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一)

      想活长久的卫玠
    (一)
    笙歌在阳谷县并没有多留,她被陛下封为礼部员外郎自然进京赴职。
    戏精西门庆生怕自己被大佬丢下,上演了一幕活色生香的生离死别。
    笙歌忍住自己想要一脚把西门庆踹出去的冲动,咬牙切齿的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西门庆这赖皮的性子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养成的。
    真是个凑不要脸啊。
    一得到笙歌的首肯,西门庆就乐的屁颠屁颠的回府收拾行囊,踌躇满志的做好了踏足京城的准备。
    嗯,本大官人以后也是天子脚下的……
    百姓了……
    潘金莲倒是比西门庆还要利索,毕竟在武大郎进京殿试时,她就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
    不就是搬家吗,没什么大不了。
    恰巧这阳谷县也不太适合她越来越大的生意了,毕竟地处偏僻,信息交流不便。
    于是本以为自己至少还得在阳谷县耽搁一月的笙歌,三天后就坐上了回京的马车。
    呃……
    她这算是什么,专门回阳谷县显摆一下吗。
    嗯,就算是要显摆也得让她显摆彻底啊,还有当初好些看笑话的人没有领略她现在的绝世风采呢。
    哼,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本小仙女不开心。
    “收回你那幽怨的眼神。”
    “更丑更惊悚。”
    “你是不把当初那些人吓得夜不成寐不罢休吧。”
    潘金莲说起话来,高冷御姐范儿更盛,真真像极了一个霸道女总裁。
    笙歌欲哭无泪,漂亮小姐姐,你是不是又把剧本拿错了。
    不是说好本小仙女做霸道总裁的吗?
    潘金莲:呵,谁让你先吃软饭的。再bb,削死你。
    ……
    ……
    入京后,笙歌的为官之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鬼知道她是怎么入了皇上的眼了。
    换句更加恰当的话,整个礼部,皇上只喜欢她。
    受宠若惊啊。
    有了皇上的宠信,笙歌的官越做越大,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皇上的心腹。
    嗯,她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皇上见他还得每次隔着屏风。
    皇帝陛下,你这样会让本小仙女想歪的好吗?
    男女有别相夫婿的时候,不是才会这般大费周章吗?
    好吧,归根结底还是嫌他丑,她得有自知之明。
    ……
    十年的时间,是笙歌一步步踏上辉煌的时间也是潘金莲把自己的商业帝国拓展到全国各地的时间。
    至于西门庆则是彻彻底底贯彻了混吃等死的原则。
    嗯,谁让他的眼光好,谁让他的武大兄弟位极人臣呢。
    哈哈哈……
    仰天大笑三声。
    笙歌曾经与潘金莲商议过,接触与她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且可以把所有的过错归于她身,她可以净身出户,并且可以继续做潘金莲的兄长。
    只是被潘金莲断然拒绝了。
    潘金莲直言,如今她早已不需要靠着男人的宠爱或是夫妻生活来肯定自己。
    所以,这样很好。
    好吧,既然漂亮小姐姐都不嫌弃她了,那她还是不要造作了。
    ……
    若说笙歌最执着的事情是什么,那么必然是寻求神医,改头换面。
    潘金莲看在眼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促膝长谈吗?
    不,她没有资格,毕竟她曾经才是那个最嫌弃他的人。
    旁人千万句嫌弃带来的伤害都抵不过枕边之人自以为无意的一句话。
    她知道,武大郎想高大威猛,想容貌正常。
    可是,她现在却想告诉他,皱纹点缀之后的容颜,美丑又有多大差别呢。
    至于身高,哪怕武大身材矮小,可是他设立的书院造福了多少无力支撑读书的人。
    其实,武大郎远比很多看似风度翩翩的人更加伟大。
    他给予了无数人机会,也给予了她新生。
    当年的那句终此一生不会再遇到第二个武大成为了现实。
    ……
    几十年如一日,笙歌都在努力的找名医,只可惜几十年过去,她从青年变为中年,然后再到老年,都没有遇到那个传说中生死人肉白骨的医圣。
    笙歌不禁怀疑她的女主命是不是又走失了,还是说她这一辈子的运气都用在了当初的殿试上。
    直到迟暮,直到漂亮小姐姐变成漂亮老姐姐,笙歌还是与神医无缘。
    她甚至都动过修仙的念头……
    可是,西门外老了,潘金莲老了,武松也老了,笙歌又生生的掐断了修仙的念头。
    若是这些老熟人都死了,武大郎的勇猛要来何用呢。
    笙歌死了,老死的……
    带着无尽的惆怅和不舍死了。
    mmp,本小仙女不就是想长高高吗,为什么这么难。
    想当年,本小仙女连天蓬元帅都当过了却还长不高。
    笙歌是真真相信了一句话,颜值身高是硬伤……
    ……
    ……
    笙歌的丧事办的并不像那些人想象的轰动大排场,甚至潘金莲都没有惊动任何人。
    潘金莲独自一人扶灵柩回到了阳谷县。
    是的,是阳谷县,不是清河县。
    潘金莲知道,她难忘的武大郎是从阳谷县开始的。
    潘金莲把笙歌葬在了当初微末之时买的大宅子里,坟墓旁的那颗大树长的好像更加郁郁葱葱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潘金莲开始整合手中的资产,一部分送给了西门外的子孙,一部分留给了武松,而绝大多数却是用来建设书院。
    潘金莲很忙……
    从她当初点头要做酒楼告别那种一成不变的日子是就很忙。
    这一忙就是一辈子啊……
    ……
    ……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忐忑不安,毕竟没有长高高啊,心虚……
    只是没想到一一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进行了一场商业互吹。
    笙歌傻眼,难不成她把勇猛想错了,不是长高高?
    那她这些年为了长高变美吃的中药都要堆成山了是为什么?
    自虐吗?
    mmp,她一点儿都没有自虐倾向的,好吗?
    瞬间觉得底气十足的笙歌,觉得自己又有了手撕一一的能力。
    “呵,这就是你说的艳遇?”
    “要不你下次变成大丑比试试?”
    笙歌虚张声势的说道。
    好吧,其实也算艳遇的,毕竟漂亮小姐姐确实很漂亮啊。
    “呃……”
    “大丑比还有漂亮小姐姐生死不弃,难道你没有觉得自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