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天道宗的半路劫杀

      虽然相隔这么远的距离,但沈天君功力通玄,即便是几十丈之内有蚊虫飞过,他都能听到振翅的声音,看到它们的触须,更何况是这么大的车和人了。
    那辆奔驰车,开车的人,穿着黑色的西装,留着青皮胡子,大约四十岁左右,而坐在副驾驶上面的人就是杨美慧。
    此时已经是黄昏时分,艳阳西斜,一轮红日照耀大地,眼看余晖就要落下去。夏天日头虽然长,但又能长到什么时候呢。
    沈天君无意截停那辆奔驰车,所以他开着玛莎拉蒂一路跟着,渐渐地连时间都给忘了。
    渐渐地月色朦胧,微风拂动,玛莎拉蒂经过三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比较陌生的地方,这个地方沈天君当然也来过,不就是江浙省嘛,他有什么地方没有去过呢。
    这里是江州市区的郊外。
    江州也是距离杭城,也就是省会最远最荒僻的一个市区,这里的经济是整个省份最落后的,也是地方最大最荒凉的,大部分都是山区,树高林密,梯田遍布,甚至还有茂密的茶园,人进去了,立即就会被湮没在里面,车,也是一样。
    这里是盘山道,盘山道下面是无尽的梯田,梯田的最下面,是诗画一般的茶园,无边无际,绿色的海洋。
    此刻,红色的玛莎拉蒂已经被茂密的田园与茶园淹没了,当然还有月色。
    沈天君不像以前那么冷静,事实上,这是他八年来首次的方寸大乱。
    并不是他对杨美慧感情有多深,有多好,只是他觉得,如果这个女人可能会知道很多他和冯伯并不知晓的东西,跟她谈一谈,没准就能迅速的锁定仇家的目标,报了那血海深仇。
    所以他必须要追上去。
    将近二十辆哈雷摩托车,突兀的从后面追了上来,他们每个人都带着黑色的头盔,穿着一身赛车服,似乎这些人正在赛车,而沈天君的点子很背,很不巧,就跟他们走到了一条路上。
    要是别人可能会觉得这只是一场巧合,很不巧,沈天君不是别人,从他们汽车的速度,角度,以及感受到他们身上的体温,隔着头盔充满杀气的目光,沈天君知道,自己被杀手给盯上了。
    他的仇家很多,以前的不说,现在至少有五大家族,郑大江,程霸天,吴明华,还有什么太极门,仇耀祖,总之他都懒得算了,根本也没往心里去。沈天君,屠天之人,有何惧哉!
    玛莎拉蒂以意想不到的角度转了几个圈子,做了几个起步停车的动作,三十辆哈雷,已经只剩下十辆了,其余的全都从盘山道跌落了悬崖。就这,沈天君还是因为要一直追踪奔驰车的缘故,否则,一辆也剩不下。
    忽然那最后的十辆摩托车全都开始加速,因为前面的路面变宽了一些,他们想要从玛莎拉蒂的旁边超越过去。
    “轰隆隆!”又是五辆车被玛莎拉蒂硬生生的挤下了悬崖,不用问,车上的骑士肯定是死于非命了。这样的高速和高度滚落下去,除了沈天君这种级别的高手之外,谁也不可能活着。
    但是,玛莎拉蒂毕竟只是一辆车,没有人的行动那么自由,加上沈天君神乎其技的开车手法,才能做到这个效果,可这已经是极限了。
    弯道,路面加宽,五辆摩托车用生命吸引了沈天君的方向和车速,而另外五辆摩托车,却趁机嗖嗖的从另外一侧窜了过去。他们的目标已经非常明显了,并不是沈天君而是前面的奔驰车。
    或者也可以说,奔驰车和沈天君都是他们的目标,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他们两个人见面。而眼看对付不了沈天君,所以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去追杀玛莎拉蒂,反正只要他们不见面,宰掉哪一个都具有同样的效果。
    “嗖嗖嗖嗖!”四辆摩托车从沈天君眼前过去了。
    但是沈天君还是有把握可以干掉他们的,前提是玛莎拉蒂千万不要没油,不过玛莎拉蒂很争气,苏紫凝小姐其实刚从加油站里面出来,就被抢了。
    所以,清醒过来的沈天君并不十分担心,他只希望嫂子能够多坚持一下,哪怕是给他争取几秒钟的时间都好。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辆摩托车忽然向旁边一侧,骑士手中,出现了一把堪比铡刀的大刀,那把刀跟雷恒平时用的差不多大。
    那名骑士本来已经趁机跑到了沈天君的前面,此刻速度不减,突然握刀的右手平着伸出去,路边一排排十几米高的树木便倒下来。
    “轰隆隆!”直接把玛莎拉蒂砸了个粉碎,就算是没有粉碎又如何,前面的路已经断绝了,再也不能通行了。
    “该死的东西,你居然杀掉了我们天道宗的玄虚道人和红娘师妹,我今天要是被干掉你,你恐怕以后都不会把我们天道宗放在眼里了吧。你以后还特么的让我们怎么做生意啊,想要饿死我们啊?”
    那个骑士突然从摩托车上下来了,手里多了一把手枪,直接冲着玛莎拉蒂驾驶员的位置就是连续的11发,而后又换了一个弹夹。
    其实说白了他根本就不用开枪,那辆玛莎拉蒂现在比谁都惨,被三颗一米粗,十米高,枝叶茂盛的大树砸在了下面,顺带着还惊动了山坡上的一些落石,每一块都有半米那么大。整个给埋了,车已经成了一张大饼!
    就露出挡风玻璃来,而且还是乌漆嘛黑的什么也看不到。在这种情况下,谁还能活得下来啊。
    可是骑士恨透了沈天君,开几枪发发很,毕竟也无可厚非,而后他狞笑道:“你想知道以前的事情,你想和她见面,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告诉你,今天你们两个谁也活不了。那个女人居然还敢回到海城来,这就是自寻死路,去死。”
    说完,他换了一个弹夹,又是十发子弹打出去!
    “卧槽尼玛,这下子死的不能再死了吧,该死。耽误老子的时间。告诉你,我们天道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老子叫做钱串子,我唯一的道就是——赚钱。我心里没有道义,没有正义,我只信奉四个字——拿命换钱。明白了嘛。”说完,他转头就去骑摩托车,打算离开。
    “天道宗,原来你们还有个组织,而且取得名字还挺好听,哈哈哈哈。去死吧,钱串子。”
    摩托车上坐着的是沈天君,沈天君一挥手,一道蓝色的弧光,就像是草原弯刀一样飙飞而出,瞬间就把钱串子从腰部横着截成了两半。
    这种刑罚,古代叫做腰斩。
    被行刑的人,虽然从腰部被分成了两半,但是最少还可以活两个小时左右,所以,这种酷刑,后来取代了五马分尸。
    因为它比五马分尸要痛苦的多!
    钱串子看到自己的腰部以下,脱离了自己身体差不多三米远,就努力地爬过去,抱住它,想要重新拼在一起,但,无论他怎么努力,也是无济于事了。
    拿钱换命,就是这个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