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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恕穿着花衬衫花短裤大拖鞋,整个人的打扮好像印尼华侨,皮肤又黑,不断有人带着好奇好笑地眼光打量他,等看清楚他的五官都露出惊异的表情,还忍不住一再回头地看。
    之夏走过去,故意板着脸:“说好了你请客。”
    “嗯,自然。”
    她笑了:“快走,我也没吃晚饭呢。”
    这是著名的小吃一条街,晚饭时候人最多,摩肩接踵。之夏和丛恕胳膊和胳膊无可避免的一再相碰。他的皮肤滚烫,好像从心底喷出岩浆一样,之夏觉得自己后颈细细的新发都立了起来。
    之夏被走得快的人撞了一下,丛恕伸手一捞,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带她找地方坐好。松开手的刹那,他突然低头看她,神情里有一闪而过的迷惑,随即就变成了一种庄重磊落的姿态。
    他们点了满满一桌小吃,还叫人开了几瓶啤酒。之夏很快饱了就用筷子拨花生,丛恕吃得满头大汗都顾不上跟她说话。
    之夏突然觉得有人在盯着她一直看,她转过头,看见陈得愿正慌忙转开眼睛。
    真是狭路相逢啊。之夏瞥见他身边的女孩,皮肤雪白,身材丰满,在夏天的夜晚如一颗水蜜桃。
    之夏嘴角挂起奇异的微笑。陈得愿吓了一跳,以为那是一种暗示,忙拉了女朋友走过去,喊了一声姐。
    丛恕满嘴塞着东西抬起头来,眼睛瞪得大大的。过了一会才忙把东西咽下去,拉开自己身边的凳子说:“坐,坐,坐。你好,我是你姐姐的同学,我叫丛恕。”
    之夏也不表示反对,等陈得愿坐下来给自己介绍,原来那个女孩是本市大学的大二学生,家境优渥,做家教也是为了体验生活。
    之夏冷眼看陈得愿,客观来说,他眉清目秀,有几分漫画美少年的样子,难怪女孩肯跟他在一起。
    只是在场有个丛恕,虽然吃得一脸油光,还是把陈得愿映得黯淡不堪,连他的家教姐姐都不住跟丛恕说话。
    之夏起身去厕所,陈得愿从后面跟上来,嘴里含糊了几声算是把她叫住。之夏转过头,陈得愿说:“那个,我昨天……”
    之夏见他憋半天说不出句完整的话,淡淡地说:“你的事我不想管。”
    陈得愿放下心,欢天喜地地走了。等之夏去厕所回来,他们俩果然告辞了。丛恕也吃饱了,招手叫结帐。
    之夏带丛恕在湖边大道散步。凉风习习,柳枝轻摇,远处传来老年人唱戏的声音,有锣有鼓,十分热闹、
    “你跟你弟弟关系不太好?”丛恕突然问。
    之夏并没当回事儿,随便地说:“知道吗,刚才是他生平第一次叫我姐姐。”
    丛恕略低头,她漆黑的发顶有个小小的旋,随着走动的节奏在他眼前一晃一晃。丛容在他面前走也是这个样子。
    “怎么回事儿呢?”
    之夏抬起脸,眼神清亮:“也没啥。因为我不是男孩儿呗。”
    丛恕听说过这样的事,却没真见发生过。他沉默一会才笑笑说:“那我们不说这个话题了,还是说说明天去哪里吧。我打算在这里呆三天。”
    之夏一路跟他说着话,穿着高跟鞋走得久了,脚开始痛,一瘸一拐的。丛恕把自己的拖鞋踢给她:“我赤脚走,没事儿。”
    他的鞋大,之夏踢踢踏踏地踩在里面像划船。他看了忍不住去踩后面露出来多余的部分,之夏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气得反身揍他。丛恕嘻嘻哈哈地跑开,却太得意,一脚踢到花坛,龇牙咧嘴地抽气。
    之夏叉腰看了一会,幸灾乐祸地说了句活该,过去挨着他坐下,用胳膊肘顶顶他:“好些没?”
    他揉着脚斜眼:“你踢一脚试试。”
    月亮已经升得高了。之夏双手撑在后面,仰头看着。
    “这么晚了,你家里一定着急了,我送你回去吧。”丛恕还在用他家丛容所受的待遇来套之夏。
    之夏笑笑,站了起来。
    他坚持把她送到门口,看着她掏出钥匙开门,屋里漆黑一片,没有谁为她留哪怕一盏灯。
    她小声地跟他说:“我进去了,拜拜,明天我去找你。”然后蹑手蹑脚地往里窜。
    门在他面前轻轻合上。他愣愣地站了好一会才下去。
    第二天他们去了附近一个著名景点游览。那是没改造过的旧城区,以石头房子著称。时光在那一块一块厚实的石头上留下斑驳痕迹。街道窄窄的弯来弯去,人不多。不知哪里在做棉花糖,香甜的味道若隐若现。
    走几个弯还有小河潺潺流过,从前人家在里面洗米洗衣撑船。现在没有人洗了,船也只有给旅客的观光船,船身窄而长,如鱼儿一般灵活的穿行。
    他们坐在拱桥栏杆上歇脚。放眼望去,小河曲折蜿蜒,映着两边人家的房子,水影晃动。
    “之夏,咱们以后做朋友吧,就是那种特好特铁的朋友。”丛恕慢悠悠地说。
    之夏挑眉。
    朋友是个什么概念?她从来没有过朋友。哪怕是辛唯周宛,在她心里的定位也不过是亲近的,处得来的人罢了。
    这大概会是种新奇的体验。她说:“好啊。没问题。”
    丛恕咧开大嘴笑了。他今天不知怎的穿了件鲜绿色的T恤。之夏看见他这个样子,立刻想起那个被当作邮筒往嘴里塞信的笑话来,指着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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