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页

      与其说仗势欺人,不如说好玩。
    如果洛潮汐能让他高兴的话,倒是不介意把那个房子让给他。
    两人来到了房间里,只有几个服务生留了下来,姜添这才扬了扬下巴:说吧,是什么?
    洛潮汐从空间袋里面拿出了switch游戏机。
    然后又掏出了精灵宝可梦的卡带。
    非常简单易上手,受到无数人欢迎的经典游戏。
    洛潮汐开了机,随着开场动画和声音,姜添的眼睛越睁越大,头恨不得贴在洛潮汐的手上,死死盯着这种从未见过的画风和里面奇奇怪怪的小人,还有长得很可爱的妖兽。
    这又是什么?
    游戏机,这个游戏叫精灵宝可梦。
    洛潮汐手把手教姜添玩游戏,每到这个时候洛潮汐都要感谢系统,毕竟没有系统就没办法改通用文字,这些原住民也看不懂,一些特有的名词也能在游玩中解释。
    这种从未见过的游戏对少年人的影响力毋庸置疑,没过几分钟,姜添就接过了游戏机,然后埋头玩起了游戏。
    洛潮汐看时间差不多了,在旁边开口:姜少爷,我赢了吗?
    姜添头也不抬:赢了赢了。
    那那栋房子是我的了吗?
    是了是了,陈那什么,你去带他把契约的名字改了,改成他的。这话是对陈主管说的。
    可陈主管很是为难:姜少爷,您已经付了灵石了。
    随便了。姜少爷头也不抬地挥手,直接给他吧。
    洛潮汐把手盖在游戏机的屏幕上,挡住了姜添的视线,认真地说:这些钱都是你家长辛苦赚的,五千万不是小数目,不是你可以拿来随意挥霍的。
    洛潮汐是想有一天自己可以随意花几千万买房子,可这不代表可以看一个小孩随便花自己父母的钱买这么贵的东西送人。
    那可不是五块灵石十块灵石,随手就送人了。
    那可是五千万!
    洛潮汐自己拿出来都要肉疼好久,这小孩就随手送出来了?
    这是什么败家子!
    姜添被挡住了视线,皱皱鼻子抬起头:我白送你你还不乐意了,烦不烦啊。
    洛潮汐听姜添这话就想抽他,但他忍住了,好声好气地解释道:我不会要的。
    姜添想把游戏机往回抢,见怎么都抢不回来只好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你不是要开店吗?反正这房子我也不要了,这钱就当我赞助你的,到时候你按照股份给我分红好了,反正你这东西肯定能赚钱,这东西给我行吗?我要回宗门里馋死他们!。
    第105章 开店第一百零五天
    洛潮汐一听,顿时大喜。
    还有这好事?
    投资五千万那可不是小数目,有了这五千万洛潮汐能买更大的房子了,而且姜添可是万法宗的小祖宗,背后的靠山多了去了,有姜添在外面给他安利,说不定游戏机这东西能够迅速推广开来。
    最起码万法宗可以。
    买自己拍立得的百花真人不也是万法宗的吗?
    如果问题不大的话,这俩人应该能带不少货,至少他们的弟子或者是跟班都会跟风。
    像他们这种风云人物,一旦用了什么新东西都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很快就会有跟风的人跟着过来买。
    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请别人代言给广告费的营销方式,基本上都是靠自来水和互相推荐。
    他们两个人在这里交流,其他围观的小二和陈主管他们都已经听蒙了。
    他们也没有离开啊,为什么话题转变得如此之快?
    刚才这两人不还是剑拔弩张,好像下一秒就要打起来了吗?怎么现在突然又要说合作?
    五千万啊!那可是五千万!
    他们这些普通修士就是赚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赚到这么多,可这些年轻人竟然这么随意地就决定了五千万的归属?!而且还用如此草率的方式。
    但是您已经签了契约了。陈主管为难地说。
    我不是还没刻下神识吗?姜添瞪了他一眼,既然还没有,那就能把钱提出来。
    话是这么说,但也很麻烦啊!
    可惜姜添根本不会在意麻不麻烦,自己花了那么多钱,又不是退掉不买,而是加更多钱买更贵的房子,说到底还是他们赚了,这有什么不好的?
    就是嫌弃麻烦不想干而已。
    姜添想了想又说,你看的那个位置还是有点偏,我记得万宝阁附近也有正在出售的店面。你这东西绝对不愁卖,还不如在人多的地方买一个更大一点的铺面,到时候我让大家都来买。
    他说着,语速越来越快,又去拽洛潮汐的手,显然是想继续玩游戏。洛潮汐的手却依旧盖在游戏机的屏幕上,不肯让开。
    这可不是小事,你能代表这五千万吗?实在不行就让你父母来。洛潮汐还是觉得不太行。
    其实修士的外貌和他们本来的年纪没什么关系,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宋元戎其实已经将近三百岁了,但他的外表看起来依旧是二十多岁青年的样子。
    而姜添也绝对不只十四五岁,只不过他筑基的时候是十四五,这才看起来非常年轻。
    这也说明了姜添的天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