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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事之平乱记 作者:宅二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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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江湖事之平乱记

    作者:宅二狼

    ☆、第一章

    共元294年

    夏初(许云悠入长春观第二年)

    x市人喜欢花。

    他们连带着也喜欢夏天,因为很多花朵的花期,都在夏天。

    料峭的春寒一过,用不了多久,这个小小的中土国二线城市的大街小巷,都会渐渐充满各种正当时的花朵散发出的脂粉香气。

    无论公园里还是广场上,一片花香浓艳,蜂环蝶绕。

    直让人觉得整个x市人有某种怪癖,恨不得把每块地方都见缝插针的摆上花盆。

    除了长春观。

    长春观的夏天,充斥着清翠的绿色。

    至于原因么…长春子明明白白的跟自己的女弟子,刘娜,说过这样的话:

    “我不喜欢香味太浓重的东西。”

    于是,偌大的长春观,有鸟语,有虫鸣,但是,没有花香。

    许云悠正在沿着观内不知通往何处的小径漫无目的、心不在焉的走着。

    长春观内建筑设计的很巧妙。

    亭台水榭、杂树假山排列的错落有致、大有学问,让人行走在其中,总是会有一种幽深的感觉。

    “好地方,”

    悠悠暗叹:

    “可是,再无人会与我同行。”

    身材娇小的少女,黯然神伤。

    “悠悠,你…决定了?”

    玉云良有些踌躇的开口。

    旁边的刘娜,啊不,长春子也眉头紧锁,关切的目光,望向端坐在太师椅上的年轻女孩。

    小女孩微微颔首,表情坚定。

    玉云良和长春子心一沉,暗道坏菜了:

    这位许家的小小姐表面上娇柔温婉,其实性格要多拗有多拗,决定了的事情,肯定是改变不了的了。

    “那…许姐知道了吗?”

    长春子小心翼翼的探问。

    “知道了,妈妈支持我的决定。”

    悠悠平静的回道。

    “什么时候出发?”

    玉云良知道劝阻无益。

    “票已经买好了,下周就走。”

    许云悠说完,房间里重新陷入沉静。

    许云悠要离开x市一段时间,而且是一个人离开。

    那个夜晚,悠悠侥幸拣回一条命,但是劫后余生,为她带来的却并不完全是欣喜。

    因为悠悠始终忘不了那个女人:那个让自己又恨又爱、不知如何是好的女人。

    刻骨的思念,让悠悠每一天都过的很煎熬,可这个城市的一草一木,都能让悠悠回忆起那段短暂爱情的点点滴滴。

    境在人亡的感觉,让悠悠非常不舒服。

    而且玉云良和“长春子”那两个“必须死”,天天甜甜蜜蜜秀恩爱(虽然这二人已经尽量克制,可是哪怕一个对视,那种浓的化不开的爱恋眼神也是没办法糊弄人的,你总不能让她们不偶尔互相看一眼吧,那也太过分了),让悠悠要多闹心有多闹心。

    悠悠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脸上总是带着阴影。

    对这个年轻女孩来说,这种念念不忘也许只是因为太寂寞,可是“能够理解”和“能够释怀”,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就像谁都知道少吃多运动就能减肥,可是很多人就是做不到(比如作者自己)。

    悠悠最终忍受不住,想要换个环境:

    换个没有那个人的新环境。

    这个想法,最终变成了实际行动:

    刚升高三的悠悠,决定休学一年,用这一年时间,自己出去玩一玩,放松放松。

    “为了不因触景生情、心里难受而离开”——她想是这么想,但当然不可能直接这么跟身边的人说。

    那多丢脸啊。

    悠悠跟玉良和长春子是这么说的:

    “这两年我净跟你们学理论了,学的我都直恶心了,你总得让我出去试试我学的玩意好用不啊,要不我都没兴趣接着学了。”

    长春子这个没眼色的,本来吵着喊着的也想跟着去来着,但是,她最终被玉云良很坚决的拦住了:

    “悠悠就是看看你这个皮囊闹心,你还上杆子给人添堵,你是不是缺心眼儿?”

    长春子毫不客气的反驳:

    “滚蛋,你才缺心眼,悠悠那么大点的一个豆丁孤身一人出去走,你丫也放心?”

    “你可得了吧,就悠悠那个小脑袋瓜子,不用出手,一个能顶你三个!”

    “更何况这小东西哪怕不用脑袋,光斗力也不是好斗的。”

    “你是不知道,这两年她都快把我脑袋里的东西掏空了,别看小细胳膊小细腿的,一旦用起咒术来,连朱砂符纸都不用。”

    玉云良这个极度不合格的师父,完全没有对徒弟悠悠,表现出任何一点点、哪怕是象征性的担心。

    “…”

    长春子没词了。

    因为玉云良说的的确有道理。

    而且长春子忽然想起,悠悠肚子里还有一颗高灵敏度感探器呢,悠悠一旦有危险,玉云良是可以第一时间知道的。

    最后,在玉云良这个一肚子花花肠子的师父的纵容下,悠悠坐上了南下的列车。

    悠悠不知道的是,有个她很不喜欢的人,跟在了她的屁股后面。

    那就是“卉芳阁”的老板,前任女王陛下、现任采花大流氓孟朝。

    孟朝对许悠悠很有点小心思(其实她对所有的好看的女人都有点小心思,她自己把这种行为叫做博爱,所有的位面都把这种行为叫做不要脸)。

    她贼想贼想找个机会来个“英雄救美”,博得美人芳心,吃吃嫩草、扯扯二五六。

    哦?你说万一没有机会怎么办?没有机会可以创造机会嘛!

    孟朝一听说(作为一个时刻关注着悠悠行踪的“富贵闲人”,有的是机会“听说”)悠悠去了南方,买了张飞机票就跟过去了。

    孟朝跟可是跟上去了,她却没堵着悠悠。

    因为悠悠半路就下车了。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就让我们放下扑了一个空、失望而归的孟大色狼不提,单讲孤身一人开始“逃离思念”的许家小小姐,遇到的一堆麻烦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悠悠是被“引”下车的。

    她在车上看见了一件“很不一般的东西”,围绕着东西又出了很多“有点门道”的事,她一时兴起,就跟着东西的主人下了车。

    悠悠虽然已经是十七岁的大姑娘了,但是她长的矮小瘦弱,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上下;加上她又少言寡语,所以,丝毫不引人注目。

    悠悠跟了一路,那件东西的主人,也没发觉自己多了个“小尾巴”。

    从这件事看得出来悠悠这段时间没白学,她的反侦察能力还是很强的。

    “那件东西”,是个挂在钥匙链上的挂坠,而挂坠的形象,是个世面上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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