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搞错了,再来

      “say it in english.”
    英语老师看向门口喊报告的吴思明微笑道。
    用英语说,吴思明竟然第一时间听懂了,可是‘报告’用英语怎么说?
    report?
    吴思明感觉不对劲。
    其他学生也一脸无知,英语老师怎么突然让用英语喊报告。
    路漫兮用唇语说着,可是这么远吴思明怎么能看懂。
    “can inbspe in?”
    英语老师提示。
    “.......”两个字能表达的意思非要四个单词,浪费口水,吴思明心里吐槽,嘴上喊:“can inbspe in?”
    e in。”
    英语老师点了点头道。
    何必多此一举呢,吴思明腹诽。
    “初中上英语课没喊过吗?”
    小明坐下后,路漫兮在本上写。
    吴思明摇摇头。
    老师继续抽考阅读背诵,没有叫到吴思明。
    中午放学,吃过饭路漫兮把老爸宿舍的钥匙给小明让去休息,常不午休专门睡觉又睡不着,吴思明没那么困,准备教室桌子上趴会。
    刚吃完饭,路漫兮要回教室练字,吴思明让散会步。
    “这么冷散什么步。”
    路漫兮想回去。
    刚吃完发坐着不好,剧烈运动也不好,吴思明让绕操场走,走一圈消消食。
    到教学楼区,又绕去小卖部,吴思明要买墨水。
    “要蓝的还黑的?”
    路漫兮在文具区走着问。
    吴思明道:“蓝的。”
    “蓝的,也有几种呢。”
    路漫兮手指着道。
    吴思明拿了瓶最贵的,老班送的钢笔,当然要配最好的墨水。
    到教室十二点四十了,吴思明给钢笔吸了墨水,路漫兮先试试手感,沉甸甸的写字很有质感,就是不如圆珠笔写的快,“我还是习惯用圆珠笔。”
    路漫兮把钢笔给小明,翻开字帖去练。
    吴思明用钢笔在书上写俩人的名字,很好写,光滑柔顺,以后练字就用它了。
    阳光正好从玻璃照进吴思明座位,晒的暖暖的,很惬意,吴思明书包里掏出耳机插手机,听着歌趴桌子休息。
    学习时候吴思明喜欢听周杰伦的歌,跑步喜欢听汪峰等的歌,休息时候喜欢听许嵩的。
    找到《素颜》播放,单曲循环,音量百分之四十。
    路漫兮也想听,摘下小明那边耳朵的耳机塞自己耳朵。小明侧趴着,脸朝着她,大眼睛闭着,很安静,的确蛮帅的,路漫兮靠近看了看轻声道:“小明,你睫毛好长,你个男生,眼睫毛比女生的还长。”
    “我看你的。”
    吴思明睁开眼睛道。
    路漫兮轻轻闭上眼睛。
    吴思明道:“往近点。”
    路漫兮往近靠了靠。
    “咳,教室还有人呢。”
    这时王力从后门进来,咳了声。
    “当电灯泡就好好当,这么多嘴干嘛。”
    前面的安梦妮回头看了眼道。
    路漫兮尴尬的看了眼继续练字。
    又不是做什么出格的事被抓了现行,吴思明不以为意,他和路漫兮在教室一直很规矩的,走得近但从来不当着师生的面拉拉扯扯,不像有些男生女生,也不是情侣,就是喜欢拉拉扯扯,拽拽辫子啊摸摸头啊,还喜欢在同学面前显示。
    眯了十几分钟,吴思明睁开眼睛看着路漫兮发呆。
    女孩认真的样子更迷人。
    她昨天洗的头,辫子扎得很简单,和刘海没那么柔顺但很干爽,头顶有点蓬松,耳朵两边有些乱糟糟的碎头发,耳朵不大不小,吴思明突然发现她耳垂挺实在的,她右手握笔练字,左手捏着一缕刘海在鼻子上扫,时不时吸鼻子夹头发,小嘴嘟的真可爱。
    第六感注意到被盯着,路漫兮用扣着笔帽的笔筒戳小明的脸蛋。
    跟前没灯泡,吴思明抓住她的小手,放嘴边亲吻手背。
    路漫兮轻轻抽开,手背湿了点,她在小明衣服上擦了,捏住拳头假装要打。
    吴思明伸了个懒腰起来写物理作业。
    “有没有不会的?”
    路漫兮主动又热心。
    吴思明道:“作业会,一会给我讲讲数学早上学的。”
    路漫兮特别喜欢给小明辅导,这不仅能带给她成就感。
    路楚原做了晚饭,下午放学路漫兮去宿舍吃了。
    吴思明去食堂,吃过饭后无聊去学校图书馆转,学校的图书馆就是一间比较大的平房,书的分类也不是很严谨,不过中学有个图书馆就不错了。
    开放时间很有限,每周最多开一次,一般是星期一放学,六点到七点,有时候可能十天半月也不开一次。
    去了吴思明找小说,书架间转了会眼前一亮。
    竟然有“佛本是道”,还是1到9全套。
    好家伙。
    吴思明心里直呼,随手抽出本翻看,没打算借,这书他读过了。
    路漫兮吃过饭发短信问小明在哪儿,图书馆离教师宿舍很近,路漫兮到图书馆找小明。
    吴思明正面向着书架看古龙的《陆小凤传奇之幽灵山庄》
    金的小说吴思明初中基本都读过,不是很爽,甚至看的想撕书,比如神雕读到姑姑被欧阳锋点穴后那段,要是读网络小说碰到这种剧情果断就弃了,还有天龙乔峰跳崖,金的江湖中乔峰是吴思明最喜欢的英雄,却难逃英雄气短的结局,很不爽。
    吴思明觉得江湖应该是潇潇洒洒的仗剑走天涯,可是金的江湖中英雄多都被所谓的侠义道德绑架太严重了,或者为情所困,我有实力我可以不损人利己,也犯不着人不敬我我还损己利人。
    相比还是古龙的爽,我行我素,以前读过古龙的楚留香系列,陆小凤系列还没读。
    学生卡一次只能借一本,借的还了才能继续借,吴思明借本准备拿回家读,教室里抱本武侠小说读不太合适。
    “借什么书?”路漫兮悄悄出现在吴思明后面,脑袋凑过来看书,“武侠,你可别看的入迷了,咱班马佳伟和黄钰整天抱着皱巴巴的武侠玄幻书看。”
    “我没那么专注。”
    吴思明合上书,其实看书很慢,不是为了看而一目十行的看。
    “我看看杂志还行,这些真看不下去,我要慢慢培养读书的习惯。”
    路漫兮指着书架乱七八糟的小说道。
    “以后跟着我读。”吴思明撇头看着她小声说,“兮兮让我亲一下。”
    路漫兮大眼睛瞪起,小明每次说这种话都脸不红气不喘,好像亲他自己似的。
    吴思明继续道:“额头。”
    路漫兮不说话,吴思明就当她默认了,现在对小明偶尔不是太过分的要求路漫兮都懒的拒绝了。
    这就是攻略了,她脸蛋儿没被吴思明亲之前也跟老虎屁股似的。
    等路过过道的学生出去后,吴思明低头朝路漫兮脸蛋亲去,路漫兮撇头一躲,吴思明还是亲个正着,脸蛋儿很润。
    “不是额头吗?”
    路漫兮磨了磨牙。
    “搞错了,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