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桩生意

      第三十四章     一桩生意
    杨博听了哈哈一笑,说道:“一桩生意?如果这是一桩生意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因为这是要折本的生意。”
    杨博太明白各地官员的德行了。
    很多时候,从地方借钱从来没有想过还的,名为借钱,其实是肉包子的打狗,有去无回。
    只是很多时候做生意都需要官府的支持,故而即便知道,是这肉包子打狗,也必须做。比如民不与官斗。这也是为什么晋商特别想要在官场之上有一席之地的原因。
    因为官员与百姓之间,官员与商人之间,根本每什么平等可言。说不给你钱,就不给你钱。什么办法也没有。所谓的平等,是在于后台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才能说公平。
    傻子才会与朝廷做生意。
    周梦臣也明白这一些。他说道:“杨兄刚刚也说了,如果一家两家的钱,或许就算了,但是一府乃是一省士绅的钱财。朝廷又怎么能贪掉啊?”
    “而朝廷章程之中,在此之前,并没有向民间借钱的章程,无非是让百姓出一些钱,换一个牌坊,或者一个散官,一个监生而已,本质上是卖一些散官而已。今日这个章程,就从你我之间开始,请你放心,为了赈灾,我有便宜行事之权,空白圣旨都能有几副。”
    “杨兄,晋商也做当铺,放贷生意吧。坏账有多少?而且朝廷对放贷有多少利息,可以是有名分规定的。你确定下面的经得起查?”
    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利息不过三分,不管借贷多长时间,利息不能超过本金的一半。只是太祖的太多规定,都已经束之高阁了。更不要说这个了。民间早就是什么九出十三归了,驴打滚之类了。
    毕竟,想想房贷,也利息也远远超过了本金的一半。
    杨博听了说道:“即便如此,这生意也做划算。一来我虽然没有盘算过,但也知道,各家闲钱其实并不多的。要达到你的数目,必须将各家做生意的本金拿出来,如此一来,三分利息就太低了一点。”
    “作为一桩生意,很不划算。”
    “不过,你就说到这个地步了。我也要给面子,我会与各家商议的。各出一笔银子,借给朝廷,也算是蒲州士绅为朝廷效力。放心,不会太少,最少要比秦王拿出来的多。”
    周梦臣听了,微微一皱眉。他费了这么多口舌,可不是为了区区五十万两银子。
    他明显的看出来,杨博言下之意,这一次是特例,是给周梦臣面子。将来再有这样的事情,恐怕也不愿意出力了。
    周梦臣虽今日借钱这一件事情,很重视。
    第一,是赈灾巨大的缺口。或许在别人哪里赈灾,做到周梦臣这个地步已经差不多了,但是周梦臣却不想如此,他固然不能在离开的时候,让关中尽复旧观。但也要有新气象。
    这都需要钱。
    第二,就是为了将来立规矩。
    为大明朝廷打开一条融资渠道。也算是增加大明财政上的弹性。毕竟大明是怎么亡的,周梦臣很清楚,不能说,有了融资渠道,大明就不会因为钱而亡国。甚至周梦臣担心,将来大明因为胡乱借钱,弄得下面造反。但是周梦臣想来。能借给朝廷钱的人,都是有钱人。说不得,大明借钱不还,就是引发一场资产阶级革命。
    当然了,这也是无形间提高了商人的地位。毕竟,朝廷如果依靠借钱维系,那么有钱的自然会有特权了。
    虽然而今晋商很有钱。但是在这个技术爆炸前夕,谁最会赚钱?周梦臣自诩天下第一,这一个渠道,也是周梦臣为自己留下一条路。
    周梦臣说道:“好,我们今日就只谈生意。杨兄知道青苗法?”
    杨博说道:“自然知道了。”
    青苗法就是王安石变法核心之一,其实就是官府借贷给农民,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待秋后偿还。与后世的一些农业补贴政策,大同而小异。
    周梦臣说道:“青苗法本意是良法吗?”
    杨博说道:“王介甫本心是好的,但是最终成为害民之法?”
    周梦臣说道:“杨兄以为什么成为害民之法?”、
    杨博不知道周梦臣是什么意思,他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深谈,说道:“所用非人。”这是很多人谈起青苗法的论断。
    周梦臣说道:“我到有一个想法,那就官府借贷给百姓,官府本不应该求利,但是青苗法却成为官府的政绩所在,官员为了升官,自然无所不用其极。自然摧残百姓。但是如果借贷给百姓钱财的不是官府,又当是如何?其中真没有利可图吗?”
    “我等都知道,各地士绅盘剥百姓,百姓有青黄不接的时候,借贷给百姓,从来没有能够还清的,从此只能投身为奴,为人奴婢。杨兄不是外人,我就直说了,朝廷多一个人,国力就强一分,而士大夫之家,贪得无厌。只会让朝廷国力越来越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杨博似乎把握到了周梦臣话里的意思,又没有把握住这里面的意思,不过,他对周梦臣说的局面,却是很赞同的。真正地主生财之道,从来不是苦心经营土地,而是利用金融工具,来盘剥百姓。
    将百姓弄成佃户,弄成奴婢。将自耕农,变成永远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
    这才是他们生财之道。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古代发展不出资本主义的原因之一。这种农业获利模式,让土地拥有者,并不在乎土地的产出,或者说,土地生产效率的提升,对他们的钱财,并没有太多的提高。反而去兼并,去吞并其他百姓的土地,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婢,才更有赚头。
    很多人都觉得,士大夫家族都支持这种行为。
    其实不然。
    士大夫家族,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每一个群体的诉求是不一样了。家中出过高官,在地方人门第很高的家族,他们所想的与普通士大夫家族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杨博。杨家富贵已足。他更在乎维系家门不衰,更想维持而今的地位不堕。而这一切都建立在维系大明王朝的存在上。
    杨家根本不需要用这种下三滥的发财方式了。甚至晋商本身也不需要这种方式了。倒不是晋商不要土地。恰恰相反,古代商人是没有地位的,土地却能传家。
    于是很多做生意赚了钱的商人,都会将钱财投入到土地之上。转变之前所说的土地经营者。转入兼并土地的深渊之中。但是山西与其他地方不一样。
    山西良田不多,人口密集。土地兼并已经差不多了。而晋商要经营边贸,就需要大量的自己人,什么样的人最值得相信,自然是乡里乡亲了。
    所以晋商要在家里弄一个好名声,这样在外行商的时候,才能有人拼命保护自己。至于土地上那一点点钱财,比起塞外贸易的钱财,根本算不了什么,不放在他们眼里。
    所以,周梦臣所说的生意,如果这种农业借贷,并不与晋商的利益相冲。不过在杨博看来,也没有多少油水,毕竟农民能有多少钱,太麻烦了一点。
    杨博说道:“周大人,你的想法是?”
    周梦臣说道:“杨兄,听我将话说完,其实不仅仅给农民借贷可以得利,难道晋商各家在经营的时候,就没有缺钱的时候?那个时候,估计除乡里乡亲拆借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