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惯 第16节

      最后两个字眼,不轻不重。
    声线被冷风磨得像利刃。
    盛明窈对他看得有些不自然,扬起下巴,心里给自己壮胆,音调也不由自主地大了一点:“对啊。”
    报告上是这么说的!
    之前明明是他误会了她。
    她才是受委屈的那一方,应该有气势点!
    沈时洲眯了眯眸子,低低哂笑,语气很冷。
    “看来的确很轻,重要的人一个都没忘记。”
    盛明窈:“…………”
    直觉告诉她,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接话比较好。
    她记得很清楚。类似的话,第一次在  家宴见面时,沈时洲就说过。
    那时,他带着一丝轻慢的嘲讽。
    对这过于巧合的失忆,毫不相信。
    而现在——
    她抬起眼,对上男人冷冽得毫无温度的眼睛。
    还没说什么,就听见沈时洲道:“东西自己收好。我没兴趣。”
    直接切断了这个话题。
    ……
    车窗缓缓下降,冷风灌了进来。
    没过多久,就传来了清冽的烟味。
    盛明窈捂着唇,小声地打了个喷嚏。
    不知道是被呛到了,还是被冷到了,用力过猛,眼睛里晃起了生理泪水。
    沈时洲长指一捏,下意识地掐断了烟头。
    如果有人细看,也许会发现,他手里掐着的烟,压根没动两下。
    盛明窈吸了吸鼻子,“既然你不抽烟了,可以关窗吗?”
    她丝毫没有不该向沈太子爷提意见的自觉。
    “我刚睡醒,吹了冷风脑袋不舒服。”
    明媚的女声有些哑,带着示弱的意味。
    跟被人夸了之后,甜滋滋说“李叔眼光真好”的声音。
    跟电话里听见的,不停喃喃说“冷”的声音。
    ——都缓慢地重合在一起。
    只要心情好,或是有求于人,无论对谁都是这幅娇娇气气的样子。
    女声还在继续:“要是你不愿意,有没有毛线帽……”
    车窗蓦地上升,过快的速度一下子切断冷风,空气里发出声轻而利的碎响。
    沈时洲不冷不热:“你太吵了。”
    盛明窈一脸茫然地看向他。
    他正好也在看她。对视了不超过一瞬,便微蹙眉眼,冷淡地移开了视线。
    就差把“别来烦我”这四个大字写在脸上了。
    盛明窈十分乖巧地往他的反方向挪了挪。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男人的脸色好像更冷了点。
    她就当自己看错了,靠在玻璃窗上,不知不觉就打了一小会儿盹。
    再次睁眼时,已经到了家门口。
    视线清明之后,盛明窈一下子就看见了正在处理公务的沈时洲。ipad上面跳跃着的外文数据,闪得她眼睛疼。
    她坐直,发现李叔正在低头摆弄东西,双手都没有放在方向盘。
    “车停了很久了吗?”在等她醒过来?
    李叔:“差不多半个小……”
    沈时洲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李叔改了口:“差不多刚到吧。沈、我本来打算叫醒你的。”
    盛明窈松了口气。
    刚到就好。
    下车后,她还没来得及客套句再见,便听到身后的引擎声再度响起。
    等转过身,只剩下远处快到模糊的暗灰色车影。
    ……车主的心情,的确很差。
    不过——
    盛明窈在想一件事。
    刚才沈时洲那一系列的举动,是不是可以看做是想跟她划清界限的意思?
    第11章 一看就是被男人宠着捧着的
    将诊断报告锁进保险柜之后,盛明窈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了其他东西上——由她亲手设计,已经预定好了蒂格年度珠宝博物馆top1的作品。
    早在小半个月前,因为国内分公司提供了更优质的粉玛瑙,这件珠宝就被移到京城  。
    原计划应该是五天前完工并寄给她。
    但京城这边好像出了什么问题,表示需要再润色一下,将期限推到了一周半后。
    西蒙再三表示愧疚和抱歉,连夜给盛明窈递了一张本季度特别客户聚会的邀请函。
    以往的地址都选在意大利总部或是周边,今年“为了补偿她”,特地选在了京城某处私人马场。
    盛明窈不太会骑马。但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她只能一口应下。
    幸好聚会当天天气很好,没辜负她造型上凹的小心机。
    为了不引起社交尴尬,这场聚会邀请的都是会说中文的华裔。
    有些对京城这几年的腥风血雨不太了解,对盛明窈那张漂亮的脸,除了有些来自同性的下意识敌意之外,表现得还算得体。
    而那些听了大半个月盛明窈跟沈家那位传闻的阔太千金,在看清她的脸时,全都难以掩饰惊讶神色。
    彼此频繁交流着眼神,几乎就差直接问“她怎么会在这儿”。
    西蒙对气氛的变化有所察觉,立刻走了过来,向其他人隆重地介绍了一遍盛明窈。
    压在她名字前面的那一长串头衔,什么品牌特邀设计师、年度珠宝博物馆最年轻入驻者、创始人终生挚友……连一向招摇的盛小漂亮都觉得太浮夸了点。
    刚才还表现得有些微妙的人,却对这样的隆重很受用,立刻收敛了表情,假笑着跟她打招呼。
    互相客套完姓名跟背景,之前在这家马场养了马,报上名字让饲养员把马牵过来就好;而第一次来的,比如盛明窈,被人领去了马厩,可以随便挑一匹顺眼的。
    盛明窈一眼相中了匹毛色极好的幼年温顺母马,还没来得及满意,一抬头——
    她好像突然间就明白了,刚才那几位的惊诧跟疑惑来自于哪儿。
    “沈时洲怎么会在……”
    盛明窈停住,看向正在不亦乐乎给小马喂草的西蒙,换了个问法,“京城这么多地方,怎么选到这儿了?”
    西蒙抬起头,毫不避讳地回答:“这个不是我决定的。”
    “应该是因为这样的场合比较休闲吧。这家的主人姓沈,在你们圈子里都很有名,我们要合作会优先考虑他的。”
    想了想,他又补充。
    总而言之,是完全公事公办的理由。
    盛明窈应了声,从饲养员手里接过小马驹的缰绳,揉了揉小家伙乖巧的脑袋,眼神没再往沈时洲那边看了。
    ……
    沈时洲也看见了她。
    只是一瞥,便收回了眼神。脸色微冷着,看不出情绪,似乎跟平时的样子差不了多少。
    但跟在他旁边正准备谈事的郑行长是个人精,见状不对,立刻止住了话头。
    等他们远远地越过马厩,走进休闲室,郑行长才感叹道:“唉。真让你们年轻人见笑。我老了,好多东西都记不住。还是得先多看两遍材料才好交代啊。”
    言下之意是,沈总,您先忙。不必压着不高兴跟他谈生意。
    沈时洲扯了下唇角,半  笑不笑地让人“自便”。没再大厅内做停留,径直走到了露天阳台。
    点了支烟,没碰。
    袅袅白色烟雾散开,像那天何珈递到他办公桌上的一叠纸张。
    ——上面汇总了盛明窈车祸前后的行程,各个时间段的病例,以及盛家人为了讨好他,争先恐后做的口供。
    全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文字。
    更匪夷所思的事,他竟然全部看完了。
    一字不落地,还看了两遍。
    男人垂眸。从他的位置能清楚地看见草坪上的动静。
    盛明窈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束成高马尾,箍着顶浅黄色的头盔,抬起小脸笑得很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