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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大人,我问完了。”检控官满意退场。
    布鲁诺上前:“请问你是否在12月6日晚,对贾德·史密斯施加过精神力影响?无论出于何种目的。”
    河姆摇头:“没有。”
    布鲁诺:“那么,‘屡次对贾德使用精神力影响’是在什么时候?”
    河姆:“店里有没卖完的蜂糖布丁的时候,那个保鲜期只有24小时……我,觉得丢掉很可惜,想老板可以把剩下的送给我。”
    布鲁诺:“你很喜欢吃蜂糖布丁吗?”
    “反对!”乐奇站起身举手示意,“反对辩方提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我会证明这问题并非与案件无关,相反,它对查清真相至关重要!”布鲁诺深棕色的眼眸看向法官,“法官大人。”
    法官思考片刻:“被告继续回答问题,辩方请注意提问方向。”
    河姆:“不是我,唐,唐很喜欢蜂糖布丁。”
    河姆的发言提到了卢安克·唐,这个与她牵连至深的男人再次引起旁听席喁喁议论。
    布鲁诺:“能解释下4700因是怎么回事吗?这笔钱为什么会从贾德的账户转到你的账户里?”
    河姆:“这是我向老板预支的薪水。”
    河姆话一出口,嘘声一片。
    布鲁诺:“为什么想预支薪水?”
    乐奇刚做出举手起身的姿势,河姆抢先回答:“因为我想给唐买一套助行器!最基础那款,这样他就不用整天闷在家里。”
    旁听席怔愣一秒,数不清疑惑的目光聚焦河姆。
    “他的轮椅太旧了,用了十几年,从我两岁就在用,修了记不清多少次,还是经常坏,他的手臂没力气,推起来很吃力……”
    河姆嗓音喑哑,急切想说清楚缘由,用的都是短句,像闷锤敲在人心口,一下又一下。
    布鲁诺作死地追问一句:“4700因够买助行器吗?我记得最便宜也要一万因。”
    乐奇再次抻着脖子噎回即将出口的“反对”,他没必要拒绝对手送来的好意。
    河姆:“不够的,但加上我们自己攒的2300因,就有7000因。亚华城的网店里有基础款在圣诞促销,带福利性质的半卖半送,折扣价刚刚够,不用付运费。今天是最后一天……”
    布鲁诺已经手快地将商城页面打在光屏上:“是这个叫‘YiF’的品牌吗?的确是个良心企业,常在慈善榜上看到它母公司的名字。一万因,七折,刚好7000,距离促销结束还有14小时33分!”
    “看来只有你无罪才来得及买,我愿意借给你4700因,就按银行的贷款利率。”
    他转身面向旁听席和陪审团:“请问各位,有谁会刚好照着自己的购物差额勒索呢?而且采取自残的极端方式?”
    “我的当事人河姆精神正常,精神力超常,这点特别提请各位注意。她想通过合法或不法手段获得4700因远不必如此大费周章、牺牲惨重!”
    陪审团和旁听席一片安静。
    布鲁诺十分庆幸星空传媒的新闻专题让卢安克·唐这个人家喻户晓,省了他许多铺垫。
    “唐先生,就是从小收养河姆的人,他罹患先天疾病身体残疾,生活贫困,凭借做手工将河姆抚养长大,如父如兄。河姆在事发当晚向雇主贾德预支4700因薪水是为了购置助行器方便唐先生的生活,她对贾德施加精神力影响也仅仅是为了获赠没卖出去的蜂糖布丁,因为唐先生喜欢吃这款甜点。”
    他直接引用了检控官刚刚放上光屏的转账记录,圈出贾德转账前河姆的账户余额高亮显示,2329.18因。
    “根据店内监控和销售记录,蜂糖布丁因为保鲜期短所以制作不多,基本都能当日售罄。在河姆上晚班的三个月里,只有这五天出现没卖完的情况,就算这五次的剩余都赠送给河姆,按照售价折算为199.5因。我在此提请各位陪审员注意,这些是河姆主动向警方坦承的错误,而她对贾德犯下的错误也仅此而已!”
    “河姆是个诚实单纯,容易满足,且知恩图报的好女孩,她主动交代了警方并未掌握的违法行为,虽为自己谋利却并未对贾德造成实质伤害,这并不构成犯罪。”
    布鲁诺在满庭注视下走回辩护席,对上河姆饱含泪水的双眼。
    接下来由控辩双方分别询问贾德·史密斯,他的身份从河姆案的加害人转为受害人,皆因一份12月10日的神经元检测报告。
    检控官乐奇抓住这份报告不放,而这份报告也是贾德脱罪的核心证据。
    贾德陈述,12月6日晚,河姆准备下班,在清洁橱柜时与自己相谈甚欢,这点店内监控可以作证,并不存在自己对她的任何强迫行为。
    他此前也从未意识到赠送河姆布丁的行为是受了对方的精神力影响,毕竟他本人就是个乐善好施的热心肠,也曾将卖不完的点心分给其他雇员。
    “她在聊天时对我有些暗示,”贾德用小指挠挠鼻梁,“感谢我的照顾之类的,还说对我一直有好感,但不想破坏我的家庭,只想私下发展些关系。你们都知道她很穷的,就希望我能给她些好处,多少都没关系。”
    “开始我是拒绝的,但你们也知道,一个各方面都正常的男人……很难抵挡住主动诱惑,她已经十五岁了。”贾德耸肩,显然有恃无恐,联盟法律规定与年满十五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如征得对方同意并不构成犯罪。“何况她还会那个什么催眠,真够恐怖的,我当时都不清楚究竟发生过什么,我只是担心她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安全,想送她回家,就送出巷口到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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