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皮包公司

      回到出租屋收拾整理好了东西以后,林凡就给佳行娱乐的陈雪打了一个电话。
    相约四点左右在公司见面,挂掉电话以后,林凡就洗了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
    做完这些,林凡抬头看了下时间,下午三点半,左右无事的林凡索性就提前出发了。
    来到公司楼下,看着高耸林立的大厦,立在脚下,就如同一只渺小的蝼蚁一般。
    林凡掏出手机,给陈雪打了个电话,说明自己已经在公司楼下等着了的情况。
    没过多久,一身职业套装的陈雪走了下来,合上手机,看着他道:“林先生你好,我们杨总已经恭候多时了。”
    林凡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陈雪道:“走吧,我带你上去见一下我们杨总,顺便谈一下签约的具体事宜。”
    林凡抬起脚步跟上,走进大厦内部,随处可见走来走去,忙碌的工作人员。
    有时看到陈雪,有人也会和她打招呼,陈雪都微笑着一一回应,不过这些都和林凡关系不大。
    坐上电梯,他们一路来到17楼,从电梯里出来,又跟着陈雪左拐右拐。
    在几乎转的要晕头转向的时候,陈雪停下脚步,说道:“就是这里了,跟我进去吧。”
    林凡点点头,陈雪敲了敲办公室,里面传来一道悦耳的声音,两人推门而入。
    “杨总,林凡先生我已经带来了。”陈雪开口说道。
    正在办公的扬蜜抬起头,看向两人,道:“请坐。”
    而林凡看到大蜜蜜,也是一阵吃惊,本以为是佳行公司要签约他,现在看来和现实似乎有些出入。
    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的问好道:“杨总,你好,很高兴和您见面。”
    对于大蜜蜜,想必早已经是家喻户晓,尤其是年轻人没有不知道的。
    一部仙剑三,成为仙侠类电视剧的经典,除此之外,还出演过许多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
    成为国内最红火的四小花旦之一,人气更是不用说,但是以微博的粉丝量来说,是少有的几个破亿的明星之一。
    虽然这几年退居幕后,成立工作室,开始带新人,但时而圈子里还会讨论起她来。
    而且林凡敢肯定,如果大蜜蜜当即复出,不知会有多少导演,代言,通告抢着来,这就是一种能量。
    大蜜蜜也是抬起头,老实说,她也是第一次看到林凡这个人,以前只是在电视上,或者各大媒体网站,头条上见过。
    不过那都是停留在三年前的印象,如今再见到林凡,第一印象,给她的感觉,就是帅。
    对,不过林凡的帅,不是小鲜肉那种靠着化妆,抹粉堆起来的帅。
    甚至,林凡的皮肤并不是特别白皙,而且呈现健康的小麦色,给人一种特别健康,阳光型男的帅气感觉。
    并不如同小鲜肉那样的娘气,并不让人反感,除此之外,就是褪去了那一份青涩的感觉,变的成熟稳重了许多。
    甚至,在他身上,大蜜蜜感觉到了一股阅历,沧桑,很难想象,一个人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会给人这样的感觉。
    不过,到底是经历过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场面,只是微微分神片刻,她就回过神来,恢复了波澜不惊的样子。
    表情淡然间又带着一丝公式化的笑容,看着他说道:“既然你人已经来到公司了,我就不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的说了,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也知道你已经和欧皇解约了,这是我准备的合同,你先看看,考虑一下吧。”
    说着,从办公桌的文件里面抽出一份资料递给他,林凡接过,认真的翻看起来。
    越看林凡的眉头就皱的越深,这里面不说是霸王条款,但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简单的举一个例子,三年时间,他的签约费只有五百万,这如果给一个三四线的艺人,价格勉强还行。
    但要知道,林凡曾经可是大红大紫的一线大咖,好吧,现在虽然他在圈子里,名声不怎么好。
    甚至可以说是臭名昭著,这条勉强可以忍了,但是下面所说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且不应当认为,甲方违反合同条约,且不需要偿付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措施,一切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这是几个意思?
    更过分的是,如果签约期间,他违反了公司合同,则需要支付五千万的天价违约金。
    说实话,如果不是佳行的名头在那里摆着,林凡还真的认为,这是一家靠压迫艺人赚取违约金的皮包公司。
    现在的圈子里这种公司太多了,多数是小娱乐公司,专门欺骗一些刚进入这一行的年轻人。
    刚进来的时候,许以各种好处,让你和他们签约,年轻人一般不会注意,这些协议上违约金都高的吓人。
    因为在签约的时候,他们会被娱乐公司的负责人一顿忽悠,直到把人忽悠晕位置。
    让你满腔的热血,似乎只要签了这份合同,你就能大火的错觉。
    但实际上,签了以后,他们就不管你了,别说资源,吃穿住都不管。
    慢慢的消磨你,等到你自己完全受不了,想要解约的时候,一看自己签了五六年。
    而在这一行,年轻就是资本,就是巨大的潜力,怎么可以就这样干耗着。
    所以没办法,就只能乖乖的偿付巨额的违约金,所以这些小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些毫无节操的皮包公司。
    赚的就是违约金,而现在这份合同,就给林凡这样的感觉。
    放在三年前,林凡确实有可能看都不看就签了,但在经历了一番社会的毒打以后,他学会的耐心,学会了认真处事。
    一个人出门在外,社会上处处都是坑,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跌的头破血流。
    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三年的时间,这种类似的亏林凡起码吃了五六次。
    傻子都知道吃一堑长一智,何况林凡不是真的傻子。
    所以他抬起头,看着扬蜜道:“抱歉,杨总,关于这个合同,我不能签。”
    ps:求收藏求推荐