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2章 榆木脑袋不开窍

      “她在跟你说什么,说我坏话了?”
    电话里传来叶枫的声音。
    潘坤知道叶枫和高萱之间的关系奇怪,怕说了,叶枫会生气,犹豫了一下说道:“也没说什么,就是说叶总你把她放家里一天,都不管她有没有吃饭。”
    叶枫猜到了潘坤心里的想法,问道:“你在记她在沪市救我的人情?”
    潘坤闻言,说道:“不瞒叶总,确实挺感激她的,要是叶总你当时真出点什么意外,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了。”
    “别记她人情。”
    叶枫说道:“她一早就知道那个人要来找我了。”
    潘坤惊讶道:“不会吧?”
    “我有必要骗你吗?”
    叶枫说道:“你少跟她交流就对了,她最擅长的就是碰瓷,说不定她去找你抱怨我,就是为了让我听见,然后好找她质问,这样就如她愿了。”
    “……”潘坤无语,有这么复杂的吗?
    “所以别管她,她是个成年人了,饿不死的。”
    叶枫在电话里,随意的说着,接着让潘坤早点睡,然后便挂断了电话,他直接怀疑高萱就是故意在那边说坏话给自己听的。
    然后想惹恼自己,让自己去她房间找她质问。
    叶枫扭头看了一眼高萱房间的方向,不能去质问,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去质问说不定就羊入虎口了,她想说自己,就让她说吧,反正不痛不痒的。
    翌日。
    高萱依旧被叶枫丢在了家里。
    只不过这一次叶枫没有再去检察院门口了,去检察院采访的记者都由陈煌去安排,而他则带着潘坤去商场买礼品准备去看孔仲。
    买的东西很俗。
    两盒黄金搭档,两条中南海。
    叶枫想的就是,他也不知道买什么礼品送给孔仲比较好,而且以孔仲的身份地位,什么好东西没见过?陈煌不是说了吗,他地下藏馆里,随便拿出一件东西都是馆藏级别的古董。
    所以他干脆买了两盒黄金搭档了,也就是意思意思,礼轻情意重嘛,至于中南海,他不是喜欢抽中南海吗?干脆买中南海得了。
    要啥华子,茅台的啊。
    就中南海得了。
    你要独具一格,那我就给你独具一格。
    不过在到了孔仲四合院家门口的时候,叶枫看着四合院的灰色墙体,还是坐在车上难为情的下不去了,然后拿着两盒黄金搭档和两条中南海问潘坤:“潘坤,我买这两玩意送人,看上去是不是有点太敷衍了?”
    “不敷衍,就是有点寒颤了。”潘坤也看了一眼孔仲的四合院,光从外墙就看得出来,比叶总的四合院还要大上很多,保不齐就是以前达官贵人留下来的。
    而潘坤也确实猜对了。
    孔仲的这套四合院确实属于他祖上的,文ge时期被充公了,后来他花了一些手段,这才重新弄了回来,然后6年前,这才重新装修了一下,住了进来。
    叶枫有点无语。
    寒颤不跟敷衍特么一个意思么?
    不过叶枫脸皮也厚,他让潘坤在车里等他,接着他提着黄金搭档,中南海烟就下车了,敲了敲门,没多久钟民开门了。
    “哟,挺早啊。”
    钟民看到叶枫有些意外,然后便让了开来。
    “钟叔好。”
    叶枫对钟民笑着问候起来,孔荆轲家里的几个人,叶枫可以说对钟民的印象最好的,能聊上几句,至于孔仲,高处不胜寒,让人不好接近。
    而那个朝鲜人柳正平,叶枫可以说是跟他两两相厌。
    “嗯,早上好,进来吧。”
    钟民点了点头,接着就看到了叶枫手里提着的礼品,好家伙,黄金搭档,中南海,真好意思送的出手,不过也不要紧。
    毕竟是家里的姑爷,能有这份心就够了。
    估计里面那位爷看在姑爷这份心的份上,估计也不会太刁难他,毕竟眼前这位姑爷也算挺了不起的了,哪怕在长安俱乐部,他也是经常从一些人嘴里听说叶枫的名字。
    这就很了不起了。
    要知道,能够跟仲爷坐一张桌子上的那些人,哪位不是身家数十亿,甚至数百亿以上的大人物?能够让他们嘴里议论起叶枫,这就说明,在某些层面上,叶枫做出来的成绩已经足以让他们侧目的。
    一路,过两个院子。
    叶枫在内院书房看到了正在一张桌子上写字帖的孔仲,而柳正平则半靠在水池的栏杆处,把玩着手里的匕首,叶枫懒得去跟柳正平接触,而是提着礼品迈进了门槛。
    到了这个时候,叶枫对四合院已经了解了很多,这时他才发现,原来孔仲这家里可能到处都是古董,比如他练字的那张桌子,是海南黄花梨木的,看着成色,估计有些年头了。
    门口的几根红色木柱,好像也是金丝楠木的。
    这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叶枫的四合院算是品相很极品了,在燕京可以交易产权的四合院中,可以说少有,但是跟孔仲的这套院子就没办法比了。
    底蕴差了太多太多。
    比如说,谁能想到,他门口的红色柱子是金丝楠木的,天价呢?
    接着叶枫回过神来,看着写字的孔仲,堆着笑脸说道:“孔叔,早上好。”
    孔仲没有回话。
    他在一只手提着袖口,一只手练字,叶枫见他没理自己,倒也不急,把黄金搭档和中南海烟放到一边,然后看孔仲写字。
    还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叶枫也练过几天毛笔字,但是跟孔仲比起来,简直是不能拿出来看,还有,叶枫看孔仲写字的姿态,也莫名的觉得有气势。
    也不知道是他真的有气势,还是自己觉得他手眼通天,继而觉得他有气势。
    不过叶枫还是提起了以后什么时候再把练毛笔字捡起来的心思,练个几年,家里再来人,装装逼也是好的,好歹看起来不像暴发户,有点文人底蕴的感觉。
    只是此时胡思乱想的叶枫并不知道,孔仲并不是因为在写字不理他,而是懒得搭理他,甚至连不揍他,都是花了莫大的毅力才忍住的。
    每当他看到叶枫,他都会想到此时在苏黎世带着孩子的孔荆轲。
    真的蠢笨如猪。
    孔仲就没见过像叶枫这么榆木脑袋的人,一点都不带开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