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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 作者:岛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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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衍。简单的简,繁衍的衍。”

    发音不错,至少没有外国人那种别扭感,霍芹抬眸看向他,发现他有几分正襟危坐的意思。她笑了笑,“你中文说的很好。”

    简衍点头,“特意学的。”

    话说到这里,霍芹如鲠在喉,端起水杯抿了一口,见面才知道,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不可能冷得下心,待他像陌生人。

    “听说,他告诉你……”霍芹目光在他脸上停留,说道,“是我丢下你,不告而别?”

    不等简衍回答,她先摇头一笑,带着几分冷嘲,“他是人老了糊涂了吧。”

    片刻,他低头眼里流转几番,然后说道,“其实我和赵嫤说的,不是真的,我知道你为什么离开,他全都告诉我了。”

    ☆、第34章 爱情

    站在人字梯上的女生身形偏瘦小,她叫姜夏,是跟着装修师傅一起来的学徒工,赵嫤坐在餐桌旁啃着油桃,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深深觉得她和姜夏是一见如故。

    于是,当看见她抬起胳膊活动了一下,赵嫤马上说道,“小夏,你休息会儿,洗个桃吃?”

    “不了,我这就快好了。”她回头对赵嫤笑笑,接着继续手里的活儿。

    姜夏不算标致的美女,但是五官精致,笑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清爽,而且她说话让人听着舒服,做事又干净利落,反观在一旁吸着奶茶的邻居,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赵嫤扔掉桃核,忙说,“没关系呀,反正也不急这一天两天的,今天就到这儿,你快去洗洗吧。”她肯定是不着急,巴不得进度慢下来,能拖延一天是一天。

    并不清楚她所想的陶嘉倍感惊奇,因为身患强迫症的邻居,竟然能忍受事情只做一半,但是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还是保持沉默的好。

    姜夏被她说动,看了看面前的墙,说着,“那我就先放放……”

    话未说完,先被开门的声响打断,她们不约而同的转头看去,开门进来的人是霍芹。

    赵嫤正想开口,身后的声音随即越过她,热切的喊道,“阿姨你回来啦!”

    霍芹朝她点了点头,跟着看见坐在梯上的姜夏,不禁问道,“就你一个小姑娘来做啊?”

    赵嫤刚想替她解释,就听姜夏先说道,“带我的师傅赶着去接他女儿放学,才走没多久,就剩一些零散的边,我做过很多次,您放心,绝对没问题。”

    “我不是不放心……”霍芹顿了顿,接着说道,“现在都五点多了,差不多就明天再弄吧。”

    因为知道自己女儿的臭毛病,她又转向赵嫤,问道,“行吗?”

    赵嫤笑笑,“当然可以啊,难怪我肚子也饿了。”

    霍芹的目光落在另外两个女生身上,说着,“那行,晚上我请你们吃饭。”

    陶嘉闻言,眼睛一亮。

    姜夏却是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怎么好意思!”

    赵嫤立即接下说道,“就是吃顿饭,人多热闹呀。”

    不好再推辞,晚上也没有要紧的事,姜夏腼腆的笑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下楼的时候,天已是傍晚的颜色,余晖正在消逝,留下绯红的霞光。赵嫤打开副驾座的车门坐进去,闷热的气息包围上来,车座被先前的阳光烤得有点烫,她来不及扣安全带,先开了空调。

    行驶在路上,冷气充盈车内。赵嫤刚刚和后座的人说笑,回过头来,就听开车的霍芹问道,“驾照都考了,想过买车吗?”

    经她提醒,赵嫤这才想起,“是哦,该买车了。”

    “要我陪你去看看吗?”

    “我自己去就行。”

    霍芹带她们来的这间餐厅,是在她回国的航班上,翻杂志时偶然看见的,装修颇具现代感,黑白的碰撞,空间隔断采用玻璃对比黑□□格的设计,恍然让人想起裙摆上的蕾丝。

    走进餐厅的时候,她们还在聊着天,赵嫤感慨道,“很早就别人听说,生活的幸福指数,其实取决于邻居,当时我还不信,果然是太年轻。”

    陶嘉反驳道,“你看我都自带倒霉体质了,也还是积极乐观的生活,这不是很正能量吗?所以有我这样的邻居,才能提高幸福指数。”

    不明情况的姜夏始终笑着,赵嫤则是哑口无言的摇了摇头,正好这时,服务员上前递来菜单。

    这间餐厅的料理风格多元化,没有限制于某个国家或菜系,看着琳琅满目,只是不知味道如何。陶嘉在最后点了一块威尔士蛋糕,并将菜单递还给服务员,姜夏脱口而出了句,“英国的蛋糕?”

    陶嘉疑惑的问道,“怎么了吗?”

    赵嫤优雅的抿了一口柠檬水,低笑说道,“有一个笑话,世界上最薄的两本书,美国的历史,英国的菜谱。”

    当英国这字眼频繁出现时,霍芹眼前一张张笑靥如花的脸孔,如同慢镜头播放,略去了声音,也让她陷入回忆。

    当年在剑桥求学的第二年,一位名叫谢尔斯·朗费罗的年轻教授,走进她的视野,他举止风度翩翩的同时,对课堂的态度又是极其严苛,因此他迷倒了许多女学生,这其中,也包括了她。

    在他上课时,霍芹总是认真的倾听,课后却不会多和他聊几句,尽管他经常被女学生缠住,虽然他耐心的解答,但是不难看出他对这种情况的反感,所以霍芹不愿意成为让他反感的人,宁可不与他接触。

    他是严谨而绅士,温和而内敛,好像不会对任何事物或人动心,那样的一个人,却在某天,在她的笔记本里夹了一张纸,上面写着一首诗,关于时间的诗,笔迹很美,用的英语是苏格兰方言。

    霍芹深感困惑,但没有表态,之后连续好几周,他的课结束,她拿回自己的笔记本,里面都有一张纸,有时是一首诗,有时是文摘选段。她旁敲侧击过周围的同学,发现只有她收到了这些东西。

    仍然记得,那天下着雨,雷声远在云层之上,霍芹抱着一摞书本,下楼梯的中途,看见那熟悉高挑的背影,终于她忍不住,追过去问了他。

    而他说,那些都是他所喜欢的文章,因为她没有明确的拒绝,所以他会继续写下去,如果她拒绝,那么他会换另一种方式,追求她。

    这时候的霍芹,是将爱情视作艺术品般美丽的年纪,他说话的语调,就像水珠划过罩住艺术品的玻璃,突然发现,似乎爱情触手可及。

    完成学业的那天,他们正式确立关系,没过多久,她意外怀孕。他的坚持,让霍芹以为新生活即将展开,于是鼓起勇气接受母亲的身份,生下了孩子。

    再后来,当她得知,朗费罗没有办法与她结婚,原因是他已有妻子,正在瑞典养病,而他的妻子无法生育的时候,他说,只要她愿意,他可以照顾她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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