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关你鸟事

      南方都市报2007年06月23日报道:拾荒男公交站台立牌,痛斥未婚同居现象,说的是一名拾荒男子在莞太路道滘路口一个公交站台立了一块木牌,字里行间透露着对于未婚同居现象的愤慨之情。木牌上到处是“贞操、怀孕”等字眼,其中一段写道:“如果你没有向国法证明你们是夫妻,还没有获得公民的合法性权利,就发生了性关系,那叫偷情,日后如果她嫁的人不是你,我敢肯定地告诉你,你100%是狗杂种。”大标题注明这是“变相杀人的行为”
    这位瘦小男子举着牌子说:“我叫滕才广,广西人,27岁了。我捡垃圾一天可以捡20多元,晚上就睡在公交站台上。”因为身份证掉了,他不能进厂打工,他6月份就写了这个牌子,有很多人过来看,觉得很开心。滕才广表示,他想观察一下路人的表现,用来研究人性。他还表示没有女朋友,也从未找过女朋友。治安队员表示,该男子没有神经病,是一名拾荒者,大家看他可怜,让该男子使用一座废弃治安岗亭存垃圾,他在此地近2年了。多名路人围观该木牌,有年轻男子表示,现在还能看到这种宣传贞洁观念的东西,让人觉得非常奇怪。
    我也觉得蛮奇怪的,小滕同志的此举不知该如何定性。我建议,这城管部门先将他的牌子拿掉,干什么呀这是?违章占道。然后,公安部门再将其收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先裁决他十五天再说。再有就是这小子极其无聊!人家又没睡的老婆,你该不会有朝一日来指责人类不该吃猪肉不该直立行走吧?人家婚没婚同不同居关你屁事。你该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吧?再说现在这句话也行不通了小伙子,大家普遍认为:管它酸不酸的,吃者自知其味,由不得你来此指手划脚的,你以为你是谁啊?
    好好干好本职工作是最重要的,城管人员你就负责收好牌子掀好摊子就行了,公安人员你就负责逮好小偷抓好嫖客就行,没谁让你去扑火去抓计划生育的。小滕同志你也是,捡好你的破烂就行了嘛,一天才20块钱,就这个成绩还好意思出来晃的,连我的一包烟钱都不够,有这等闲功夫你就不能多捡点破烂,一天捡个30、40、50块钱的破烂,好好改善一下生活啊?
    人家同不同居的,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碍你什么事了?你现在是没有女朋友,也从未找过女朋友,所以你不晓得那份感觉和滋味,所以你就在这里胡说。真到那天,你谈了个女朋友,你不同居人家姑娘还不愿意呢,我看到时你怎么办?没有调查没有实践同居过,你就没有发言权,别夜郎自大胡言乱语的,你根本连广西有多大都不知道,当然也不会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了。
    好好捡你的破烂去吧,等哪天捡着金元宝了,你发达了,也找个把小姑娘同个居什么的,相信到那时,你再也不会举着牌子到处瞎叫唤了,听我的,孩子,保准没错,等你未婚同完居了,你再来问我,那是不是“变相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