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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的呼吸声很浅,顾晓晓不侧耳细听时,甚至察觉不到。
    天大地大,月光如水,有那么一刹那,顾晓晓仿佛感觉到了世界的尽头。
    这世界竟是如此空旷,这人生充满了奇遇还有坎坷。
    但千百年来,在不一样的时空,不一样的土地,不一样肤色不一样的瞳孔的人们,还是在认真的活着。
    这就是人生,顾晓晓换了个姿势,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发光。
    她真切的活着,无论是以谁的身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一切困难和坎坷,一切波折和困苦,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都将被抛在身后,化为让人感慨唏嘘的记忆。
    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一日顾晓晓正在练剑时,阿飞神色匆忙的冲了进来,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山下有金钱帮的人,我们收拾一下,快些离开。”
    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阿飞一个人时,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敌人越多,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
    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身边,他一向坚不可摧的自信,突然有了缝隙,就像破掉的铠甲。
    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但林仙儿呢,他们只能逃,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杀意。
    金钱帮上官金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
    林仙儿怀揣巨额财富,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发出巨额悬赏,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主动加入追捕两人的队列中。
    形势愈发冷峻糟糕,阿飞和林仙儿愈发狼狈,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
    江湖,这就是江湖,血染的江湖,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
    在逃亡中,在奔跑中,阿飞的剑越来越快,顾晓晓身上的杀气也愈发凝重。
    兴云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狭窄晦暗,终年不见阳光。
    在这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头卖着粗陋的小菜和酒,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平时多一些布衣之流在此歇脚。
    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从他们出生开始,那个侏儒孙驼子就在这里呆着了。
    他是那么的卑微,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麻烦,只是结局不容乐观,所以没人知道而已。
    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努力活着都是一种运气。
    谁也不知道,小店里,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买醉的中年人,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小李要出来了,诗音还会远么~)
    ☆、第六一四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3
    油腻腻的桌子,油腻腻的袖子,李寻欢每日昏昏沉沉,只需几壶酒就是一天。无论何时有客人来,他总趴在角落里,要么在喝酒要么已经喝醉。
    很少有人看到他的正面,他总是压低了声音咳嗽,咳起来好像连肺都要咳出来了,让人疑心他是得了不好的病,没有几个人敢近身。
    这个客人实在太古怪,孙驼子忍不住记下了他,每天都是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喝完之后就到后面屋子歇下。
    他这样破旧的店里,碰到这样长情的客人总归是一件稀奇事。
    直到来往的客官谈起了最近江湖上发生的大事儿,唾沫横飞的说起了阿飞还有林仙儿金钱帮追杀追赶之事,一时兴起,恨不得自己就是江湖人参与其中。
    趴在桌子上咳嗽的李寻欢身体突然僵住了,他慢吞吞的直起了腰,单手拎着酒壶,走到了高谈阔论的几人面前,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喊道:“店家,再上一壶酒,一碟牛肉干,我请客。”
    他抬起头时,只是一个清俊消瘦神情略带忧郁的中年男子,几人面面相觑后,哈哈大笑后拱手相谢。
    进这种粗陋的小店的人,平白得一碟牛肉干一壶酒,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李寻欢看着他们挨个斟满了酒,神情恹恹的问到:“我听几位兄弟说,金钱帮如今正在追捕快剑阿飞和林仙儿,他二人销声匿迹已久,这又从何说起?”
    他突然想起那夜分别时阿飞明亮的眼睛,还有他离开时愤怒的神色。
    他终于还是选择了林仙儿,剑虽无情人却有情,他到底没能过这一关。
    在阿飞转身离开那一刻,李寻欢其实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他只是没想到,阿飞会不告而别。
    他总要和他说一声的,但李寻欢又明白,他是心中惭愧无颜与他见面。
    但对李寻欢来说,阿飞不仅是他的朋友,更像一个单纯的孩子,他不忍苛责他,也难以放弃他。
    如今听到阿飞和林仙儿有难,李寻欢心中生出了浓浓的担忧。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只记得旁人待他的好,从不去记别人的辜负和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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