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包厢里面的柯笛还不知道,就因为自己这三两句话,就让男配沈誉云决定找机会收拾他了。
    他只觉得,女主走后气氛包厢里的气氛好像更诡异了。
    主要是另外几个人盯着他的目光,实在太炙热了,比看马戏团里的猴子还要专注,让他连炸鸡都不敢吃了。
    怎么,他秦哥选了他没选女主那么值得让他们震惊的事吗?少见多怪!
    不过柯笛的气势只维持了一秒,下一秒就破功了,好吧,其实他也觉得很震惊。
    刚才女主让他道歉的时候,柯笛原本还打算再怼她两下来着。
    虽然他不知道男主会不会站在女主那边,但他是打定主意要和女主吴墨打擂台了,反正之后他还是会死缠烂打缠着男主。
    结果没想到就在他还准备开口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秦未明却突然伸出手轻拍了拍他的大腿示意他不要说话,交给他来解决。
    因为男主的动作比较隐秘,所以女主和另外几个人都没能看见。
    他们只看见了柯笛突然信心满满的样子,随后就是男主代替柯笛道歉了。
    但其实柯笛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男主会选择帮他说话,而不是帮女主。
    因为这事儿不管怎么看,都是柯笛先挑衅的,要说错肯定也是他的错。
    而且比起身为女友的吴墨来说,和秦未明只是舍友的柯笛的地位应该比不上他的女友才对。
    结果任谁都没想到的是,男主居然没有选择女主,反而是选择了今天才刚刚见过面的柯笛。
    以前见的那些就算了,反正男主都忘了他长什么样了。
    因此柯笛猜测,会不会是因为他的改变太大,让男主觉得他现在更有趣?有趣程度甚至超过了他刚交的女友
    毕竟男主其实是个乐子人来的。
    不然他也实在想不出来男主为什么会选择帮他了。
    就连121也说,它分析不出来现在这个男主的心思。
    终于,包厢里寂静的气氛还是没能维持多久,就被阮游打破。
    “哟,小笛笛,看不出来你这么有魅力啊,居然让秦未明这个变态放弃了他的女朋友”
    听见这个称呼柯笛再次炸毛“不要叫我小笛笛,请叫我的名字柯笛!”
    这个变态阮游是怎么回事,老是喜欢给人取些莫名其妙的外号,之前还叫他小狗狗,现在又叫他小笛笛,听上去就跟小弟一毛一样。
    而且明明他自己才是变态,居然还说男主是变态。
    “还有,秦哥才不是变态呢!”你才是变态!
    后半句柯笛没说,他怕这话会让阮游更加兴奋。
    “哟哟,可爱小狗狗在努力护主了,真是感人!”
    然而就算柯笛没说阮游是变态,但他炸毛时微微翘起的头发和他露出虎牙略带恶狠狠的表情,就已经足够让阮游兴奋了。
    实在是太可爱了!好想把他抱进自己怀里亲亲抱抱,怪不得秦未明会选择维护他,这么可爱的小狗谁能不爱?
    一个又一个不能描写的想法在阮游的脑中不断变幻,而他终究只是想想,并不敢伸出自己蠢蠢欲动的爪子。
    因为他知道,虽然现在秦未明看起来是在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貌似是没关注这边。
    但阮游敢肯定,就凭秦未明那变态那惊人的的控制欲,他现在绝对是用了自己的精神力把柯笛完全包裹住的。
    只不过一般等级的alpha和omega都感应不到这股精神力罢了。
    但谁要是敢碰柯笛一下,那绝对会被秦未明认为是在侵犯他的私人领域,后果可就难说了。
    可是,怎么办?面前的这个小alpha实在是太让人心动了!阮游觉得自己快要克制不住想要摸摸柯笛的冲动了!
    在他作死的伸出手,想着就一下就只是摸一下头而已,秦变态应该是不会生气的时候。
    一道低沉但带着寒意的声音瞬间截停了他的动作,“阮游,你的手不想要了?”
    明明这声音很轻,但听在阮游耳中,却跟催命符似的。
    让他只能嘟嘟囔囔的收回了自己的手,可恶,就差一点儿就能摸到小狗狗了!
    意识到刚才阮游这个变态居然是想摸自己,柯笛立马缩回秦未明的旁边,还悄悄的捏住了秦未明的衣角。
    这个小动作把对面几个觊觎柯小狗的人直接看眼红了,天呐,明明是一个alpha,他怎么能这么可爱?
    谢云岚甚至想,要不自己就干脆利落的被秦未明揍一顿算了,反正能摸到这么可爱的小狗死也无憾了!
    而突然觉得自己的举动真的有点像在向主人寻求安全感的小狗狗之后,柯笛的耳朵瞬间红透,又放开了秦未明的衣角。
    转而掩饰性的拿起桌子上还没啃完的另一个炸鸡腿,他打算吃完这些东西就跟男主道别,就说自己想先回学校了。
    但他才刚拿起鸡腿,就感觉一个有力的大手放在了他的脑袋上,是秦未明。
    秦未明轻轻的抚了两下柯笛微微翘起的发丝后,才在柯笛呆滞的目光中淡淡道,“你的头发翘起来了。”
    说完他就顺势收回了手,只是指尖却在缓缓摩挲,仿佛在回忆那发丝的手感。
    “哦,这样啊,谢谢秦哥!”听完,柯笛就不在意的继续啃鸡腿儿了。
    今天这一回下来,柯笛自觉已经跟男主亲近不少了,所以应该也不用叫秦少爷了,以后叫秦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