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勇士戒指
阿尔卡行省出名的市不多,从各种npc口中听得最多的就是阿尔卡市和罗尔顿市,在玩家们有实力离开克拉克小镇以后,选择这两个地方的玩家偏多,也有部分玩家选择了克拉克镇直属的朝凰市,至于去其他地方的人就不多了。
40级才享受传送打折的优惠,不过30级的时候有一个任务可以让玩家免费坐一次传送阵,范围限在行省内,于是随着玩家的主流等级达到30级,来带市级城市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吴斯和何然不再是孤单的小伙伴,行走在罗尔顿市街道上的玩家越来越多,在几日前就有等级比较出众的玩家来到了这里,而现在玩家们普遍达到了30级。
将军府门口,一只绿皮地精坐在椅子上抠鼻屎,另一只手还在摸瓜子,门边的小厮嫌弃地看着地精,又不好多说什么。这是巴顿将军都要礼待的药剂大师,虽然行为奇怪了一点,他们这当下人的人也没权指责什么。
门口路过的行人也都会拿诧异的眼光一路盯着地精,地精丝毫不以为意,照样我行我素,偶尔还会用抠鼻屎那只手去掰瓜子。
背着一柄巨剑和各种杂七杂八武器的吴斯从屋内走出,无奈地对地精翻个白眼,就这逼德性还王子呢,谁家王子会用抠鼻屎的手去掰瓜子。
“唉。”王尼玛用尖利的声音叹息,“看着人来人往,偶尔也会想家。”
“你家在哪?”吴斯问道。
“蓝郡行省往西,诺兰德帝国东平顿大草原往东,加上阿古拉帝国黑山域那一块,应该就差不多了。”王尼玛说的是以前地精机械王朝的版图,自从国家覆灭以后,土地自然是被群雄割据了。
没有和王尼玛继续谈这个伤感的话题,吴斯打了辆马车前往竞技场,经过这么多天的不懈努力,竞技等级达到了二星初级,击杀数九百多人,今天就可以达到千人斩,是否能得到勇士戒指就看今朝!
自从得到狂热之剑以后,小老头奥格洛马就出现过一次,第一次动用真神器来刷副本的时候,发现这武器虽然牛逼哄哄,但也有很多没有说明的弊端。
比如狂热之剑重量极大,背在身上时没什么感觉,但是两手持剑进行攻击的时候,重量仿佛陡增十倍,让吴斯移动速度暴降了50%。
另外每三秒扣1%的血就算了,反正也用不上几分钟,问题是还会持续吸蓝,可能是需要用吴斯的mp来催动神力值,总之耗蓝量很大,不嗑药的话满蓝连一分钟都撑不到。
再就是附带技能血腥狂舞,施展以后直接抽调吴斯60%的生命值来凝聚血剑,不是满血还真不敢放。
神器固然牛逼,未觉醒的神器也是普通装备无法比拟的,但在给予玩家强大属性的同时,也在各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让这件装备在玩家手中不至于太过逆天。这种平衡系统让吴斯诟病不已,虽然前世的吴斯是很赞成这么做,并且充斥着神器反噬使用者的想法。
竞技场内,吴斯看着自己超过90%的胜率颇为自得,奖章也在这段时间内积攒了两千多个。和格芬娅提过关于收奖章的事,格芬娅也答应了下来,不过至今都没收到一个奖章,首先是打竞技场的玩家少,其次所有人都认为这暂时没有用处的奖章以后肯定会有用,反正占位置不大,就暂且留在背包中了。
开始匹配战斗,对手是一名29级的魔法师,吴斯现在已经32级,有技能上的优势,直接冲锋近身开了嗜血狂暴一套秒掉法师,毫无悬念。
要么胜得很轻松,要么败得很干脆,绝不拖泥带水,对手若是个敏捷职业,要是有放风筝拖时间的想法,吴斯也不和他拗气,直接认输省得浪费时间。
系统提示:你完成了成就“千人斩”。(在竞技场中杀死1000名敌人)
系统提示:你获得了称号“勇往直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的信念,就算是美女也不行!)
系统提示:你是第一个完成千人斩成就的玩家,奖励勇士戒指*1,已发放至邮箱,请注意查收。
打完最后一场以后吴斯马上就退出了竞技场,连续这么多天都重复着没两样的pk,吴斯就算不怕枯燥也不想继续泡在竞技场里面,拿到勇士戒指就果断退出。虽然在这之后的猛者戒指和英雄戒指更给力,但吴斯果断没那么时间全泡在竞技场里啊,对吴斯来说pve才是王道,还有更多的产业在等着吴斯。
收取了邮件的附件,一枚闪烁着紫光的戒指躺在背包里,想曾经,吴斯一直到五十多级才有机会得到一件紫装,还是属性一般般的低等级紫装。现阶段大佬们手上的紫装都没多少,前两天见过一次伊乔沫,武器还是月之斩,身上的装备估计都换成了蓝装,有没有紫装吴斯就不知道了。
勇士戒指
品级:紫色装备
限制等级:20
物理攻击力:25—25
魔法攻击力:8—8
力量+8
敏捷+8
hp+30
mp+30
物理攻击伤害+10%
竞技场经验获取量+10%
这就是被无数玩家奉若至宝的勇士戒指,所有基础属性都可以无视,那一句物理攻击伤害+10%就可以让这件装备陪伴玩家一辈子!
直接提升最终伤害,一巴掌拍100伤害,戴上这枚戒指就是110伤害,到了高等级的时候,就算是银装金装戒指,也鲜有能够提升10%伤害以上的!
猛者戒指是提升15%伤害,英雄戒指是20%伤害,比勇士戒指更好,但勇士戒指也不差了,足够让吴斯满足。
系统提示:玩家止戈于兮创立了龙魂公会,可喜可贺!
一道系统提示让整个深蓝帝国的玩家都停了下来,公会出现了!
公会这种组织是网络游戏不可或缺的元素,它将散乱的玩家凝聚在一个共同的组织中,让玩家们在游戏里也有团队的归属感,而创建公会的大佬也从这一刻正式开始群雄争霸。
吴斯同样颇为惊讶,龙魂公会是个大工作室,比起死神公会和诺亚之光公会也差不多吧,名气会稍差一些,没想到会是龙魂首先创建了公会。
创建公会需要通过公会任务,任务可不简单,大多是团队任务,在其他公会还沉寂的时候,龙魂公会一下子成为第一公会,为自己打了一个大大的广告。
而其他公会这时候肯定也不甘落后,就算本来计划迟一段时间再创建公会的大佬们也得加快进度,一步落后步步落后了。
吴斯稍稍惊讶了一会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公会争霸什么的和自己没关系,吴斯立志做一个独行玩家,搞搞自己的产业,抱好npc的大腿,偶尔帮大公会做做代练什么的,怡然自得的人生不过如此啊。
整理好行囊出城,吴斯是要做大事的人,自然不能像普通玩家一样没目的的在罗尔顿市乱逛,再说逛了这么多天也逛够了,等级离排行榜上的大佬差了许多,就让我的等级再飞升一次吧!
每次从养殖场旁边经过的时候都有一种自得的心情,你看,这是哥的养殖场,无忧无虑的猪猡兽生活得多快乐啊,吃吃喝喝偶尔再做些羞羞的事情,虽然还是免不了要被屠宰的命运啊。
狂奔到风语高地,也就是吴斯帮巴顿将军捡武器的地方,那时候只能偷偷摸摸上山,临了还被骷髅法师给秒了,现在吴斯就能大大方方上去杀怪,等到晚上还能来找骷髅法师寻仇。
一路走一路撒火磷粉,这是一种火系低级材料,就和光磷粉一样,不过没有伤害加成的效果,而是可以燃烧。一堆火磷粉的威力很有限,但是一大堆火磷粉就给力了,烧死四五十级的怪物也不成问题。
但是火磷粉烧死的怪物没经验,大量火磷粉也是很昂贵的,吴斯是最近赚了不少金子才敢在背包里塞满了火磷粉,火箭冲级离不开这些火磷粉啊。
慢慢走到了山腰,竟然听到一阵阵呼喊的声音,有玩家在这里刷怪?还是精备队在这里剿匪?
吴斯皱着眉头朝声源地走去,只见一道道箭矢破空而过,一小群疾风狐未能近身就被箭矢尽数射杀。
目光上移,看到了四名装束相似的弓箭手,四人手上的长弓都是光芒流转,看上去不是大街货啊,四个人能把十来只三十多级的疾风狐远程射杀,这实力也妥妥的牛逼了。
吴斯再定睛一看,心中霍然一惊,认出了这四名弓箭手的身份。
前世他们被称作煌芒四箭,是加入煌煌天芒公会以后出名的,四个人同进同出,从不单打独斗,四人的箭术各有千秋,并且能互补互助,在四对四的战斗中鲜有敌手。
而且这四人极重义气,煌煌天芒公会的名气远不如死神公会、诺亚之光公会这类顶尖公会来得大,有一次煌煌天芒差点被人灭掉,敌对公会向煌芒四箭开出十分优待的条件来挖墙脚,被四人毫不犹豫地拒绝,并且靠四人之力硬是挽回局面,从此名扬纳达兹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