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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高跟鞋的野兽 作者:楚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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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在脑子里的人恐怕就更少了。

    饶一迪,是饶朗的曾用名。是饶朗早已不在世的外公所取的。

    在发生了那样一件饶朗至今都不愿也不敢想起的往事之后,在饶朗妈妈的强力运作之下,立即把饶一迪这个名字更换成了现在的饶朗。

    从此,饶一迪这三个字,就如同那样一件往事,成为了整个饶家不可言说的秘密。饶朗自己当然更不愿主动想起,于是渐渐被收藏进了记忆抽屉的最深一格,蒙上了厚厚的灰尘,让人已经很难再去发现,更别说再去翻找出来。

    然而,在此时此刻,十数年过去了的遥远以后,在远离了饶朗家乡的异国,突然有一个跟饶朗同岁的年轻人面对着他,清晰的喊出了“饶一迪”三个字。

    饶朗大脑里面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能再想,什么动作也不能再做,傻愣愣的站在当场。

    趁着饶朗发愣的当下,雷竟然突然走到了饶朗的近前来,作势就要吻上饶朗的唇,那一只右手的动作,竟是要伸手就去褪下了饶朗的睡裤。

    这会儿饶朗就该感谢刚才那股求生的本能,让自己拼命控制住了全身的颤抖,留住了头脑里勉强维持清醒的理智。他猛地一把推开了雷,哑着嗓子喝道:“你做什么?”

    雷的神色稍显得有些惊讶,但很快平静了下来,也并没有气恼,反倒是对着饶朗笑了一下。

    然后他缓缓的撸起了自己格子衬衫的两只袖子来。

    ☆、第59章

    当雷在饶朗的面前,缓缓的撸起了格子衬衫的两条袖子来,饶朗本来还不明就里:这是要做什么?难道骚扰不成,这事撸起袖子来方便干架的节奏么?可是饶朗很快就懂了——不是要打架或者攻击,雷只是为了给饶朗展示,在他的双臂之上,竟也布满了深深浅浅、大小不一的淤青和伤痕。

    那样的痕迹,对饶朗来说在熟悉不过。或许旁的没有经历过的人,会被“这是一不小心撞在了桌子角上”,或者“骑自行车时一个不留神摔倒了”这类的说辞所蒙蔽,而唯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清楚的知道,这样的痕迹,唯有自己主动的狠狠去虐待和伤害身体才会留下。每一块淤青,都是四周青黄,而中间部分重伤到了青紫发乌,都像是一只只眼神恐怖的瞳仁,在死死的紧盯着自己,让事后的自己都是不敢去细看,只能终日里穿着长袖的棉质睡衣、长袖的格子衬衫,把这些一只只的眼睛全部遮挡起来,去逃开它们。眼不见,心里才能多少褪去一些惊惧。

    年轻的雷,竟然知道“饶一迪”这个名字,竟然也和自己一样,胳膊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伤痕,想来是每一夜趁着梅还没有回家的时候,躲在了屋子里无人的角落,和心底里的野兽激烈的对抗着,却每一次都是铩羽而归,只能靠着不断的伤害自己去平息那野兽的愤怒、宣泄那野兽的情绪、释放那野兽的力量,才能让它重新在心底沉沉睡去,让雷和饶朗一样,在浑身脱力之后获得短暂的一丝安宁。

    那时的饶朗,心底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已经本能的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知道雷身后藏着的真相和秘密,一定是他所没有能力和勇气去面对的——这和他多少岁没关系,和他是不是长大了没关系,在这样一个阴暗沉重的秘密面前,无论饶朗长到了多少岁,都会一瞬被打回原形一般,便回那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能做的无助小男孩,恐怕一生都不能获得面对这个秘密的勇气。然而在那一瞬,巨大的好奇侵吞了饶朗的大脑,让他竟强行压下了心底的不安,还是忍不住对着雷问出了那个问题:“你到底是谁?”

    雷笑了。

    那是一种无比放松的笑容,似乎在一瞬之间,让紧绷了近二十年的身心一下子卸去了力气,一下子松快下来,似乎雷这近二十年的时光,之所以活着、吃饭、睡觉、工作、结婚……都是为了让自己还能成为一个人,能有机会等待饶朗对他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那样从灵魂深处长长舒了一口气的表情——

    饶朗突然反应过来,因为刚才内心被他强行压下去的不安,却没有那么老实的待着,伴着雷露出的这样一个笑容,更加激烈的反弹,逼迫着饶朗的脑子飞快的运转着,全身的雷达在偃旗息鼓了很久以后此刻也是全开、调整到了最高级别,这让饶朗突然明白,雷这样一个放松的笑所承载的,并非是真正放下了一切的轻松,而是一种所做的所有准备终于没有被辜负的狂喜。这让饶朗本已明确嗅到的危险气息,此时更像是锋利的铁锈气味,数十年被暴露在荒野后被一阵猛烈的暴雨所狠狠冲刷,猛然散发出的气息像刀一般直钻人的鼻孔,令人作呕。

    但现在想要收回那个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雷已经带着那样的笑容开口了:“你不记得我是谁,那么,你一定记得饶峻是谁吧?”

    饶朗的大脑“轰”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会轰平了方圆百里内所有建筑的重型武器在他小小的脑子里一瞬爆炸,又好像有数十年不见的暴雨之夜会闪瞎所有人眼的巨大闪电在他脑中划过。总之,他的脑子里那一瞬感受到的不是痛苦,不是恐惧,而只是一阵巨大的空白。

    那是人体出于自救的本能反应吧。那样的秘密太过重大,就连身体也能聪明的评估出了你是不能承受的,所以让你的脑子缓一缓、身心顿一顿,让你总不至于真的被这样一个突然卷土重来、事隔近二十年后又被想起的秘密给侵吞湮没。

    那大脑经历了一段久久的空白之后——久到饶朗以为至少有五分钟,然后,一瞬之间,所有的回忆、所有细致到具象的场景,像一盒子被倾倒而出的画片,一瞬间冲进了饶朗的整个脑子里,占据了他的每一个脑细胞。

    这时饶朗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是失忆忘却了那件事啊。

    只是太过痛苦,只是太过恐惧,让自己的大脑很聪明的把那件往事压在了最深处,佯装自己已经完全忘记。让自己的回忆每次进行到这里,每次回到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以后,再要往后想下去的时候,都会变成了一片空白,然后就是一阵极其剧烈的头痛,阻止着自己再继续用力的想下去。

    曾经还小的自己,也懵懂无知的问过妈妈,为什么每次到了这里自己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还会头痛得厉害?

    那戴着金丝框架眼镜的妈妈,那时还年轻着的脸部线条优雅得很美丽,饶朗听很多人说过他的脸完美得像希腊雕塑,可饶朗一直打心底里觉得,这样的谬赞都是因为那些人从没有见过他妈妈年轻的时候,那样的一张脸庞,才能真正担得起古希腊雕像这样的称号,一样的优雅,一样的完美,可与此同时,也是一样的冰凉,一样冷到了好似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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