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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说要分手,要嫁给别人。”
    陈迹心颤动了一下,他根本不知道张莹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他和张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张莹没有和他提起过她曾有男友,不,应该说张莹几乎没和他说过自己家里的事情。
    “我就差跪下来求她留下来了,可是她只是哭,拼命摇头,怎么都不肯。”杨志脸上露出了哀伤的神情,“我不知道她是为什么,后来她要嫁的男人出了什么事,她整个人都被抽空了一样,我如愿娶了她,可是她一点都不开心。那时候我才听说她家的厂子被人收购了,我没钱,也帮不了她,她就自己四处想办法后来她父母也过世了,听说临死之前拉着她的手要她发誓把厂子买回来,也就是那时候,她找上了秦先生吧”
    杨志顿了顿,“不止是秦先生张先生、李先生、吴先生其实我都知道,她说她出去打牌,其实根本就”杨志露出了苦笑,“她真正出去做什么我也知道,可是我帮不了她,也阻止不了她我太没用了,我把挣来的钱全都存起来给她,可是对她而言,那一点点钱一点用也没有除了喝酒麻痹自己,我什么都做不到”
    杨志用手抓住头发,把头埋入了手臂里,谈话一时陷入了沉默中。
    杨覃爬到他背后,轻轻靠住了他。
    “我不知道她未婚夫是不是死于意外。”杨志忽然又抬起头,目光灼灼,“但阿莹她不坏,真的,她只是肩头背的东西太重了,她父亲临死前,逼着她答应了才肯闭眼咽气,从此以后她整个人都只为了这么一件事活了,别的人啊事啊,她都看不见了,她陷害我,其实我也隐隐发觉了,但是我”
    杨志说不下去了,只是一声一声地叹气。
    陈迹也觉得问不下去了,他发现自己好像找错了人。
    过了一会,陈迹问:“你可以告诉我张莹的住处吗?”
    杨志的脸又变得苦涩了:“她巴结上了个有钱的老板,那老板给她买了房子,听说是搬到那里去了,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在山槐路771号。”
    这时,杨覃突然说。
    他那张酷似张莹的脸上露出了一点点厌恶,还有绝对不会出现在小孩脸上的那种讥笑:“不过你最好不要到那里去,因为那个房子已经被妈妈卖掉了。现在谁去那里提到她名字,谁就倒霉了”
    “啊?”杨志大叫一声。
    杨覃瞥了他一眼,继续说:“妈妈拿到了房产证明,很快就找人把房子卖了,卖了三百多万,现在已经带着钱跑了,现在我的新爸爸正发了疯一样找她呢,唉,又是一个被抛弃的可怜虫。”
    “她到哪里去了?那你怎么办?她怎么没带着你跑?以前不都会带着你的吗?”杨志猛地拔高声音,看向杨覃的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等等,她什么时候走的?”
    杨覃想了想:“两三天前吧。”
    “那那你这几天都住在哪里?吃饭呢?”
    杨覃肩膀抖了一下,低下头:“你管我,反正你也不要我了”
    杨志愣在了那里。
    陈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有点不知所措张莹已经跑了,怪不得电话打不通
    就在这时,杨覃忽然又抬起头来。
    “妈妈钱已经存够了,她可能会回外婆家去找小姨。”
    “唉?”
    “去把厂子买回来。”
    陈迹腾得站了起来。
    收购了厂子的是秦家,那么,张莹也去了秦家?!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那章居然被锁了,简直不可思议= =,幸好我机智地修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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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中飞旋三百六十度跳芭蕾跪射以上妹纸的地雷!!!
    第35章
    杨志带着儿子排队买票,陈迹在队伍外面守着两个背包等他们。
    车站里空气混浊,盒饭、汗酸还有女人的劣质香水味,但他现在顾不了那么多,半坐在包包上低头打电话。一次一次重拨,那嘟嘟的无人接听的声音令陈迹紧张得都不敢大口呼吸。快接起来吧,秦翊,只是接起来马上挂断也可以啊!
    “买好咯。”
    杨志扬着手里的票对陈迹说,陈迹也只好认命地将手机塞回口袋。
    昨天到杨志家里顺便就吃了饭,杨志翻遍了厨房也只找出一饼紫菜和一头花菜,几乎是哀叹着向陈迹道歉。但陈迹却觉得没什么,他以前过得日子比这还窘迫。杨志手艺完全不行,正在陈迹想要帮忙的时候,杨覃却抢先把杨志推出了厨房:“你去陪客人。”
    自己像模像样地搬了板凳,踩在上面拿起了菜刀。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真是不错的吧。
    看到杨覃熟练的样子,陈迹也就安心坐下来和杨志说话,并且告诉他自己要去云市的事情。杨志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也去吧。”
    想了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多几个人坐车还能打发时间,陈迹就爽快地答应了。
    他也是在那时候想起要给秦翊打个电话,那家伙做完就跑以后音讯全无。陈迹本来憋着一肚子气想着死都不主动联系他,结果还是灰溜溜地打了电话。
    但一直都无人接听。
    陈迹火了,这家伙不会设置电话拒接了吧?
    气得把电话摔了,拉着杨志一块儿去车站坐车的路上一直在脑子里咒骂秦翊个小没良心的白眼狼,金肛狼,但想想又不甘心,于是又拿出打爆他手机的气势一路不停地摁着重拨,重拨,重拨!
    “嘟嘟嘟――”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sorry,the phone you dialednot answered,please dial ter”
    秦翊你死吧!
    陈迹真想把手机往地上一摔,但想起阿蛮说这破玩意儿当初买的时候要五千块,陈迹又憋着把手机塞回口袋了。
    阿笨睡饱了,从行李袋里冒出个毛脑袋来,抖了抖耳朵。陈迹看了看周围,车上的人不是望着窗外发呆,就是睡觉,自顾自的,没人注意到。他摸了摸阿笨的头,又挠了挠它下巴。被伺候得分外舒爽的阿笨呼噜呼噜地哼哼着。
    长途大巴开着空调,但空气还是让人很憋闷。陈迹坐在最后的五排座上,杨志抱着儿子坐在边上,已经头靠着头睡得很熟了。看着杨志张着嘴,口水往下滴到了他儿子脸上,陈迹不禁发笑。阳光从窗子外一晃一晃地掠过,那些愤怒又不知不觉就消失了。陈迹忽然又生出一阵怅然若失之感。
    曾经带着秦翊飞驰在无人的公路上的日子,变得好远了。开着破破烂烂,马达嗡嗡响的大卡车,也曾像杨志父子一般依偎在一起像两只猫一般打盹。有时开着车,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在荒郊野外过夜也是有的。把车停在路边,两个人睡在车里。夏天晚上虫子多,狭小的车子里弥漫着花露水清凉的冰片薄荷味,被雨水冲刷干净的挡风玻璃成了最好的望远镜,满天繁星,长夜漫漫,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那时秦翊还好小,小得能像阿笨一般放进行李箱,全身都软乎乎的。一笑,大眼弯成俩月牙,看着就像满山花开似的,甜丝丝的。一路上逮着人问这问那儿。
    “爸爸,为什么虫子会叫?”
    “噢,它唱歌儿呢。”
    “为什么虫子会唱歌?”
    “它高兴。”
    “它为什么高兴呢?”
    “我哪儿知道,我又不是虫子!”
    “为什么爸爸不是虫子呢?”
    “”
    没个停歇。可是那时候真让人开心啊。
    陈迹揉了揉眼睛,重新把手机掏出来,握在手里。
    一开始的时候,他连这种没有按键的手机也不会用,捏在手机小心翼翼地滑动锁屏,一有电话打来就跟手机拿了个手榴弹似的,吓得能把手机扔出去。现在,不知不觉已经适应了。告诉了秦翊自己的秘密后,两个人相处模式自然了很多,有一次秦翊见他接个电话如临大敌的模样,特地教了他一个下午,还教他上网,教他切换成他比较习惯的手写键盘。
    一边叹气说你怎么那么笨呢?一边絮絮叨叨,事无巨细地解释着。还给他申请了什么微博微信,有一天,一大早的,特地打电话来把隔壁房的他叫醒了。陈迹迷迷瞪瞪,问他什么事儿?这家伙来了一句:“我昨天发的微博你怎么不评论呢?快去给我点个赞!”
    摸索了快要两小时,陈迹终于找到他那条微博,又花了半小时找到了哪里点赞。陈迹头昏脑涨地弄完,深感自己这儿子是一辈子一长不大了。
    他曾经也想过,要是秦翊一辈子不会长大就好了,他就能把他揣在怀里,一直抱着他,带着他,让他依靠,不让他离开。大江南北也能一起去。
    但现在什么都不同了。陈迹突然又想起断崖上孤寂的风,还有风里秦翊微微颤抖的声音:“你不是想摆脱我吗?”
    “去做你喜欢的事情吧怕冷的话就往温暖湿润的南边走吧你可以去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生活,按照你自己喜欢的那样,和女人组建家庭,生小孩,和他们共度一生”
    那的确是自己一直想要的生活,但经由秦翊的口中说出来,却让陈迹觉得一点也不值得期待了。那样的生活有什么好呢?他不由这样想。
    为什么不接电话呢?真的是不想自己来找他而设置了黑名单吗?难道有什么别的原因?陈迹被自己这种想法吓住了,怎么可能,秦翊只是回家一趟而已。可是这个念头还是挥之不去,为什么不接电话?是弄丢了吗?还是接不了?
    陈迹把电话紧紧握在手里。
    不要什么公道,也不想找凶手了。那些事情一点也不重要。
    秦翊才是最重要的。
    过了很久,陈迹的眼皮也开始沉了。脑子里却还有一根弦还勉强紧绷着。不能睡得太死,如果秦翊来电话没听见怎么办?陈迹这么想着想着,还是渐渐睡着了。
    醒来时,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车子在休息站停了半个钟头,车上的人都下去休息用餐。陈迹从包包里拿出猫粮给阿笨拌了吃,然后接过了杨志递过来的面包,就着矿泉水咽了下去。
    “我睡了一路,真不好意思。”杨志挠挠头,“你一个人很无聊吧?”
    “不会不会。”陈迹摆了摆手,指了指阿笨,“有猫陪我,后来我也睡着了。”
    杨志好像才想起有阿笨的存在,杨覃也一脸惊喜,他小心谨慎地伸出两只手指轻轻抚摸着吃得正欢的阿笨脑袋。那张脸终于露出了孩子该有的天真。
    想着把猫扔在家里也很可怜,陈迹就把猫藏在包里偷偷带上车。他没把这件事告诉杨志,因为过安检的时候太紧张给忘了。但粗心的安检人员只顾和旁边的女同事聊天,根本没看显示屏。阿笨就这么顺利地被带上去了。它平时就不怎么爱喵喵叫,上了车就把行李袋当窝,四仰八叉地睡了。所以陈迹松了气。
    也许相比简陋的睡袋,阿笨更讨厌被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吧。
    陈迹觉得这世上大多的动物都害怕孤独,尤其是人。
    杨覃逗猫逗得入迷,杨志就起身下车去丢垃圾,陈迹看着他下了车,走到了垃圾桶边上。这时候大巴已经下了高速,那垃圾桶对面一片荒草丛。杨志忽然变了脸色,拔腿往那草丛里冲去。
    陈迹还有点困惑,趴在窗玻璃使劲往外瞧,忽然见他蹲了下来,像是往外拖着什么东西。但因为草丛长得太密了,陈迹只能看见他的上半身。
    就在陈迹使劲瞧,快把眼睛瞧抽筋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杨志附近似乎有一辆侧翻的车。因为被草丛遮挡住了,几乎看不见,也没人注意到。但陈迹却一见到那车就头皮发麻,隐隐约约能看见一点蓝色的表面,车型更是熟悉。
    那是一辆蓝色宝马跑车。
    杨志从草丛里拖出一双人腿来。
    脑袋“嗡”地一响,陈迹疯了一般冲下了车。
    第36章
    那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看到浑身是血的秦翊。
    好像整个世界突然就灰了,空气,时间,全部都消失了。陈迹想起自己面临死亡时的感受,却也不如这一刻害怕。恐惧在一瞬间攥住了他的心脏,好像要被生生掐爆了一般,疼得不能自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啊――”
    有人发现了这边的情况,通通都围了过来。杨志强作镇定地打电话叫救护车。
    陈迹跪倒在地上,他伸手想按住秦翊的伤口,却无从下手。他浑身都是血,已经分辨不出哪里是出血口,他闭着眼睛,脸上都是污渍和泥水,已经变成青灰的脸看起来毫无生机,也不会再发出任何声音。
    “小翊”
    陈迹好像怕吵醒他似的,小声地叫了他名字。
    你为什么不应呢?
    陈迹呆呆地俯视着眼前这个已经不会动也不会回应他的年轻男人,身体好像被什么束缚住了一般,连一根手指也无法操控。陈迹只能这么木然地看着秦翊。他脸上没有痛苦也没有像往常那样或是皱着眉头或是微笑。
    “你不是想摆脱我吗?”
    “去做你喜欢的事情吧按照你自己喜欢的那样,和女人组建家庭,生小孩,和他们共度一生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你搬到了什么地方,因为我可能会忍不住来找你”
    “爸爸,你以后一定要幸福啊。”
    陈迹紧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失声恸哭,崩溃了一般拼命去抹秦翊脸上的脏污。他的脸好冷,好冷。眼泪还是啪嗒啪嗒掉了下来,陈迹抓住他已经冰冷的手拼命揉搓,醒过来,醒过来啊,我一点也不想去没有你的世界。
    为什么会这样,昨天明明还这样拥抱自己的人,明明还温柔地亲吻过,为什么会这样?只是分开了一天而已,只是短短一天而已。
    “我错了,我错了,小翊,我错了。”陈迹终于失控地哭喊出来,“不要,我不要,我不走了,我不走,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救护车刺耳的呼鸣渐渐盖过了陈迹的叫喊。
    眼看着秦翊被推进了急诊室,陈迹追到了紧闭的手术室门口,呆滞地站在刺眼的红灯照耀下的走廊上,如同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
    “陈先生”
    背后传来杨志担心的声音。
    陈迹转过身来,愣了好久才想起眼前这拉着小孩的大块头是谁。
    “陈先生你你别担心,秦先生一定会没事的”杨志局促不安地立在那里,老实的他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抓耳挠腮也只憋出这么一句,“陈先生你饿不饿?我去帮你买点吃的好吗?你今天只吃了一片面包”
    “谢谢你。”
    陈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不饿,也没心情吃东西。但他没有拒绝。杨志听见他这么说似乎放心了一点,带着孩子下了楼去找24小时便利店。
    夜已经很深了,深夜的医院很安静。陈迹看着杨志父子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才仿佛失去了所有力气般滑坐在地。靠在手术室的墙壁抱住膝盖,好像这样就能离秦翊近一点一般,蜷缩了起来。
    记忆中好像也有一次秦翊受了严重的伤,是他被坏孩子推进了浮着薄冰的池塘,还被水底的垃圾划伤了腿。看到小小的他拖着一条血淋淋的腿回来,把陈迹吓得魂飞魄散,背着他一路往医院冲。看到医生给他打了局部麻醉缝针,陈迹紧张得都快把手心掐烂了,反而还是感觉不到痛的秦翊握着他的手安慰:“爸爸,不痛,我一点都不痛。”
    干涩的眼中又溢出了泪水。
    陈迹把头埋入了臂弯中。刚刚医生的话还徘徊在脑中。一群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围着,简单而迅速地给秦翊做完检查后,立刻就面色严峻地安排了紧急手术。
    “您是他的家人吗?病人出血量很大,肺部和肋骨都有损伤,生命体征也很微弱。送来的时间还是比较晚了,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目前的状况确实非常不乐观,希望您要有心理准备。”
    心理准备是要自己准备好接受秦翊将要离开的事实吗?
    开什么玩笑,他连三十岁都没有。他的人生正是最好的时候。开什么玩笑。陈迹觉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蹲在手术室外面不知过了多久,来了一个护士,陈迹追问起秦翊的情况,对生死已经司空见惯的护士只是淡淡地说:“我们一定会尽全力。”
    说完,只是催促陈迹去搬手续,并且要求补签手术同意书。陈迹没有资格签字,茫然地站在那不知所措,想了想,离得最近的是秦翊的哥哥,只有请他来一趟才行。但陈迹一步也不想离开医院,不论什么结果他都要守在这里。
    没有秦栎的电话,秦翊的随身物品还在那辆车里,车子被警察代为拉走了。最后只有凭记忆将秦栎公寓的位置画出来,请杨志去找一趟。一直很想帮上什么忙的杨志二话不说就带着儿子出发了。
    感激地看着被埋没在夜色里的父子俩,陈迹又是感动又是伤感。那对父子手牵着手穿过了医院前面的空地,一大一小的影子被路灯拉得长长的,投射在白墙上好像紧紧依靠着生长的两棵树。
    陈迹站在窗口前,直到看不见他们才转身。坐在无人的长凳上,仰头望着仍然是红色的手术灯。那扇门后面,秦翊就在那扇门后面。
    可是他快死掉了。
    陈迹用手按住又要涌出泪水的眼睛。紧闭的嘴里也忍不住漏出了呜咽。
    他来到自己身边时那么小,只有八个月大。抱在怀里又轻又软,像是棉花糖一样。睡着的时候小拳头被把人的手指攥得紧紧的,还会像金鱼一样吐泡泡。
    第一次喂他奶粉,温度太烫,把他弄得啼哭不止。不舍得倒掉于是自己咕咚咕咚喝掉,再泡,又太浓了,秦翊叼着奶嘴嘬得满脸通红都没嘬出来,最后又是大哭收场。磕磕绊绊,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大了,虽然后来分离了那么多年,可是自己从来没有忘记过他。即使分隔千里,仍然只要稍微想起就会觉得温暖。
    寂寞的时候就把和秦翊相依相伴的记忆拿出来重温,他的小衣服,他喜欢的玩具,他没能用上的书包。被郑素贞拽着手腕走时,拼命拖着脚步,拼命回头的哭泣的脸。
    常常会幻想,和他共度一生是怎么样的情形。一直牵着他的手,从蹒跚学步的稚儿到事业有成的男子汉,教他走路教他说话,教他写字教他做人。
    人的一生并不长,陈迹想过很多很多,想过陪他一生,却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要亲自送他与这个世界告别。
    后半夜的时候秦栎赶来了,陈迹没有站起来迎接他,陈迹甚至不敢转头看他。他有着一张和秦翊那么相似的面孔,陈迹怕自己只是匆匆一瞥也会崩溃。
    秦栎和宋扬一起来的。他只是沉默地在手术室前面站了一会儿,便转身去办理手续。在他离开不久,手术室的灯猛地跳转,当绿色的光打在脸上的时候,陈迹立马从凳子上跳了起来。
    戴着氧气罩的秦翊被推了出来。
    陈迹仿佛被磁铁吸引的铁钉一般紧紧靠在旁边。
    疲惫不堪的医生摘下了口罩,脸上的表情仍然不轻松。但却告诉陈迹:“病人已经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然要观察几天。”
    单单听见这么一句话,陈迹就觉得四下飞散的魂魄嗖嗖地钻回了体内。
    眼睛一刻也不离地粘着紧闭着眼睛仍在昏迷状态的秦翊,他被安置进了监护病房,被机器牢牢包围着。里面不允许探视,陈迹只好趴在玻璃窗上看着他,生怕他下一秒就会消失。
    已经办妥一切的秦栎默默地站在一旁。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陈迹问他。
    秦栎望着玻璃窗内的弟弟,摇了摇头。
    两天后,秦翊的情况终于稳定下来。他一直没有醒,只能依靠着输液维持营养,只不过短短两天,陈迹就觉得他的脸颊又瘦得凹陷下去了。
    心疼地站在外面,恨不得代替他承受痛苦,却什么也做不了。
    第四天,护士微微笑着告诉陈迹:“病人已经醒了,你可以进去看看他。”
    陈迹站在门口,前几天拼命想要到他身边去,可是临到头脚底却好像被黏住一般动弹不得。呆呆地瞪着门板好一会儿,才抬起了发抖得厉害的手。
    门内,秦翊带着氧气罩,仿佛睡着了一般合着眼睛,点滴伴随着机器规律的滴滴声,一点一点地下落,陈迹来到他床边,单单是这么看着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就心痛得快要眼泪决堤。
    好像木头人一样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边好久好久,陈迹才弯下膝盖跪伏在他床边,轻轻抓住他的手蹭着自己的脸。
    他的手还是凉凉的,却已有了活人的意味。
    太好了,太好了。
    嘴唇颤抖起来,鼻子一酸,眼泪也簌簌滚落。这几天掉的眼泪,简直比陈迹一辈子掉得都要多。大起大落之间,生死就轮回了一圈。
    夹着脉搏感应器的手指仿佛要拭去眼泪般微微动了动,陈迹连忙抬起头,就看到秦翊半睁开了眼睛。他醒了。
    应该只是过了四五天,但此刻和他对视的陈迹却觉得这中间好像间隔了一个世纪一般。秦翊的嘴唇噙动,陈迹看着被呼吸喷出的气息弄得白蒙蒙的呼吸罩,明明听不见声音,但秦翊那无声的“爸爸,别哭。”却好像真真切切地响在了耳边。
    那一刻陈迹才深切地体会到,秦翊不在他身边,分分刻刻都漫长得可怕,都是煎熬。尤其是想到,也许永远都再也见不到他,就好像天空一瞬间失去颜色,灰白的世界里只剩下空寂透骨的孤独。
    “你吓死我了”
    忍住了想哭的冲动,陈迹沙哑着嗓子。
    “我以为你要死掉了”
    秦翊侧过头,微微笑起来。
    “我怎么可能会死。”
    他缓慢地弯起手指,做出了想要扣住陈迹手指的动作。
    “你的手我都还没牵到”
    只这么一句话,就令陈迹再一次下泪。
    作者有话要说:熬夜完成_(:3∠)_
    第37章
    醒来不久,秦翊再次合眼沉沉入睡。
    陈迹坐在床边,静静凝视着他病弱的面孔,心中第一次产生了动摇。他一时之间也无法明白这种犹豫与悔意从何而来,只有一人捧着脑袋绞尽脑汁地想。
    咚咚两下敲门声,秦栎出现在门口。陈迹抬头看了他一眼,复又茫然地低下头去。这段期间,他心中谜团一个比一个多,却又不知要去质问谁,更不知道质问出来的答案是否是真相。本来怀着满满的渴望前往云川,却在还没抵达之时就被猝不及防的遭遇扑灭。张莹没有找到,反而带回了伤痕累累的秦翊。
    问秦翊是最好的办法,但他清醒的时候不多,看着他现在仅能进食流质食物,时常被伤口疼醒,陈迹总是手忙脚乱,在他身边要担心的事情反而不是那些久远的过往。
    但是周围一旦陷入安静,陈迹就会去想。他想知道伤害秦翊的人是谁。他压抑着那些因为时间而堆积起来的愤怒与不平,他好好的一个健康又聪明的孩子,好好的交到了秦家人手中,可是却换回来这样的对待。
    他是真的做错了,不应该任由郑素贞将秦翊带走。甚至在秦翊说他要回云川的时候,陈迹都没有担心过他会有生命危险,这样去想不是太可笑了吗?他只是回老家,在秦家住的人是他亲生父母,怀胎十月将他生下来的亲人。就算再怎么亲分生疏,也顶多只是争吵而已。再对比如今,真是讽刺。
    “陈迹。”
    秦栎走了过来,难得的,他身边没有宋扬。
    “我有一些事,想要告诉你。”
    陈迹默默看了他很久,点了点头,轻轻拉开椅子跟着他走出了病房。关门的时候,陈迹下意识去看躺在床上的秦翊,他还在睡,点滴规律地下坠输入静脉,像生命的延续。那一刻不知为何陈迹觉得自己离他很远,垂下目光,悄悄掩上了门。
    跟随着秦栎下了楼,在无人途径的消防通道里停了下来。秦栎背靠在刷得雪白的墙壁上,似乎在思考着怎么开口。陈迹也不催促他,而是举目望向小小的通风口,外面有白鸽振翅飞过,哗啦啦地喧哗着。
    “秦翊他以前喜欢过一个年龄大他很多的男人,他和你有相同的名字。”
    不知沉默了多久,秦栎选择了这样一个开场白。
    陈迹默默地听着。
    秦栎抬眼看向他:“那个男人在九年前在交通事故中过世,秦翊为了他差点自杀,并因此与家人断绝关系,一个人北上。这些年里,我与他相交不多,但偶尔见他仍然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我一直以为他这样死心眼地怀念着一个人,是不会再爱上谁了。不过,时间还是足够伟大……”
    秦栎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总是冰冷而冷硬的五官忽然柔和了一些,他注视着陈迹,露出了微不可见的笑:“九年了,我第一次见他会对别人露出那样的表情,谢谢你,又一个陈迹,谢谢你在他身边。他或许已经走出九年前的阴霾了。所以我还以为他回到云市是想同过去做个了结,然后……再也不用靠着回忆苟延残喘。”
    陈迹不敢与他对视,他嘴里那个死去的男人其实近在眼前。
    “但是我没想到,他回去,会造成这样的后果。”秦栎的表情一下黯淡下来,“我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也不知道是什么促使他做出这样的事。但他可能早就做好了不回来的准备。九年前,我就知道血浓于水比不上功名利禄,我就知道,如果爸妈想要做什么,想要牺牲什么,他们都下得去手。”
    陈迹握紧了拳头,自己果然猜测得不错,秦翊身上的伤的确和他父母有关系。
    “我想,最好还是从头说起吧……”秦栎抱着胳膊,淡淡地说起,“我与秦翊的妈妈你已经见过,她在1980年与我爸结婚。当时,我外公因做进出口贸易积累了好些财产,是云市第一批富起来的人之一,后来又承包了矿山,加之我舅舅踏入政界,我外祖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第一大户人家。外公很疼爱妈妈,不愿她出嫁,便选择了招赘的方式,又担心妈妈拿捏不住夫婿,特意选择了没有家世背景,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爸爸,将他招入郑家。
    “可惜我外公精明了一世,就在这上头栽了跟斗。我爸如同每一个穷苦人一般渴望出人头地,他心中藏着不为人知的狼子野心,借用我外公的名头,开始结识云市大大小小的生意人,暗中扩展自己的人脉。很快他不再满足于依附郑家生存,用我小叔叔的名义,在外面开了一家公司。他一步步拼抢出自己的事业与天地。可以说如今几乎要垄断云市所有行业的秦氏企业,的确是我爸毕生心血。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会为了维护公司或者财产不择手段,因为他本来就是这样极端的人。
    “其实入赘这种事,只要自己能看开,根本不是什么事,人啊,不管什么出身,只要能够获得幸福就可以不是吗?可是对于我爸来说,入赘这件事根本就是在践踏他的尊严,他恐怕每晚都会因此而从梦中愤恨醒来。他想要击垮郑家,想要堂堂正正地代表他自己出席任何场合,不再外公的压制与束缚下低眉顺眼地活着,他和妈妈结婚后,始终认为自己是寄人篱下,那种感觉令他痛恨,耻辱,也因此,从未爱过我们的妈妈。
    “妈妈身体并不是特别好,是不易怀孕的体质,直到和爸爸结婚第七年才怀孕,而妈妈刚刚怀孕,就发现爸爸有了外遇。那时的爸爸已经不再是刚刚入赘郑家,还极力讨好郑家人的那个无依无靠的年轻人,他有了自己的公司和事业,积累人脉,收买人心,他已经成为了能够向外公发起挑战的这么一个商场上的竞争者。
    “外公知道爸爸在外面包养女人的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