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官司是一种幸福

      幸福有许多种,升官发财是幸福,金榜题名是幸福,美人垂青是幸福,健康平安是幸福。但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没有一些东西,缺少一些经历,避免一些遭遇,也是幸福。比如一辈子不跟人打官司,生活里从来没官司,我觉得就是一种幸福,而且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近日,我的一位当小老板的朋友告诉我,他刚刚跟人打完了一场官司。缘由很简单,属于经营上的来往,预支给对方10万元现金。可后来对方货不给,钱也不给了。古来欠帐还钱,天经地义,对方显然是在故意耍无赖。于是只好诉诸法庭,只好打官司。从案子本身来说,这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民事案件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明明白白的借据为证。可未曾想到的是,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一桩案子,却整整打了一年,搞得焦头烂额、疲惫不堪,整个过程充满了麻烦。
    先是状纸递上去以后,就没有了音信。于是,边托熟人打听,边向管事的人送礼、请酒,于是有了一点声响。过了一阵,又沉默了,只好再送、再请。就这样送了请,请了送,中间有几次喝得烂醉。最近官司好不容易结了,胜诉也在情理之中,可光请客送礼就足足花去了2万。看到拿到手的钱,这是一年的辛苦奔波,还有精神上的煎熬,令人觉得苦笑不得,今后再也不打官司了。
    俗话说,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当然,那是说的古代,而不是现在。杨乃武与小白菜打官司的故事,想想就叫人心里打沭。
    我还听别人说过这么一件事,一个乡下的农民,涉及1万元的官司,最后终于打赢了。当他兴致勃勃的去取钱时,人家告诉他,得留下5千。他懵了,5千元,对于一个靠土里刨食得农村人,意味着什么,多少汗水,多少付出,早已盘算支出的孩子的学费,父母的医药费,还有家里的债务。面对那些公家人,他跪下了,他号啕大哭,而且一跪就是几个小时。一个近50岁的男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在一个被认为是最讲理的地方,在一个被认为是神圣的地方,像一个妇人,哭得昏天混地,哭的死去活来,完全没有了自尊。但却终于没有被通融。吃了原告吃被告,是某些人的习惯,不要怪他们心狠,可怜、同情,不能当饭吃。
    对弱者来说,愤怒只是一种无奈。有些东西是富人的游戏,穷人则玩不起,比如打官司。
    小官司不容易,大官司也不容易。我的一位高中时的同学,如今是个小有名气的国有企业的大老板。前些年,因为一桩本就该胜诉的几千万元的大官司,在三年之中,从下面送到上面,从一审送到二审,找了不知多少人,求了不知多少情,跑了不知多少腿,千方百计地疏通关系、打点各方,最后总算是赢了,但却在整个打官司期间花去了近千万,付出的成本、代价不能说不高,简直令人不寒而栗。
    如今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对某些人来说,自然是财源越来越广。
    我记得曾经有一部电影叫秋菊打官司,说的是一个叫秋菊的农村妇女,因丈夫被村长踢中要害,怀着身孕,一次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为的是要一个说法。然而,她付出的物质和精神的代价是巨大的。从物质层面,家里的辣椒,春节的年货;从精神层面,和丈夫关系恶化,还有村里人对她的看法。说法得到了,可失去的东西更多,真有些得不偿失。但这却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小时候,我觉得打官司是电影里、电视里做戏时的事,与实实在在的生活无关。然而,在现实中,虽然有许多人对打官司都是敬而远之,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会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但到那里打官司的人仍然大有人在,因为人世间那是最终评理的地方,那是最终主持公道的地方。如果在这里,人们得到的更多的是失望、是怨恨、是愤怒,这是社会的悲哀。
    而庆幸的是,我还没有跟人打过官司,也没有需要跟人打官司的事情。没官司,没经历官司,自然也就尝不到那种打官司的滋味,体会不到那种烦恼、辛酸和痛苦,还有屈辱和无奈。想想,你够幸福了,也该大大的知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