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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夏如烟 作者:年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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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一抹极淡极淡的微笑,心底隐约蹦出一个唯一有可能但又觉得实在不可能的大胆猜测,眉头皱得愈发紧致了:“谁敢?”

    林烟看着凌望这副隐隐发怒而又极力克制的纠结样子,觉得可笑也好笑:“你在说什么笑话呢凌望。我林烟是什么人?我林烟又不是什么人……去【宠儿】的哪个不是财大气粗有钱有势的?谁不敢打我?哈哈,谁都敢打我啊!”偏过头磨在沙发背上舒服地蹭了蹭,仿若累极,累极,微阖着眼皮轻轻哼出一句,“只是大部分的人一对上这张脸,迷都先被迷晕了,所以舍不得……或者忘了打罢了。”

    话里模棱两可的意思让凌望误会了,猛然间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眸底怒火熊熊:

    “你的意思是……是黎唯哲打的你!?”

    ──这真是一个不无道理自然而然,所以,更加叫人心酸的猜测。

    但其实林烟已经有很多年很多年没再见过黎唯哲。如果被他打两下能换得见他一面,他觉得值得。

    眼前瞬间一黑,心里仿佛被针狠狠扎了一下那么疼。林烟闭着气缓了缓,旋即冷笑:“呵,是又怎么样?如果真是黎唯哲打的我,你要怎么做?嗯?凌望?你敢去找他拼命吗?你敢吗!?”

    仅一句话,就撇清了黎唯哲与这件事情的全部关系,顺带讥讽了凌望也许只是敢怒不敢言的无能懦弱,可同时,也暴露了他自己的虚弱苦涩。

    他见都见不到黎唯哲,更遑论,是被他打呢。

    凌望不傻,而且说实话,其实他本来也不大相信,黎唯哲竟会做出,打林烟的这种事情。因为林烟的关系凌望虽然不怎么待见黎唯哲,但是彼此之间多少还是有些交流,有些了解的。黎唯哲并不是真正的花花公子,也并不是真的肆意跋扈到令人可憎。他的确是不喜欢林烟,然而除了林烟惹到庄景玉的那一次之外,其余所有,他都对林烟非常特别,也足够容忍。

    很快听明白了林烟话里的多重意思,凌望却只觉对他的烟烟既心酸又心疼,既无力又无措,丝毫也注意不到自己。定定地看了林烟几秒钟,终于口吻轻而坚定,柔声吐出来了一句回答:

    “敢啊。为什么不敢呢。”

    林烟扯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冷眼而视,看样子,无所谓真或不真,信与不信。

    但其实他不知道,早在当年黎唯哲甩掉他的时候,凌望就已经去找过黎唯哲,然后,和黎唯哲干上了惊天动地的一架。感情这种东西本来就毫无道理可循,也没有是非对错之分,黎唯哲不喜欢林烟又不是黎唯哲的错,但那一次凌望却好像是自己有着天大的道理似地,打得那叫一个凶狠暴戾,击击致命。

    只因为是他的烟烟,受了委屈。

    其实他凌望怎么会不知道自己那根本就是在惹是生非无理取闹纯粹发泄?──可是没有办法,偏偏是他最爱最疼最宠,最舍不得让他受到哪怕一丁点儿委屈的烟烟,受了委屈。

    那件事距今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黎唯哲是无所谓所以没有告诉林烟,而凌望不愿再在林烟的伤口上撒盐,所以当然更不会告诉林烟。

    而现在他微笑起来,屋内光晕斑驳疏影横斜,恍惚中眉目温柔,依稀见情重如山:

    “有什么不敢的,烟烟。我承认黎唯哲是很厉害,不过如果今晚真的是他打的你……这么重的手,我凌望就算是拼了命,也一定要替你打回来。”

    这时候,林烟其实已经缓缓闭上了双眼。呼吸平稳,发肤静好,眼看,就要安眠。

    深深凝视眼前这样一张绝美的睡颜,凌望的目光温柔得,简直就像是马上就能滴出水来那般。一室浩大空旷的寂静,许久许久,才听见他的轻语柔声,宛若呢喃:

    “烟烟,为了你,我可以不顾一切。”

    这时候他这样说,然而,也只是说。直到很久以后他终于知道,原来为了他的烟烟,他真的可以,做到怎样的不顾一切。

    往夏如烟(十一)

    林烟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状态果然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整个人干干净净舒舒服服,躺在卧室宽大柔软的大床上,裹着被子缩成一团。客厅厨房里,隐隐飘来一阵阵催人食欲的清淡粥香。

    知道凌望还没有走,但是又有好吃的早餐享受……林烟面无表情地滚在被窝里默默纠结了一阵儿,最后以胃里的一声咕噜叫,结束了这一场毫无意义而又完全败北的天人交战。

    林烟很快翻下床刷了牙洗了澡,将自己给收拾好了。其实光看他的模样实在让人很难想象,他竟然会是一个起床起得如此之早的人。大概因为他长得妖孽,所以人们也总是自然而然地先入为主,觉得林烟就应该是那种黑白颠倒日夜不分,晚上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而白天昏昏沉沉蒙头大睡的夜行妖孽。

    但其实无论林烟每天晚上睡得究竟有多晚,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这个好习惯,已经彻底融进了他的骨子成为了他的生物钟,陪伴了他许多许多年。

    那是因为当年还和黎唯哲在一起的时候,黎唯哲总是会在这个时间准时起床晨练。而那时候明明作息时间紊乱得厉害的林烟,却偏偏硬逼着自己,每一天,同一时间,不管黎唯哲要没要求愿不愿意,都主动自觉地,陪着他一起。

    坚持多年,就算如今物非人也非,但再也改不掉,戒不了了。

    深秋的天气屋子里倒还暖和,林烟一脚踢开昨晚换下的脏衣服,打开宽大得实在有些骇人以及琳琅满目到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的巨型衣橱,随意挑了件雪白色的翻领衬衣和纯黑系高级手工织羊绒衫套上,然后靠着柜门想了想,无聊地曲起手指卷了卷额前几缕湿漉漉的头发,最后又拎出了条卡其色的休闲长裤穿上。

    形状较好的精致锁骨横在黑白相间的衣领之间隐隐约约藏头露面,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般的朦胧美感;脚上没穿袜子,拖鞋遮不住的一对脚踝却是大大方方地裸在外面,又光又亮又圆又白,可爱而勾人,漂亮得不像话。

    走出客厅,凌望正好将刚刚才从外面买回来,新鲜出炉的锅贴饺子和蟹黄小笼包放到餐桌上,结果一看见林烟的这副样子,仍是情不自禁先被狠狠地惊艳了一下,而后无奈地叹口气,一边拉开椅子就往厨房里走,一边继续极其老妈子地嘱咐他道:“乖乖坐好,我先去把粥端出来,然后给你擦头发。”

    林烟一如既往无视凌望,只自顾自地坐到桌边开始起美美享受他的丰盛早餐来。

    其实林烟对外国的一切都不怎么感冒。尤其是在吃的方面,更是独爱中华美食,完全瞧不起国外那些茹毛饮血的……什么破玩意儿脏东西!唯一能够勉强接受的食物,就只有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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