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 情诗(二合一)

      第二天一早林凡就起来了,早饭也不吃了,约会要紧。
    自己吃早饭有什么味道,还是和林小沐一起吃早饭让人期待。
    来到林小沐家,林凡没有像昨天上午那样大喊了。
    早上八点多,林小沐所在的四合院也没多少人了,大部分人都去上班了。
    林凡今天是休息,还有很多人今天还是要上班的,这个四合院里面的住户并没有太多是轧钢厂的工人。
    敲了敲门,里面很快就传来了脚步声,一道靓丽的身影打开了房门,撩开了门帘。
    “林凡,你来了啊。”
    看到了来人是林凡,林小沐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小沐,早上好,吃饭了没?”
    林小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她也是才起床没多久,说道:“还没呢,你进来坐啊。”
    “那我们去吃早饭吧,我也没吃呢。”林凡笑了笑,问道:“你爸妈上班去了啊?”
    “是啊。”
    “走,吃炒肝去。”
    林凡拉着林小沐走出了屋子,说道。
    “我要俩焦圈!”林小沐也没拒绝,经过了一晚上,林小沐在心里已经彻底的接受了林凡。
    “行!”
    林凡带着林小沐来到了早餐店。
    “同志,俩炒肝,四个焦圈!”
    “好嘞!”
    自营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国营的早餐店,焦圈酥脆,林凡端着碗,先喝炒肝。
    炒肝里头可不仅仅是猪肝,还有非常,浓而不腻,拿的淀粉勾芡,这外地人吃,是那勺子,但是本地人,那就是叫“溜炒肝”,就是拿着这碗炒肝,然后沿着碗边儿,转着喝。
    为什么呢?
    因为烫啊!
    就和你喝粥一样,不都是从边上开始拿勺子弄,一圈一圈的吃,炒肝也是这样。
    豆汁儿呢,作为一个灵魂是南方人,林凡表示自己没那个福分,那个味道实在让人难以下口。
    还好的是林小沐同样也不喜欢豆汁儿,夫妻同心啊,都不喜欢豆汁儿。
    “包子要不要?”
    “同志,有韭菜的没?”
    “想什么呢,有我就自个儿吃了!”
    早餐店的老板没好气的说道,这年头,韭菜比猪肉金贵。
    “来俩包子下炒肝!”
    “好嘞!”
    俩大包子直接上来了,大葱白菜馅儿的,猪肉的就甭想了,早卖没了。
    把包子按在了已经少了大半的炒肝里头,浸了一圈儿,再拿来吃,那味道,别提多好吃了。
    这四九城的吃食啊,分两种。
    一种叫“皇宫伙食”,就是所谓的“御宴”,或者叫“宫廷菜”。
    第二种呢,就是“市井伙食”,就是被无数外省人吐槽的“穷讲究吃法”。
    的确,四九城的人啊,吃东西就是穷讲究,但是你得承认,一些个东西,的确是好吃。
    “怎么样?好吃吗?”
    林小沐吐了吐舌头,炒肝还是很烫的,开心的说道:“嗯嗯,好吃,我都好久没吃过炒肝了。”
    “好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还会和一起吃炒肝的。”
    “好啊。”
    林小沐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吃着早饭。
    无论是炒肝,还是包子,林小沐吃的也不多,但那分和谁吃。
    和林凡一起吃饭,吃什么她都觉得好吃。
    想象着以后和林凡一起天天吃早饭,林小沐就感觉一股幸福把自己包围了。
    看着林小沐脸上的表情,林凡不由得感慨,还是这个年代的女孩简单啊,说两句情话就能开心成这样。
    这要是放到后世,这么简单的话别人早就免疫了。
    毕竟再好听的话都听腻了,追求女孩的时候,好听的话还不如......
    想到这里,林凡开心的笑了。
    感谢六十年代啊,自己终于是脱单了。
    今天再和林小沐约会一趟,自己应该就可以去找林小沐的父母谈一谈结婚的事情了。
    没错,就是这么快。
    这个年代谈对象的速度出乎了你的想象。
    相亲,谈恋爱,提亲,订婚,结婚,这一系列的步骤快的几天就搞定了,慢的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像后世那种几年长跑是不可能的。
    几年长跑?
    真要是和女方谈个几年的恋爱,不仅仅是女方的父母会对你有很大的意见,就连女孩都不想和你谈了。
    实际最重要,谈恋爱就是为了结婚,谈了这么久你还不来提前,那你想干什么?
    她们可不想和你这么谈下去,因为那种日子并不是她们想要的。
    直接一步到位才是最好的选择,磨磨唧唧的想要玩玩?
    那你滚远点吧。
    吃过早饭,林凡问道:“小沐,接下来我们去哪啊?”
    林小沐想了一会,说道:“我也不知道,要不就这么逛逛吧。”
    这个年代的约会哪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电影院太过于乱了,不是好去处。
    逛商场是要花钱的,林小沐也不想林凡花太多的钱,毕竟结婚之后需要钱的地方可多了。
    那最好的选择就是逛逛街,这样的选择林小沐也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好,因为在身边的是林凡。
    “那我们去长城怎么样?”
    长城啊,林凡还没去过呢,正好可以和林小沐一起去。
    那里应该没什么人,大街上和商场里面的人太多了,以这个年代女性的态度,想要牵手还是太难了。
    毕竟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人还没结婚,牵手这件事看上去没什么,林小沐也不好意思。
    所以长城这样没多少人去的地方就很适合了,没人的地方,牵牵手肯定可以的。
    这不就是突破嘛。
    “好啊!”
    林小沐欣然的同意了。
    来到路边,林凡和林小沐坐上了前往八达岭长城附近的公交车。
    过了一个多小时,公交车到达了目的地。
    现在的八达岭长城只是开放了部分地段,从一九五三年开始修复关城和部分城墙后,辟为游览区。
    在六一年的时候,八达岭长城杯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国务院确定八达岭关城和城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在的长城多段都在修复,只不过修复的速度很慢,国家的重点还没放到这上面来,供人参观游玩的地段不长,只有一千米不到。
    想要看到后世的长城还要等到八四年之后,那个时候在“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的倡议下,古老雄关更换新颜,先后修复敌楼19座,城墙全长3741米,使游览总面积达到1.9万平米。
    林凡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看长城,毕竟只是一段城墙而已。
    约会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长城过来的人很少,零零散散的能看到一些人,其中还有一些外国人。
    带着林小沐开始攀爬,趁着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林凡牵上了林小沐的小手。
    虽然带着手套,但是林小沐的脸色马上就红了起来,略微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
    被人握住的感觉真好!
    林小沐的心中想到。
    见林小沐没有甩开,林凡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前世他也没谈过恋爱,女孩的小手他也没牵过。
    去扶贫小姐姐的时候,哪会有这样的体验,最多只是有一个硬邦邦的想法,然后有一个黏糊糊的建议,外加一个湿哒哒的过程,和一个软绵绵的结局。
    哪有现在和自己喜欢的女生牵着手的触动。
    嘿嘿一笑,把林小沐拉近了一点,两人基本上就靠在了一起。
    都没嫌弃这样走路不太方便,内心有的只有一股小小的欣喜。
    一步一步的顺着台阶,两人来到了望京石之上。
    站在望京石上朝南望去,四十里关沟峰峦层层叠翠,山岗浮云变幻莫测。
    正好今天天气晴朗,向着远处望去,还能看到北京城。
    六十年代的四九城还没有后世的雾霾,天空还是蓝色的,能够清晰的看到很远的地方。
    天公作美,最近一段时间没有沙尘暴,不然哪能这么开心的出来玩啊。
    前世的时候,因为公司年会,林凡到过四九城,当时公司定的是一处山庄。
    那个时候,哪怕天气很好,从山上往远处看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可没现在看的这么清晰。
    真的很美!
    哪怕站的这么高,被风吹的有点冷。
    两人在长城上随便逛了一下,看了看景色,林凡就带着林小沐下去了。
    上面被这风一吹实在是太冷了,林凡还能受得了,不过林小沐可不行啊,这么冷,万一被吹感冒了就不好了。
    出来是开心的,可不是来受罪的,虽然牵着手,抱在怀里的感觉很好。
    下了城墙,林凡和林小沐在周围逛了起来。
    临近中午的时候,也没等到回城里再吃饭,林凡带着林小沐在周边找了一家饭馆点了几个菜,美美的吃了一顿。
    坐着公交车回到城里,林小沐提议去图书馆。
    那里可是两人开始的地方。
    来到了图书馆,两人分别找了自己喜欢的书籍看了起来。
    不时的眼睛就会从书上移开,然后两人对视一笑继续看书。
    那股特有的恋爱氛围从在两人之间朝着周围散发,周围的人看着两个正在热恋中的情侣都默默的笑了笑,也没人上前去打扰。
    “给你。”
    有着书籍的遮掩,林小沐一通忙活似乎在写着什么,过了好一会把一张纸条递给了林凡。
    林凡接过了纸条,刚准备打开,林小沐连忙制止,说道:“现在别看,等你回去了再看。”
    看着害羞的林小沐,再想到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林小沐看到书,依稀能够透过纸张看到里面的字迹。
    “这是我给你写的,嘿嘿!”林小沐看着疑惑的林凡,嘿嘿一笑小声的说道。
    林凡顿时明白了,这张纸上面并不会写的是情诗吧?
    越想越觉得可能,想想林小沐这个年级,还有这个年代知识分子的作为。
    林凡心里有了想法,自己也可以写一首啊,前世自己看到过的那些现代诗,虽说不能全部记住,但是模仿一下还是可以的。
    想做就做,林凡从上衣口袋里面把钢笔取了下来,在林小沐看不到的地方把自己想好的诗写了下来。
    随后在林小沐欣喜的目光中递给了她。
    “给你,也要记得回去再看哦。”
    毕竟当着别人的面,念别人写的诗,这种事情有多尴尬,至于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再图书馆待了一下午,虽然什么都没做,但是林凡也觉得很快乐。
    把林小沐送回家后,林凡也没逗留,等到了之后两人结婚了可以随时留在这里吃饭。
    在林凡走了以后,林小沐跑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将房门锁上,然后郑重其事地坐在桌子面前,准备看看林凡写的小诗。
    桌子上拜访了一张信纸,上面写着林凡写的小诗。
    字体是标准的行楷,行云流水,看起来就知道是从小练字的行家。
    林小沐的注意力落在了小诗的内容上:
    “你是月食,
    请原谅我这么说,
    因为在月夜见你的时候,
    我说不出‘今晚月色真美’,
    而只觉得月亮也没有了光芒。”
    小诗很短,短到林小沐一口气就读完。
    但是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她的心脏已经开始加速跳了。
    很明显,这是一首情诗。
    写的很美。
    今晚月色很美,这是一句十分有名的话,来自于日本作家夏目漱石。
    是一句在年轻人中广为流传的告白情话。
    但是在林凡写的诗里,他却说自己看不到那么美的月色。
    这是为什么?
    只是因为今晚的你比起月色更美。
    就像是月食一样,侵占了月亮的光芒。
    好美的诗。
    林小沐读了一遍后,忍不住又读了一遍。
    然后又读了三四五六遍。
    每一次都觉得好美好美。
    在这一刻,少女林小沐的心终于被勾起来了一个角。
    她想到自己写的小诗,心里也一阵自豪。
    哼,虽然我写的可能没有你好,但是也不错!
    恰好,她写的也是一首情诗。
    在这个情感淳朴的年代,女生给男生写情诗可是十分罕见的情况。
    这就说明,林小沐的心里已经被林凡填满了。
    回到四合院后。
    林凡回到房间里去休息,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林小沐写的小诗。
    对于自己写的,林凡那是十分满意的。
    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那张纸,上面是林小沐娟秀的字迹,看起来就让人明白这字的主人绝对是个清秀的女孩。
    这也算是字如其人了,林凡想到。
    接着他看向小诗的内容:
    “我是天上的一抹云,
    时而投影在你的波心,
    溅起涟漪的时候,
    才知道云朵也不是看起来那么轻。”
    很美的小诗,林凡的嘴角微翘,这首诗读起来让人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她没有在这首诗里写出任何露骨的话,但是就让人感觉到一种淡淡的吸引感。
    真的好!
    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