇城根下,却不知换了多少处住所。不太出名的京戏班子而已,哪家的房租少了几个租子,她爹就急急忙忙带着人搬家。

    这一处,是戏班子住的最久的一处。她的童年,就是在这处四合院里度过的。原是一处没落的格格府,可那时哪还有什么格格,房子又修建得极小,戏子们三人一屋,她也没有独立的房间,堪堪能塞下一个戏班。

    她丈夫过世之前悄悄买下了这处,那时价格并不贵,唯一麻烦的是产权,好在当局对这方面管理也不严,最终把房子拿到手。只是她一直没回来看过。

    “我把房子过户给你了,这离你学校也不算太远,有了地铁方便得很。学校住的不开心了,就和陆景行出来过周末,买点好的自己动手,食堂虽说比外卖安全,总不如自己做的放心。”秦姨婆把戚茹当孙女看,什么好的都想留给她。

    秦明月已经是个成熟的成年人,她在加拿大的产业多留给了她,在中国这些,就给戚茹吧。她知道,自家老姐姐为了找自己,几乎家财散尽,过了那么多年苦日子,她补偿不了时光,只好替她照顾孙女。

    戚茹拿着房产证说不出话。2014年的四合院,价值多高难道秦姨婆会不知道吗?白送给了她,不看钱财,只为对她的一份心意。

    “姨婆,谢谢。”戚茹抱了抱她,“学校假期多,我会常常回家的,你和奶奶要好好的。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不要因为怕我担心就不告诉我,我也长大了,能撑起一个家。”

    头发斑白的老人摸了摸戚茹的脸,又看了看她身后高大的身影,带着泪花的眼睛微弯,放心地和亲人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而戚茹和陆景行,就这样,没有家人的陪伴,相互扶持着进入了大学。

    第81章

    阳春三月,戚茹抱着一本厚厚的曲谱步履匆匆。

    手机铃声响起,一段悠扬的竹笛声飘在空中,让人忍不住吐出一口浊气。晨练的老大爷们对着陌生的声音侧目,大雾弥漫,看不清手机主人的面庞。

    “我快到门口了,你先帮我买份皮蛋瘦肉粥,要大杯的。”

    那一头传来陆景行掏零钱的声音,似乎在对着粥铺的老婆婆说些什么,然后才对着手机回话:“好。你别急,天气冷,走得快的话风太大。”

    自从认识了戚茹,少言寡语的他似乎变了一个人。

    挂了电话,戚茹还是跑了起来,倒春寒的冷气往鼻子里灌,鼻尖冻得通红。正跑过一个转角,却被某学长拦住了去路。

    “哎,戚茹?”他先疑惑,而后又急切道,“正打算找你呢,民乐团的竹笛乐手病了一个,似乎是流感,和她同寝的拉中胡的以及中阮的都被感染,古筝学妹请了事假,说是家里急事演出那天根本赶不回来,排练继续不下去。而且还不确定会不会有人继续感染,老师那边好说,你作为备选乐手应该是要正式上场的。其他备选乐手我一个个去通知,你们这时候可不能出乱子。”

    学长说的是半个月后的首都高校联合民乐会的演出。这似乎是一项传统,几乎每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乐队,交响乐队,民乐队,摇滚乐队等等,而民乐队可以说是历史最悠久的乐队,在学校创立之初,就有人牵头成立。

    首都的大学实在太多,几乎汇集了全国各地的精英人才,在音乐方面,自然也不遑多让。戚茹刚入学半年多,二胡水平虽然高,也曾被卢伟乔叫去合奏,可毕竟不如乐队原本成员之间的磨合度高,二胡选手也不算太稀缺,所以一直以备选队员的身份存在于民乐团中。

    “流感?很严重吗?一般的小流感也不至于持续半个月吧,除了古筝学姐,其他几个应该能及时回来。”

    “但谁都不确定不是吗?该做好两手准备,你的训练要加强了,周一到周五,每天晚上两个小时,转中胡练习,这不过分吧。”

    戚茹摇头。确实不算过分,她虽然不一定每天在练习室,但每天都会保证两小时的练习时间。有时在校外,有时在校内其他练习室,比如没什么人会去的钢琴房。

    “我知道了,我会按时去的。但周末应该是不排练的吧。”她初二学习之外,总要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

    “不会的。”学长笑,“总要让你们喘口气。”

    在路上耽搁了一会,戚茹出校门看到陆景行时,他已经捧着粥站了许久。

    “有点凉了,不过不会烫嘴,兴许温度正好。”

    “谢谢。”戚茹嘬了嘬吸管。

    “早知道选北电,离你更近些。”陆景行对于每次见面都要花上一个小时坐地铁的事情无比怨念。

    明明在一个城市上大学,两人却仿佛在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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