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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仙在上 作者:慕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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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伙养狸花猫之前就粉上的,还是只老粉,这 ,这只能说你开心就好啊。

    怎么说呢,那个乘敛不是别人,正是他那只损友于敛辰。没错,那家伙就是混女频的,混的还很好,不管是宅斗、宫斗都能信手拈来,写爱情时吹起粉红泡泡来能让人心都苏掉……简直人不可貌相。又因为他文笔很好,文中涉及的权谋方面写的也不错,所以口口相传以后居然受众里也有不少男孩子,就是没想到归途有昏鸦这家伙也是其中之一。

    想当初要不是因为偶然发现大家都在写文,他们也不会在大学一干同学当中关系最好,然后又因为都是本地人,渐渐地成了彼此最好的朋友。举个例子,在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于敛辰那家伙是可以放心把阿花寄养在他这里的,这是他们友情之深最好的证明。

    ——不过于敛辰那家伙虽然在女频写文,但是却不好意思也觉得没必要公布自己的性别,所以大家都按常理以为那就是个女孩子。

    拿那家伙来举例告诫自己,这感觉可真微妙啊……不知道归途有昏鸦这家伙知道自己心中的女神其实性别为男,心里是个什么想法——啧,可惜不能说。

    【纸上玄舟:咳 ,放心,我时速不仅没降,养了阿拾以后还变快了呢……对了,阿拾就是我养的那只狗。】【来啊互相比非啊:真的?】

    【纸上玄舟:当然是真的,不信来战?】

    迟墨染却觉得自己信心十足,阿拾不像别的宠物那样捣乱会让人分神,反而因为撸狗有消除卡文状况的奇效,码字起来简直有加成。

    【来啊互相比非啊:来就来!】

    【东陵穆:两天不见,玄舟你胆肥了啊,我也加入。】【归途有昏鸦:还有我,拼了小命也得虐你一把啊。】【有刀没斧:哟,鉴于我的时速,我就不对你们进行单方面的伤害了,我选择默默围观[微笑]】已经受到了伤害的众人顿时统一了战线。

    【纸上玄舟:……你走。】

    【东陵穆:……你走。】

    【归途有昏鸦:……你走。】

    【来啊互相比非啊:……你走。】

    ……

    一个小时后,不跟有刀没斧那个实体八爪鱼比的话,迟墨染果然头一次以十个字的微弱优势赢过了手速最快的归途有昏鸦,顺带着虐了一把另外两个家伙。

    看着他们在群里怨念的吆喝着要再来一局的模样,得意洋洋的迟墨染弯起唇角伸出手握住大狗的爪子摇了摇:“嘿,合作愉快。”

    阿拾果然是他的福星啊。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阿七非常感谢“暖宝宝万岁”小天使扔的地雷以及“绘”小天使扔的地雷诶嘿,抱住你们我就不撒手o(*////▽////*)q

    第6章

    越是相处,迟墨染就越是对阿拾感到满意。这真的是一只很好养的汪,除了一开始好像有些便秘让他担忧了一下以外,就再也没有让人操心过了。不乱叫,不乱咬,也从不随地大小便,而且拉出来的粑粑并不臭——作为初次上任的铲屎官,素来有点小洁癖的迟墨染一开始努力给自己做的心理准备都没怎么用上。

    为此他还忍不住抱住阿拾夸了夸它。

    而因为这被夸奖的季拾恩则有些无奈,不乱叫不乱咬之类的这都是理所应当的,它当初还是一只小狗崽的时候在主人的教导下都不会这么做,更别说现在了,至于便便……当然不会有臭味了,这些都是他用法术变出来的,其实本质上干净的很。毕竟他一个大妖,怎么可能还要排泄?

    但是什么都不做也不行,这也是主人给逼得呀。最初主人小声嘀咕他好几天没便便,是不是该去宠物医院查查,甚至还把目光放在他屁股上面的时候,他真的感觉自己的菊花凉凉的……没有当时就伸出爪子去捂屁股已经是它非常克制的结果了!

    ——作为一只犬妖而非一只普通的狗,他也是有羞耻心的啊,如果是人形,季拾恩觉得自己恐怕脸红的都能冒烟了……虽然,虽然他知道主人这也是为他好啦。

    而这几天里,迟墨染也给他换了好几种牌子的狗粮。在发现无论如何主人都只会给他狗粮吃的时候,季拾恩也只好寂寞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放平了心态。遥想当年,他可是一只吃小鱼干长大的犬妖,区区狗粮算的了什么……哎,这种新的狗粮吃起来莫名有种小鱼干的感觉哈?都好久没有尝过这个味道了,感觉还有点怀念呢。

    看到阿拾吃狗粮吃的正欢,好像陷入了什么回忆很幸福的样子,迟墨染默默记下这种新狗粮的牌子,满意的笑了。不容易啊,终于找到了它喜欢的口味,这家伙可真够挑的。

    “没想到你的口味这么偏,和小伙伴们都不一样。”拍拍阿拾的脑袋,迟墨染准备下次再多买一点这个牌子的狗粮,宠物店的小哥一定会感到很高兴的,据他说这种狗粮一般的汪都并不喜欢吃,所以销量惨淡,这次也是作为添头免费赠送的,就当给汪尝个鲜……不过这下他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口味和别的汪都不一样的季拾恩:“……”算了,主人开心就好。

    一切都走上了正轨,迟墨染也抽空把阿拾的狗证给办了,以后阿拾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用着他家汪的身份在外面行走了……不过以他这个主人自身死宅的性子来看,这样的机会其实并不多。

    迟墨染手上的伤口也逐渐好了大半,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的,他觉得这次自己伤口的恢复速度比以往快得多,可是明明处理方法都是一样的,真要说和原来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家里多了只阿拾……嗨,这关阿拾什么事,迟墨染看了一眼在阳台上懒洋洋团起身子晒太阳的汪,把自己的思绪又拉了回来。

    总之,这次幸运,却未必下次还会这样愈合迅速,以后小心一些避免再受伤,总是没错的。

    ……

    迟墨染现在手头写的文里,主角是个人类与妖修的混血——毫无疑问,按照这种特别设定的规律,也是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这个设定的价值,这位主角将来必然是要成为一个能够一统道修和妖修的伟大家伙。

    此刻迟墨染笔下的剧情,就写到了主角和妖界的第一次接触,需要几个妖修人物的出现。

    然而妖修啊,那还得想个原形什么的,写什么比较好呢?迟墨染信奉一个原则,那就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比如说之前有一次他实在想不到人名的时候,看到桌子上的一个纸盒,很好,有想法了,这个新出场的人物就叫易致何了。“一纸盒”嘛,简单又好记,还省得万一这家伙几十章没出场,自己写着写着忘了他的名字需要回去翻找。

    眼睛在房间内转了一圈,最后迟墨染的目光落到了阿拾的身上。

    “哎,你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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