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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砾看着他这张祸国殃民的脸,寻思要不要带个面纱什么的,不过暂且忍耐住了,毕竟他本来就是想利用这张脸的,现在这样按理说正合他意。
    于是硬邦邦道:“有没有什么才艺?”
    “才艺?”
    “你们古人不是都要学什么琴棋书画吗?”
    “这个啊……”谭玉书沉吟片刻:“书画稍精,棋艺次之,琴艺又次之。”
    池砾想了想,次之就次之吧,反正有他这张脸,谁还在乎别的,于是走进了旁边的古乐店,准备买一架古琴装样子,弹出声就行了。
    结果最便宜的一架也要5000多,池砾回头:“还有没有别的?”
    “音律吗?琵琶也略通一二。”
    池砾问了问,比古琴还贵,无语道:“你就没有点便宜的爱好吗?”
    谭玉书的眸光闪烁,有点开心:“既是如此,烦请池兄将在下的刀还回来,我为池兄作刀舞?”
    “想都别想。”
    真是好果断……
    讨刀失败的谭玉书有点沮丧,只能继续道:“笛箫之类,也略会些皮毛。”
    池砾问了一下,很好,这个有便宜的。不过池砾想了想,拉着谭玉书走出去,街边的小贩摊上正插着一桶笛子,一问10块钱一只,嗯,不错,无比大方道:“随便挑一只吧。”
    谭玉书失笑,池兄还真是一个率性而为的妙人。
    从中挑出最合眼缘的一只,卖相还不错,笛孔与以往所见略有不同,谭玉书便放在唇边试了一下音阶,等熟悉后,奏起一支婉转的家乡小调。
    卖笛子的小贩顿时连连称赞,真正会笛子的大多不会在他这买,买的都是一些门外汉,看便宜就随手买一只,今天居然遇见一个高手!因为谭玉书的示范,路边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看起来很心动,小贩别提多高兴了。
    听着悠扬娴熟的小调,池砾陷入沉思,古人所说的“会些皮毛”到底有多大可调空间?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不在曲子上,而是更多的落在握笛子的那双手上。
    ……
    总而言之,利用“男色”卖瓜的主意全部出自池砾,结果还被他倒打一耙,仿佛自己是个行为不检的浪荡子,着实可恼。涉及名誉,谭玉书没有丝毫闪躲,理直气壮的看回去,意欲辩上一辩。
    池砾不高兴的捏了捏他的脸:“不许顶嘴。”
    这一下给谭玉书整不会了,摸了摸脸颊,有些疑惑的问:“池兄……?”
    池砾却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时间还早,再回家拉一趟,换个学校卖。”
    谭玉书果然成功被他转移话题,有些好奇的问:“学校便是读书的地方吗?竟然有如此多的学子,还有半数为女子?”
    “九年义务教育,凡满六周岁的孩子不管男女都要去上,免学杂费,不去违法。这里是大学不在义务教育之列,需要考试,不过蛮好考的,大部分也都会上。”
    “竟是如此?”听到这番话,谭玉书心中的震惊无法形容,感慨道:“谭某有生以来,从未闻此盛世。”
    “呵。”池砾用余光扫了一眼谭玉书:“那现在你还想回去吗?”
    谭玉书用手背蹭蹭脸颊,轻笑道:“池兄说笑了,他乡千般好,故土怎可离?”。
    池砾的目光落在那只手上,手很漂亮,五指如它的主人般清瘦修长,宛如一根根白玉琢成。
    但在凸起的指节处,却缀满了丑陋的冻疮,严重的地方甚至翻出猩红的皮肉,皮肤越白,便显得伤口越狰狞。
    谭玉书在边关待了五年,边境苦寒,虽然因为他的身份多受优待,但双手总难时时防护,便生了一手冻疮,年年冬天复发。虽然看着厉害,倒也不是特别痛,只是天气突然变热,新肉往外拱,痒的不行。不能抓挠,就只能拿脸颊蹭蹭。
    池砾收回视线,专心的开起了他的车。
    ……
    环境优美的咖啡馆,弥漫着低沉的大提琴音,“吧嗒”,手中的钢笔滑落,咕噜噜的滚远。
    “怎么了,小轩?”
    夏轩的视线缓缓清晰,他抬起头,周围的环境不再是那个阴暗狭小的出租屋,宽敞明亮,呼吸间都是绿植的清香。
    他的对面,正坐着他这辈子最恨的周鲲,不过现在的他干干净净,温温柔柔,眼睛里充满了阳光的味道,完全不复记忆里那副可憎的样子。
    伸出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养尊处优,白白嫩嫩的手,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他重生了!
    意识到这点,夏轩被巨大的幸福感击晕了。
    想当年他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可就是因为爱错了人,他的一切都毁了!
    当年他家和周家是关系很好的合作伙伴,他喜欢男人的消息爆出来后,周家就提出愿意出一个儿子联姻,那个人就是还是周家长子的池砾。
    可那时他爱的是周鲲这个虽然家境贫寒,但自强不息,温柔体贴,和身边那些二世祖完全不一样的同学,所以对于父母安排的周家大少十分反感。
    当知道周鲲和池砾是互换的后,为了和周鲲在一起,他立刻帮周鲲找回“真少爷”的身份,而因为相信了“池家为了让自己孩子过的好,故意换孩子”这个说法,为了给池砾这个冒牌货一个教训,假意和他在一起,骗取了他自己建立的产业“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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