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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入大神电脑后 作者:风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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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似乎显得他太痴汉了,便补充了一句,“还有,我早就知道冷大是n大学生了。上次给你远程电脑时,你给我的ip地址是n大的。”

    “好啊,你瞒我瞒这么久!”谭温良假装生气道。

    “冷大又没问……”贺初小声嘟囔一句,不过也自知理亏,这句话说出来明显得底气不足。

    谭温良摇了摇头没再追究,“不说这个,你现在还叫我冷大?要不然我也叫你贺学长怎么样?”

    “别!”贺初连忙否定道。

    “那你换个称呼?”

    “谭……谭温良?”贺初试探性得叫到。

    虽然还不怎么满意,但谭温良也没再勉强,“那我也直接叫你名字?贺初。”

    “……也可以叫生生。”贺初说完就后悔了,脸颊瞬间便热了起来,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太亲昵了。他把愿意被这样叫,谭温良还不一定愿意叫啊。

    “生生……小名?”谭温良把这个叠字的称呼重复了一遍,终于满意了。

    贺初低着头,轻轻得点了一下算是回答,“嗯。”

    有这个话题开头,谭温良和贺初很快就交谈了起来,毕竟两人在网络上认识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并不是真的陌生。

    不过新鲜感还是有的,毕竟网络上在了解也不如现实当中来得直观真实,比如外貌。其实两人对彼此的外貌上都没有抱太大的期待,反正他们在意的都不是外表,所以真正见面了之后,都有些惊喜。

    两人想象中的对方可以说是半斤八两,都以为对方是很少运动很少见太阳生活不规律的死宅。

    可实际上,贺初虽然看起来身体有些纤瘦,处于亚健康状态,但精气神还是很好的,皮肤白皙五官端正,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给人一种乖巧沉静的感觉。

    而谭温良更是超出了贺初想象的俊雅,谭温良本身的容貌就已经是属于人类当中优秀的,加上一举一动中透露出的良好家教,更显气质斐然。再经过粉丝滤镜,在贺初眼中谭温良简直是帅得天上有地下无,人神共愤,绝不愧男神之名。

    第24章 作者大会

    既然两人意外的在校门口就相遇,就没必要特意再去天际酒店集合了,因此两人直奔作者大会的举办地点。

    一路上贺初和谭温良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得聊着,等到了地方也彻底熟悉了起来。

    终点文学网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一年一度的作者大会也举办了很多年了,每年的地点都不一样,但流程都是差不多。

    口号是“促进网络原创文学事业发展,为作者提供最直接的交流平台”,但实际上就是一群作者坐到一起吃吃喝喝玩玩,如果激烈一点就撕撕逼,斗斗文。

    整个大会的时间全部时间是很长的,但一般而言只有前两天需要统一行动,两天结束之后就可以各自支配时间,和好友聚会,或者直接回家都随意。

    接受到邀请的作者都是已经位列大神或者即将位列大神的作者,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时间参加,因此实际上,真正来参加作者大会的只有二十几个作者,算上亲属在内也都只有不到四十个人。

    谭温良是今年新晋大神的作者,去年聚会的时候他还没有被邀请,因此对作者聚会的具体流程也不是很了解。

    但是好在,他不了解有人了解。谭温良的朋友之一白云苍狗,是成为大神已久的作者,这是白云苍狗第三次参加作者大会,对这些基本流程白云苍狗都比较了解。

    谭温良和白云苍狗约在了大会的地点——秦淮河畔一家名为盛景的度假酒店。

    常言道“十里秦淮,六朝金粉。”

    秦淮河从南朝开始就成为了名门望族的聚居之地。在古时,秦淮河上,画舫歌女昼夜往来不息,秦淮河畔,文人墨客诗酒流连云集,流传出了不知多少才子佳人的故事。

    秦淮被誉为最繁华堕落的纸醉金迷之地,如今终点文学网选在这么一个地方举行作者聚会,倒也是相配。

    跃文集团财大气粗,直接将整个盛景度假酒店都给包了下来,因此等谭温良到的时候盛景度假酒店周围可以称得上冷清。门口只有零星几个工作人员在做准备迎接的工作。

    这样一来在大厅里唯二低声交谈的两个人就格外显眼起来。

    事实上即使这两人放在人多的地方估计也会引人注目,因为一般人看到两个,不管是穿着还是气质都相差甚远的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苍狗!对影!”谭温良跟两人打了个招呼,同时加快了脚步,三个人在之前就约好了,也交换过照片,这会儿能一眼就认出来了也不奇怪。

    “温泉到了。”那两人也闻言抬头看向他们的方向,起身相迎。

    贺初跟在谭温良身后没有说话,不动声色得打量两人,对于白云苍狗和对影两人贺初也了解不少,原因么……因为冷温泉跟这两人关系比较好,爱屋及乌贺初自然也关注了白云苍狗和对影的情况。

    两人当中站在外侧的那人身穿一身深灰色的休闲运动服,头发剃成板寸,比较特殊的是他脚上还踏着一双军靴,感觉就像是休憩的雄狮,慵懒随意却仍然凶悍。让人很难把其和作者这个身份联系起来。这位应该就是白云苍狗了,贺初看到过传言,说是白云苍狗曾经服过好几年的兵役,退伍了之后才开始写作。

    白云苍狗的文风是升级流爽文类型,贺初曾经好奇去看过,然而没看几章就没兴趣看下去了,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另一人也就是对影,相比较而言就中规中矩很多了,米色的风衣,黑色长裤,背着一个书包,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的眼睛。

    对影的文风是非常正的,题材也都是历史类权谋类的一听就让人感觉很乏味的类型,而事实上贺初看过对影的文,然后发现对影的小说并非枯燥无味,剧情跌宕起伏,回味悠长,感觉很有意思。只是每一本对影都会附录一串参考文献,给人一种对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写论文的错觉。

    而且看过参考文献目录之后……所有读者都要乖乖奉上膝盖,除了666什么都不会说了。

    “这小哥是博思?”三个人说了几句话,未等谭温良主动向另外两人介绍,白云苍狗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贺初身上。

    闻言谭温良立刻一脸警惕得把贺初拦在了身后,“黑老狗!你别想挖我墙角!”

    “认识一下,交个朋友而已,你别这么紧张。”

    “再说这话之前你先把垂涎三尺的眼神收一收,可信度也许会高一点。”谭温良不客气得戳穿了白云苍狗的装模作样,然后转过头对贺初解释,“这家伙经常被粉丝黑,惦记你很久了。”

    “嘁,好好,知道那是你家后宫之主,想抢也抢不走。”白云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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