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你真的不该救美

      自古“英雄救美”多佳话。美人得救后,往往是对英雄一见倾心,以身相许。可就在不久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英雄救美的壮举,其结果却叫人汗颜。
    2006年5月16日晚8时许,在武汉市汉正街附近的利济路天桥,年仅22岁的湖北仙桃籍进城务工青年黄志文,为制止一名小偷正在对一名女青年实施的扒窃,被小偷的数名同伙围过来施以群殴,黄志文身中5刀。行凶者逃离现场后,黄志文捂着插在胸口的匕首,踉踉跄跄地跑进武汉市第一医院求救。可终因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
    天下闻名的汉正街,一天的人流量何止千万。眼睁睁地看着英雄与歹徒搏斗,居然就没有一人能伸出援助之手正义之手,里三层外三层围观的人群中甚至没有一个人能站出来,哪怕是吼上一嗓子。看着英雄捂着滴血的伤口,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扶他一把,却任由英雄流着泪、滴着血“踉踉跄跄”地自行前往医院求救。英雄的死,是偶然,也有它的必然性。他是不愿活在这个麻木冷漠的世界里。在他自行前往医院求救的路途中,看着世人模糊的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远,他绝望了。英雄是绝望而死的。
    再看看那位被解救的女大学生(至今无法考究其真实的身份,但愿她最好不要是什么大学生,有辱中国的教育啊!),至从歹徒缠上黄志文后,她就跟没事似的消失了,而且消失得非常彻底。反正我一没失身二没蚀财,你们爱怎么打就怎么打吧,与我何干?!
    儿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才22岁啊,估计和那被救的女青年同龄。黄志文的父母不求什么,只希望那名被救的女大学生能出来作证,证明儿子的义举,还儿子一个清白。可任凭英雄家人苦苦寻觅,那位美少女就是不见踪影,隐藏得比当年的“地下党”还高明。
    6月19日,武汉警方在桂林将涉嫌杀害黄志文的9人一举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但审判庭上,能少得了被救少女的指证吗?!
    7月8日,在沉寂了50余天后,一名自称女大学生“哥哥”的男子来到利济路天桥下,在英雄倒下的地点摆上花圈,象模象样地为英雄鞠上了三个躬。后来,他还专程赶到英雄的家乡湖北仙桃市沙湖镇,在英雄的坟前,扑通一下跪在了满是黄泥的墓碑前,沉痛拜祭。
    他还解释说,妹妹当初没有站出来,主要是因为她就要大学毕业,担心露面后遭到指责而影响找工作。
    更富戏剧性的是,当记者要验明该“哥哥”身份的时候,他躲躲闪闪地又开始矢口否认自己不是那女大学生的哥哥,他只是仰慕英雄的壮举,而自行来祭拜的,之所以谎称其兄,是为了让人们告诉英雄家的具体位置。
    仰慕也好,别有用意也罢。至少,他还是个血性男儿。而那位女大学生呢?你的轻功也实在是太了得了,说闪就闪,而且闪得那么彻底那么的无影无踪。仅仅是为了不影响找工作,就躲着不露面?你也太狭隘太自私了吧?!为了你能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就可以不顾黄志文的死活,他是因为救你而牺牲的啊女大学生,英雄的鲜血,一条与你同龄的生命,换来你理想的工作,你觉得值吗?难道你就真的问心无愧,真的能心安理得地生活在这座繁华的都市吗?!每每路过利济路天桥的时候,你的脚是不是会发抖,你的脸又会不会红呢?!你是否听到英雄的冤魂在哭泣?!
    勇敢地站出来吧,又没谁真的让你以身相许(肮脏自私的灵魂即便有再美妙的外壳包裹,略具良知的男儿估计也对此身不会感兴趣,看你以身许给谁啊?!),也没谁让你承担什么责任,你只须站出来,替英雄说上一句话,也好让世人得到一份慰籍,让英雄九泉安息。
    遗憾的是,女大学生至今还没露面,她也许真的不会露面了。
    想来,真为英雄抱不平,你逞什么能啊!管她劫财劫色的,关你什么事!就象你的死与她不相干一样。到如今,英雄当了,地狱你还得下,谁又领你这个情呢?!
    英雄啊,你真的不该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