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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 作者:徒魎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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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

    文案:步步为营的婚外情,要的不过是人心。

    第1章

    我从来没这样没日没夜地看剧,还是部剧情内容效果画风都烂到极点的剧,虽然我是快进看的,但剧情太过浅显易懂,故意为了凑集数才拍的如此冗长。

    之后我才知道有种东西叫演员cut,一切怪我孤陋寡闻,害我浪费那么多时间。

    屏幕里那个身着贵族公子服饰,正干巴巴念着台词的主角,就是我的关注对象。

    也许是因我太久没有看剧,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否则这样的台词功底的人怎么当成主角。

    我打开弹幕,发现竟然没有人和我的意见一致,清一色好评,我嘁了一声关掉弹幕。

    宁小安,不,他已经改名为宁小案,三个月前刚结婚。

    他才25岁,在娱乐圈里正是卯足劲儿拼搏的时候,但他却过早地结婚了,并且在结婚那天宣布自己退出演艺圈。

    所以这部烂到恶心的剧,成了他在演艺圈道路里最后代表作。

    那段时间,他结婚与宣布退出的消息已是一片哗然,而之后被爆出他的结婚对象是个男的,更是轰动全国。

    我三个月前还在美国洛杉矶当着知名企业的金融顾问,企业的老板是大学时期的同学,叫mike,在我离开美国之前和同是大学同学的美籍华人lillian举行了婚礼,我还充当了伴郎。

    他不明白我突然辞职的行为,毕竟这个企业从开始到之后如此成功,我功不可没,但我告诉他我不得不走,因为我也得去追求爱情。

    我快三十了,这个年龄对于我现在的成就来说,已经算过得去,有车有房,一部分来源于我本就殷实的家庭,一部分来源于自己在美国这些年的收入。够我好吃懒做一阵子。

    追求爱情这四个字,当我告诉mike的时候他一脸唏嘘,开着只有外国人能理解的嘲讽玩笑,意思就是我怎么会缺少爱情。

    的确,我不是甘于寂寞的人,来者不拒的作风让我的床边很少会空着,mike知道我的性向,建议我可以在美国找个伴侣,之后结婚,再领养个孩子,我当时的表情一定特别惊悚,表情丰富地问他是不是投错了国籍。之后他逐渐得知了我换床伴的速度后便否定了让我结婚的建议。

    我告诉他中国有个词叫“风流”,他学习能力很强,学完后便常用这个词问候我,等同于;up?

    所以当我告诉他我要去追求爱情时,mike很惊讶,他看出我决心之重,与我碰杯,以为我遇到了真命天子。的确,事实上是这样的。

    只是我的真命天子结婚了。

    看完八十集连续剧我觉得智力已经降低史上最低,连眼睛都要瞎了。

    我抽了根hiloton,这种烟烟味很重,第一次抽的时候我还是个只会抽kent的大学生,然后被呛得直咳嗽,不过这种烟的好处在于让你深刻体会到,你就是在抽烟,不在做别的。

    但不足之处在于烟屑太散,洒了我一电脑。

    mike就不喜欢这种烟,他觉得抽这种烟的人和老烟枪差不多,总之mike在很多方面都比我传统。

    回国倒时差的日子对我来说很容易,睡眠对我并没有那么重要,但这种连着看八十集的经历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

    抽完烟我觉得精神稍稍好一些,就开始在电脑上找招聘广告。只是看看,并没有打算找,我先前说了,回国我打算好吃懒做一段时间。

    “炎先生。”吴姨敲我的门。

    这是我回国后请的保姆,负责打扫和做饭。细说我这人不怎么讲究,但对食物要求很高,简单来说就是挑食。

    我把自己忌口的列出清单交给吴姨,惊讶于她烧出的东西竟然很合我胃口。

    “菜放在桌上了。”吴姨隔着门说。

    “好!”

    虽说我口味讲究,但对于雇主来说,我是一个很讨喜的雇主,给的钱多,还总是待在房间里,吴姨也总能默契配合我的作息时间,也就是我走出房门,就不会见到她。

    一夜没睡的确饿得前胸贴后背,我的头靠在柔软的床沿,底下是厚实的羊绒地毯,落地窗外的城市已经亮起,我总觉得能听到外面嘈杂的声响,只是这玻璃的隔音是最好的。

    我把电脑随手一扔,烟灰缸里的烟蒂被我掐灭。站起来的时候因为长久坐着而有些晕眩感,再看看乱糟糟的房间,各式各样的衣服洒了一地,我用脚踢了踢,发现还有一件不是我的。

    我皱着眉把它拾起,闻了闻,一股廉价whiskey的味道,依旧记不得是从哪个酒吧领回来的人。

    我走出房门,坐到餐桌边,把桌上的菜吃了底朝天。

    这房子的构造和我在美国那儿的很像,就是照着选的。

    其实我只是怕麻烦,毕竟美国那栋我住了太久,从高中毕业到三十岁,突然换格局,我怕领人回来的时候把厕所当卧室导致阳痿。

    我念旧,害怕改变,但不排除我依旧喜新。

    吃完饭我打算去一个地方,虽然现在最好是先睡一觉。

    但因为这个地方近到我不需要坐车,我便把睡觉这件事延后。那是个咖啡馆,座落于市中心商圈的旁边一个相对于幽静的地方,闹中取静,矫情地惹人喜欢。

    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三个月前宁小案结婚,我处理完美国的事情便回了国,到现在满打满算一个月,我本该更早来。

    这一个月我天天到这家咖啡馆,定时在午后最暧昧的阶段点一杯黑咖啡,并不多待,就坐在靠窗的位子上。

    刚入秋的气候让人显得很慵懒,我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看无聊了再看会儿从书架拿的杂志,过一小时就走。

    这一个月有几个人对我搭讪,就是那种自以为不动声色地坐到我的对面,又不动声色地透露着自己早已显露的内心。

    对于这种人我一般不会拒绝,聊上几句或开几个玩笑,毕竟拒绝女士太不绅士,拒绝男士又过于不给人家面子。

    我尊重每一个鼓起勇气的人,但仅仅是尊重,别的没有。

    我很享受那种自己在他人眼里是一件物品的感觉,因为他们的眼神里透露着我至少分为了昂贵的那一类,他们一般消受不起却又乐于挑战。

    人人都爱挑战,就像我现在一样。

    可这些人不是我的目标,并不是他们不够格,其中几个我很有兴趣和他们成为来一炮的关系,但显然出现在咖啡馆的人要比在酒吧里的人难摆脱,我讨厌麻烦,即使我这个人本就麻烦。

    我的目标至今还未出现。但我相信并不远了。

    回家后我先睡了一觉,时间并不长,起床时是半夜,我感觉自己又调回了美国的时差,便给mike打了个电话。

    是他的太太接的,热情地问我什么时候会回去,我笑着与她说看情况了。

    接着是mike接的电话,他可能刚给他家的honey洗完澡,那只一见到我就扑的大型金毛,接电话时依然是习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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