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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声的证词(法医秦明·第2季) 作者: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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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是在申俊公司的一个财会人员家里找到的,当侦查员找到她的时候,她着实被吓着了,蜷缩在床头瑟瑟发抖。为了稳定她的情绪,刑警支队找了一名便装女民警,和孩子的幼儿园老师一起,对小女孩进行了询问。

    如果早一些找到小女孩,案件可能没有这么麻烦,和我推断的一样,小女孩目睹了整个案件的过程。在幼儿园老师的引导下,小女孩说出了全部的真相。

    到案后的申俊并没有做出太多的抵抗,直接交代了全部案情事实。故事终于拼凑完整了。

    申俊三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姜芳芳,两人一见钟情结了婚,婚后一直美满幸福,还产下一女。申俊出身农村,重男轻女,还想再要个儿子,终于在四十多岁时如愿以偿。

    儿子出生后,申俊把他当成自己的心头肉一样去呵护,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在儿子出生后不久,申俊发现姜芳芳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她总是在半夜起床,走到门口的大树旁用拳头捶树,有的时候甚至能捶破自己的双手。另外,姜芳芳还总是莫名地发火,发火以后却不承认自己的无理行为。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变了一个人?申俊被姜芳芳莫名的发脾气和令人发毛的梦游逼到了精神濒临崩溃的程度,忍无可忍的他下决心把姜芳芳绑去了市精神病医院。

    结果和他预料的一样,姜芳芳真的患上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打击接踵而至,在姜芳芳住院期间,申俊居然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有段婚外情。

    昔日恩爱的夫妇日益疏离,姜芳芳就像是一个越来越沉的包袱,压得申俊喘不过气来。

    这一天,申俊去公司办事,回来以后发现姜芳芳居然带着儿子、女儿离家了。在暴雨中找了半天,申俊没有找到娘儿仨的踪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门口转悠。直到二十九日上午,才看见姜芳芳带着女儿湿漉漉地回来了。

    “儿子呢?”申俊没有看见儿子的身影,心里就像是一团火焰在燃烧。

    可姜芳芳也是一脸着急,怎么也说不清楚是怎样把儿子弄丢的。申俊见女儿一脸惶恐,找了个机会私下盘问,才发现那噩梦般的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那天下午姜芳芳在家待得无聊,看雨停了,便带着两个孩子出门散步。可是走着走着她们就迷了路。这个时候天空开始落起了雨点,找不到路的娘儿仨开始焦躁起来,可是天色渐暗,她们越着急反而越找不到回家的路。

    郊区大雨的夜晚,娘儿仨走到盛世花园工地一侧的垃圾场附近,依旧找不到人问路,工地的工人此时都已在位于工地最内侧的工棚里睡着了。

    找了个躲雨的地方,姜芳芳给儿子喂了奶,可是儿子依旧大哭大闹。可能是累积的焦虑诱发了躁狂症,姜芳芳二话没说,抱着儿子走进雨里,把他塞到了坍塌了一侧的沙堆中,用手扒拉着沙子把孩子埋了起来。

    在几十米外目睹了全过程的女儿被妈妈的行为彻底吓蒙了,再也不敢哭喊一声。犯了病的姜芳芳牵着女儿又走了很远,直到天色发白,才清醒过来,发现孩子丢了。

    五岁的女儿又惊又怕,更记不住那个活埋了自己弟弟的地点,只好跟着妈妈回了家。

    申俊知道了真相之后又气又痛,几乎背过气去,在心里藏了很久的想法再次涌上心头。

    那天天色渐晚的时候,申俊提出要和姜芳芳一起去找儿子的尸体,快要被愧疚淹没了的姜芳芳没有理由拒绝,但提出要把女儿带着,因为女儿有可能会记得去的路。以此为由,申俊带着姜芳芳和女儿走到了那座石桥上,趁姜芳芳不注意,把她推下了石桥。

    在得知公安机关发现了一个婴儿的尸体的时候,申俊知道早晚会查到他的头上,为了不让女儿暴露他的行为,他做通了公司一个和他有暧昧关系的会计的工作,把女儿藏在了她家里。

    “最无辜的就是这个小女孩了,看着妈妈杀了弟弟,又看着爸爸杀了妈妈,”我叹了口气,“她以后该怎么办呢?”

    “发生了这种事,”大宝很迷茫,“该去怪谁呢?”

    第十五章 金屋残娇

    嫉妒是来自地狱的一块嘶嘶作响的灼煤。

    ——歌德

    1

    晶晶和海萍是省城天正律师事务所最年轻、最漂亮的两名律师。

    为了扩充事务所的规模,提升事务所的形象,王天正用不低的薪酬从政法大学招来了这两名在学校就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律政佳人。

    两位才女虽然都是人气校花,性格却截然不同。晶晶性格外向,善于交际,周旋于事务所众多帅哥之间,给他们一种看能看得到、摸却摸不着的感觉,像只小猫一样不停地挠着他们的心。海萍则是个内向的美女,她崇尚“不以结婚为目的的上床都是耍流氓”,每天下班后,她就用一对耳塞塞住耳朵,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之中。

    她们的老板王天正是个顾家的男人,对自己的妻子言听计从。尤其是此时,妻子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他更是每天准点回家,就连事务所夺了今年律师界的大奖的庆功宴,他也想缺席。同事们不可能在这种时候放过老板,强行将他留了下来。

    晶晶喝得多了些,勾着王天正的脖子,要他送她回家,然后给了海萍一个眼色。

    海萍就是省城人,但为了上班更近一些,所以和晶晶一起住在公司为她俩租的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可是因为晶晶偶尔会带个帅哥回来,海萍觉得自己成了个灯泡,而且她实在无法在晶晶整夜的浪叫声中入眠。于是她们心照不宣地达成了协议,晶晶若要带人回来,会提前告知海萍,而这一晚,海萍就会回到十几公里外的自己家里住。与人方便就是方便自己,海萍一直这样觉得。

    夏日的周末晚上最热闹。海萍下了公交车,漫步在热闹的街道,看着熙熙攘攘的夜市里勾肩搭背的男女,浮起一丝自怜。二十四岁了,还从未有一个男人能走进她的心扉。想着刚才晚宴上晶晶的奔放表现,心想若是自己也能像晶晶这样没心没肺就好了。

    海萍不愿意回家,因为一回家,父亲、母亲和哥哥就会分别来刺探她的感情现状,生怕她嫁不掉一样。所以,周六一早,趁着父母还没有起床,海萍就拎起包准备回宿舍去。阳光明媚,和晶晶一起逛一整天街也不失为一件趣事。

    海萍开门走进宿舍的刹那,仿佛闻见了一丝异味。晶晶的房门是关着的,估计昨晚折腾得挺晚,到现在还没有起床。海萍躺倒在自己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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