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反劫

      “凯子,凯子,你怎么样?!”叶知秋赶紧勾着身体侧头到车窗处紧张的喊道。
    “没事,还好没砸到我这边。”张凯楞了会才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类简陋的卡车别指望挡风玻璃会有多好,跟块普通的玻璃基本差不多,因此驾驶室里都是碎玻璃块,侧过头说话的张凯脸上手上有好几道划出的口子,血正从这些口子里渗出来。
    “妈的!”叶知秋骂了句后才回身站直,对弟弟说道:“把手枪给我,你去看看张哥伤的重不重。”
    把枪放进口袋里,从后车厢跳下来,再伸进口袋中把保险打开,径直的走到已经摆好阵势的拦路者面前。“抢劫?就你这**样还抢劫?找死啊!”
    “妈的!老子干死……。”为首的是个留有络腮胡的健壮男子,张嘴就叫嚣着。
    叶知秋可没有等别人发飙完的习惯,两手从口袋中掏出枪,左手防备,右手对着络腮胡的脑袋就是一枪,枪口转动,他身后的人站的很整齐也很紧密,很方便挨枪子。
    叶知秋的枪法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如此近的距离就是想打偏都难,加上视力变好、力量变强,真是一枪中一个!
    连续开了五枪,地上留下两具尸体与三个哀号的家伙。剩下的人可是被彻底吓住,叮叮当当一阵,丢下手中的凶器后就连滚带爬的朝后退,不是不想跑,而是腿都软了。“都给我跪下,谁敢跑打死谁!”边说边又放了一枪,把个还傻傻的高举着块砖头的家伙给放倒。
    “啪啪啪……。”一阵枪声在叶知秋的身旁响起,吓了他一大跳。转头一看原来是弟弟,再转回去看,靠,还是自动步枪厉害,穿透性够强,就这么一下子,放倒了十几个。
    “别开枪,大哥,大爷,别开枪啊!”剩下的人除了吓傻的,全都顺着软掉的腿跪下来,浑身乱颤脸色发青,一阵浓烈的骚味夹杂在血腥味传过来,就没几个不尿裤子的。
    叶知秋又开枪打了一个傻住没跪下的,这下之后全都跪在、趴在地上。把一支手枪的保险关上后放回口袋,叶知秋拍了拍弟弟的肩膀,把表情茫然的弟弟给拍醒,“好样的,比你老哥我还猛!”边说边轻轻从弟弟的手上把步枪给拿下来。
    叶博洋打了个冷颤后回过神,声音发抖,“哥,我没想到会这样,我没想杀人的,我……。”
    “我什么我,没听到我在表扬你吗?做的好!人不狠,站不稳!对这样的家伙就得来狠的!嗯,好!不愧是我的弟弟。”
    叶知秋明白弟弟初次开枪、特别是一上手就是如此近距离的直接扫射杀人,肯定会有极为强烈的不适应感;其实叶知秋自己也特想呕吐,太血腥了,不过这时候不是自己平复心情的好时候,弟弟他更需要自己来安慰、开解,“不过,下次这种情况,你得先让我知道你过来了,可不能再不声不响的就在我耳边开枪,……。好了,没事了,手枪给你,看住他们,见到不老实就跟刚才一样直接毙了。”
    把步枪调到了单发上面,可不能再让叶博洋碰了,这种惊吓一次就足够,加上叶博洋现在情绪很不稳定,安全为重!
    走回卡车处,同在第一辆车上的还有马铁军,他正在给张凯进行简单的止血,车上都放有一个医疗包,这是王武建议的,目前看来很有必要;就在这时,车队后面的人也赶过来六七个人,就连离的最远的宋杰也跑了过来,看他拿步枪的架势还很有点特种兵的味道。
    “凯子受伤了,重不重?!”气喘中的宋杰忙问道。
    “不重,就划了几个口子,没事。”还没等别人回答,张凯自己就龇着牙说道,“就是这酒精,刺的可真够劲!”
    看了下伤口,确实伤的不狠,唯一麻烦的就是脸上的一处伤的肉有些翻起,也不知会不会留下疤,回去后让王武看看去。
    叶知秋与宋杰端着枪带着人走向跪着的一群人,在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宋杰等人也立马变的脸色发白,还有两个忍不住给呕吐出来。
    “都是你干的?叶子,太狠了吧?!”
    “见到凯子受伤我就火了,也没想这么多,就想着干死他们了;不过不是我一人干的,大头还是博洋,这小子厉害着呢,直接扫了大半梭子。”叶知秋把弹匣取下看了眼后又给装上。
    “博洋?”宋杰很惊讶,对拿着手枪还在不断发抖的叶博洋伸出了大拇指,叶博洋回了他一个笑脸,苍白的脸抽动,怎么看都像是苦笑。“你行啊,小子,杰哥我都还没开荤,倒是被你给抢先了。”
    “杰哥,别说了!”叶博洋实在忍不住了,连忙跑到旁边去,把早饭给倒了出来。
    宋杰与叶知秋对视了一眼,两人太熟悉了,一听就知道叶知秋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宋杰就过去拍着叶博洋的后背,让他清空后立马就大肆夸耀其叶博洋来,还插科打诨的来调节气氛。
    让人扶着叶博洋到车上去歇会去,两人开始处理收尾的工作。
    这里很偏僻,基本不用担心被军警给听见、察觉,再说了,军警正在推进着维持治安、保护重地,传出的枪声也不少。
    把剩下的人全部干掉肯定不行,叶知秋还没有这么暴虐,不过叶知秋也不准备就这么轻松放过他们,先把武器全部收走,直接的丢到车上去;接着让他们把地上的尸体拖开,受重伤的也丢进两旁的屋子里;再找出绳子,把他们的手全给捆起来,捆成了一条;最后则让他们带路,到他们的老窝去看看。
    老窝很近,就在前方不到两百米的地方,属于典型的守株待兔型混混团伙。混混老窝所在的是一栋两层楼的别墅,楼虽只有两层,但占地面积挺大,最前面还有个不小的院子,两边则是车库与杂物房等所在;进入屋内,一楼的大厅与几个房间一片狼藉,把本来装修还很高雅的地方搞的跟狗窝似的;而二楼,上面的五个房间中四个敞开,只有一个不但关上还有人在外看守,把看守的混混也给绑上后推门一看,乖乖,竟然有十几个捆绑着的年轻女子!见门打开,这些只穿了内衣、甚至有些连内衣都没穿的女子,披着棉被惊叫着卷缩到墙角。
    “垃圾!真是个个该死!”叶知秋带上门忍不住骂了一句。一次打死了好几个人,虽然这里面有张凯受伤的缘故,也有脆弱神经被各种灾难各种惨状极度刺激后、需要发泄爆发的缘故,但事后叶知秋还是觉得自己下手太狠。而现在,都没有了:女人落在他们的手上,还能落的了好?咱这也算是除暴安良了吧,叶知秋心理平衡了。
    跟过来的宋杰与几名工人在其他几个房间找到大量女人的衣服,“杰子,这事还是你熟,把绳子都解开,衣服都送进去,快点,抓紧时间。”叶知秋没给宋杰反驳的机会,直接就把半推半就的他给推进去。
    听到了叶知秋的狠话,又察觉到他看过来的不善眼神,被拴在最前头的混混连忙叫道:“大哥,各位大哥,不是您想的那样,我们根本就没碰她们,一个都没碰!我发誓!”
    “我也发誓!”“真的没有啊!”“饶命啊”……。这杀神实在是太狠了,不想死的都马上跟着喊。
    “闭嘴!”叶知秋把枪上膛,声音立刻消失,不过这尿骚味,更浓郁了,让叶知秋实在是有些难受。
    “嗯,明白,你们都没有碰过。现在抢劫的都去争着做好事,狗都已经不吃屎了,所以你们也只是见她们衣服脏了,帮她们洗一洗,还好吃好喝的保护起来。”说到这后,叶知秋脸一变,枪托打的前面的几个混混满脸桃花开,“妈的,不想活就直说,我成全你们!”
    宋杰几人脸都红红的从房间出来,房间里发出了压抑的叫声与喜极而泣的痛哭声。
    利用这时间,叶知秋把这些混混审问了一遍,知道了其中原委后不但叶知秋面色古怪,就是宋杰几人也觉得不可思议。
    这群年轻女人大都是不远处一家医专的学生。医专?!叶知秋看向了宋杰,宋杰点点头,是有这么一个学校,不过很小,属于一所大学的分校。
    因为学校小,宿舍不够,于是学校各系就在外面的村子里租房当做宿舍。把民房改造后来做宿舍,这种情况很常见,叶知秋以前读书时也见过不少。
    大天灾来时,这些女人租住的民房宿舍出了问题,不但三层只剩下两层,还因为是女生宿舍,需要严防死守,改造时着重于门口、窗子的封闭性,垮塌后活下来的人也因此全都出不去。
    醒来后等待救援,一直呆了好几个小时,还真的等到了有人来。这学雷锋做好事的就是这帮子混混团伙,毕竟他们离的近嘛,都在一个村子里的!有工具有人手,还是在外面开挖,很快就把挡道的废墟给挖开。
    这个团伙中唯一比较狠的也就是被叶知秋第一个打死的络腮胡,他本是个开地下赌场的,大天灾出现时和他的几个手下都活了下来,而醒来后发现天变了,就把当时在赌场里赌博的人给收拢,接着又带着这票人在村子里接收地痞混混,于是就有了这四十多人的规模;人多力量大,人多在这天变了的时候也越发的凶狠,在络腮胡的带领下,首先就把眼红好久的这栋别墅给拿下,别墅的主人嘛,到远点的水沟中能够找到;而就在占了别墅没多久,就有马仔提议,络腮胡自己也想到了那处女生宿舍,饱暖思**,也想通过这种办法来收拢人心的络腮胡,就带着一群精虫上脑的混混冲过去逮人。
    好不容易把人挖出来捆上后带到别墅,饥肠辘辘中想着吃饱后开一场无遮大会,可没想到地震鬼雾相继的出现;今天醒来后本准备继续昨天未完成的壮举,又发现食物不够了,昨天一整天根本就没去考虑储备粮食的事。更倒霉的是昨天明明吃的饱饱的肚子又饿的要命,不吃饱自然没力气,在把别墅中所有剩下的食物都吃光,还是只让人半饱,而这时,在外放哨的小弟回报,发现了装满了货物的车队。
    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如此,抓了一大票可以为所欲为女人回来,硬是一个都没有吃到,真是天下第一憋屈!当然,要不是碰上自己的车队,事情的发展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房门还没有开,自己的时间可是很紧啊,叶知秋皱了下眉头有些不耐,宋杰让其他人把这些混混看好后,拉着叶知秋到一旁。
    “叶子,你说能否把这票女人都带回去?那样的话,不但人手能增加不少,同时还能让铁楼更安定。毕竟现在铁楼里都是一帮子大男人,短期还行,时间长了肯定会出乱子的!”
    “我看是你想乱了吧?!”叶知秋喷了他一句:“刚才你进去看了,怎么样,都很不错吧?!”
    “呵呵,还行,还行,医专的小妹妹啊,都是不错的!而且这帮混混还专门挑好的抓回来,呵呵。”宋杰尴尬的傻笑一声,知道被叶知秋看穿了心思,补救的说道:“天地良心,我是个意志力绝对坚定的人,这不是见这帮小妹妹可怜嘛,要是我们不帮她们,转头肯定会被其他人给祸害了!”
    叶知秋对宋杰绝对是知根知底,清楚他后面一句话中意志力绝对坚定是真话。这点从他在大四谈定了一个女朋友后,从来没有背着她做过出轨的事就能看出来,但这不等于他没毛病,叶知秋认为他最大的毛病就是口花花。女性朋友极多,特别是见到看的过眼的立马双眼放光,甜言蜜语是张口就来,堪称妇女之友。
    “那好啊,都带回去,然后每人都发一个,这样天下太平。”叶知秋一般正经的说道,在宋杰发现话中的味道不对时,话锋一转,“你怎么就不想想,她们会愿意吗?!现在她们根本就不知道外面是个什么形势,你让她们跟着我们去铁楼,谁会去啊?!就算是去,那麻烦事更多,你得派人把她们的同学从废墟中挖出来吧;还得带着她们去找老师吧,还得派人送她们回家去吧!没傻吧?!”
    “那,那就只能这样不管?可这也……。”
    “我可没说不管!不是还空了辆车吗?把她们送到军警管辖区不就完了嘛。”叶秋波说道。想要避开军警需要绕一大圈子路,但想要找到,还是很简单的。
    “真送过去?”宋杰很明显有点不甘。
    “还是舍不得?那这样吧,跟她们讲明白,愿意跟着我们的,那就带上,不愿意的,再送出去怎么样?”叶知秋有些无奈,倒不是说真为了宋杰做的改变,而是铁楼处确实需要女人,这是个无法忽视的问题,“不过我劝你也不要抱希望,如果只有几个人的话,还有可能跟着我们,而二十多个,还都是认识的,愿意跟我们走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叶知秋把步枪交到了宋杰的手上,“送的时候你去送,记住喽,千万不要和她们提铁楼的任何事,安全第一!”
    点点头,接过步枪后宋杰又问道:“那帮子混混呢?怎么处理?”
    “还能怎么处理,带回去也是个麻烦,等我们走的时候放了吧!”
    在把绑成一条线的混混又带出去,进行了一番甄别,该死的都死了,这些能活下来的都只是跟在后面摇旗的那种,这也让叶知秋放下心,不用担心有人会为死掉的家伙来报复。
    虽然这么放过他们还是有一定危险,比如跑去告诉军队之类,毕竟是动了自动步枪的,不过这时候,想来已经焦头烂额的军警也不会为这么点小事大动干戈,就那么几千人,撒在白水区这上百万人口,几百平方公里的地方,还真是不算什么;而且铁楼的所在地已经不在市区,没有相当的人手拉网怎么找的到。
    房间里终于有人出来了,叶知秋没有理会她们的感谢,也没有注意他们是不是长的很漂亮很养眼,因为这些和自己都没关系。时间已经浪费不少,叶知秋直接就把外面的严峻形势说了一下,也把两种选择摆在她们面前。和叶知秋想的一样,全部的女人磨磨蹭蹭串联好了后,还真的没有一个选择跟去铁楼的,虽然她们都是被铁楼的人给救下来的,但有困难找警察,有灾难靠政府靠军队,是最先浮现出也是最牢固的想法;可能在她们见识到外面的形势后会有另一种选择,但叶知秋没时间再在这里、再在这些人身上耗了。
    把楼上楼下大略的找寻一遍,缴获不少金银首饰珠玉名表,人民币美元等等也有近百万;也不知这络腮胡带着他的小弟们是怎么搜刮的,竟然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弄到这么多,可能就是因为要搜刮这些东西,才让他们忘记了食物上的储备吧!混混就是混混,被这些东西给迷住眼睛了,真是成不了大事!
    心安理得的叶知秋把找寻到的东西分装两包后直接提走。其实叶知秋也有想过带人去搜刮点值钱的东西,最后还是很理智掐断了,不急,只要把物资给储备好,有的是机会,这不,就送上门来了不是?!
    五辆车开回铁楼,所有人都动起来,时间很紧啊,转运的人手都过来帮忙。等到车上的货物卸完大半后,宋杰赶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