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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年,故人戏 作者:墨宝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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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的一本书到藤架下,托腮候着。公寓里随处可见的书,尤其是一楼客厅里,堆满了书籍和各国报纸,窗台上这本是工程学的杂志。翻开十几页,见一枚书签,手写着“顾家老六,工程学”。顾义仁?他提到过他在家是排行老六的,而确实他也是工程学出身。

    当初傅侗文也看医学杂志,说是因为四弟学医……手里的这本书,应该也是他看到了,想到有位救助的学生是同样专业的,才用钢笔在书签上如此标注吧。

    他是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始终知道。

    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皮鞋和西裤裤腿。

    沈奚故意不抬头,弯腰,扯他的裤角:“出去时下雨了吧?万安又要说你糟蹋好裤子了。”

    傅侗文一手将她拉起来,把那本书丢去窗台上:“雨倒是没下,被邻居泼了一身的水。”

    “这么惨?”她笑。

    瞧见他单手抱着两个纸包,鼓囊囊的。

    “上楼再说。”他道。

    傅侗文拉她的手,径自走入,对厨房里的人丢下句话:“把手都洗干净了,一会我叫你们,即刻上来。”

    “你不吃早饭了啊?”谭庆项俨然从私人医生转职成了私人管家。

    “先办正事。”他说。

    窗边上垂挂着竹帘子,还没顾上卷起来,阳光穿过竹帘投到地板上,是细密的白金色的线网。他踩着反光的地板,到书桌旁。

    拆开第一个纸包,是全新的毛笔和砚台:“介不介意替我研墨?”沈奚摇头,用茶杯接了清水,掬几滴清水在砚台上,为他慢慢研。

    傅侗文鲜少用毛笔,或是他用在少年时,而她无缘一见。所以同样的,他也从未见她研墨,不免多看了会儿。

    “好了。”她放下砚,反剪了手在背后,看他。

    也是期待他要写什么。

    傅侗文难得说话还要酝酿,对她招招手:“离近一些。”

    她笑,立到他身旁。

    “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连累你,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什么。”他撕开第二个纸包,里头放着个长柄状圆纸筒,纸筒侧面是“良缘永缔”。

    这是——

    他又打开一叠几份的绢纸,每一份上边都有不同的图画。有四周绘着祥云龙纹的,有绘着桃花和枝头喜鹊的,还有绘着鸳鸯的,都是正中留白。每幅画下有画师的印章。

    “这是最好的几份婚书纸了,作画也都是叫得上名号的先生,”傅侗文低声说,“心里急,也挑不好,只好样样买一份,你看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用什么。”

    她没见过,可也猜出这是婚书。

    晨风打竹帘,一晃一晃的,光线变换不定,晃得她眼花。

    ……

    “墨干了。”他看干涸的砚台。

    沈奚机械地眨了眨眼,虽说他早说要订婚,可因为他父亲的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她不肯听他的话,在家里摆酒,宴客宣布。结婚的事反倒是他这个风流少爷比她急切,而今还是这样,急火火地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她耳边声音嗡嗡的,觉得自己失去了听力似的,远远近近,楼上楼下,都闹得很。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这一旦开口能说了,反反复复都在重复着“喜欢”。

    “这便好。”他说。

    “我倒不怕多写几份,”傅侗文心下松快了,“只怕证婚人要多签几个名字。你也晓得庆项那张嘴是惹不起的,你让他多签几次,他能拿这件事说你一辈子,”他看门口,“是不是?我们的证婚人?”

    “诶,这时候我最好说话,”倚靠在门边上的谭庆项,丝毫没有偷听的愧疚,反而大大方方给沈奚支招说,“你让他多写几张,傅三的字也是有名的,只是没人求得起。婚书不是一式两份吗?多给我证婚人一张,我以后落魄了,也能叫个好价。”

    “三爷,万安给你们研墨。”万安挽起自个的衣袖,开始干活。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没有调侃,没有逗趣,难得一本正经征询她的意见。

    傅侗文作势把毛笔给她,沈奚轻推回去,小声说:“我的字和你差远了。”

    十一岁后都没用过毛笔,如何能写。

    “你再想想,还是要想出一句,这婚书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他说。

    这是为难她。她的古学问没他好。

    沈奚踌躇着,旁观的谭庆项笑着说:“你们两个的婚书,你怕什么啊?”

    “我古学问不好。”她坦白。

    “我才不好呢,小时候学得勉强,后来出国留洋回来,全靠跟着侗文学说话,在琉璃厂旧书摊上找书看学句子。”谭庆项安慰她。

    她也差不多,没机会学。

    沈奚想了会儿,掂量着,询问他:“山河无恙,这句好吗?”

    这是他的心愿,写在婚书上是个纪念。

    傅侗文曲指,敲着她的前额说:“好。”

    于是他落笔,正文收尾,是写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他在写完这一份后,偏过头,对着她笑:“写得好吗?”

    沈奚难见的忸怩,轻“嗯”了声,看他笑得仿佛是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若在桌旁摆上两根红烛,就只差掀盖头,鸳床同梦了。

    傅侗文拿起相同的空白婚书,照抄了一份。

    他先落自己的名字,轮到沈奚,她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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